股东权的特点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5:04:57 332 人看过

股东权有以下特点:

1、股东权内容具有综合性。

2、股权是股东通过出资所形成的权利。出资者通过向公司出资,以丧失其出资财产所有权为代价,换取股权,成为公司股东。

3、股东权是一种社员权。

一、1小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公司股东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公司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等。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特点。

1、股权转让。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

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相关条件。

4、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导致的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5、破产清算退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人。

二、未出资的公司股东股权怎么转让?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

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5: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公司法是怎样规定公司股东的特殊权利
    一、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时的请求撤销权。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属于无效的情形;决议内容违反章程及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法规属于可撤销的情形;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股东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相关条文: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二、查阅复制权(有限责任公司)1、章程、股东会纪录、董事会记录、监事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查阅、复制;2、会计账簿——查阅;3、查询程序:股东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认为有不正当目的拒绝的,15日内书面说明理由——股东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相关法律条文,第三十四条:
    2023-04-29
    419人看过
  • 自然人股东的概念及特点
    关于自然人股东的解释:1、个人投资后,其投资公司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然后进行公司股权登记。此时,个人将成为自然人的股东;2、自然人是基于自然出生,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个人;3、股东是股份制企业的投资者或投资者;4、自然人股东为特定人,享有股东权利,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如参加股东大会、查阅财务会计资料、领取股息等。企业法人和自然人股东是什么意思企业法人,是一个法律术语。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企业需要拥有一个虚拟的人格,承担债权债务责任等,所以,企业法人只不过就是一个企业在法律上的概念,而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企业法人行使自身权利的时候,有一个真实的自然人作为代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是指一个公司的出资人,是自然人,而不是另一个企业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
    2023-07-14
    391人看过
  • 股票期权的概念,股票期权的特点
    股票期权的概念是当买方交付期权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以协议价买或卖出相关股票的权利。股票期权的特点是损益结构和期权交易风险,在购买之前需要客观认识该期权的风险。一、股票期权的概念股票期权的概念是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众多方法之一,属于长期激励的范畴。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股票期权是一种不同于职工股的崭新激励机制,它能有效地把企业高级人才与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二、股票期权的特点股票期权的特点如下:1.损益结构。与股票、期货等投资工具相比,期权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其非线性的损益结构。2.期权交易风险。期权交易中,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使买卖双方面临着不同的风险状况。对于期权交易者来说,买方与卖方部位的均面临着权利金不利变
    2022-06-24
    453人看过
  • 股东大会的职权是怎样?
    一、股东大会的职权是怎样?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注意:是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监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董监职代会选,不是由股东会选和换。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不是股东会选和换,只是董事和监事。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3-6都是审批权在股东会。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7-9都是决议权在股东会。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以上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二、公司的股东会
    2023-04-13
    452人看过
  • 股权与股份的来源及特点
    区分股权与股份的方式为:1、股权是指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相应的权益和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基于股东地位可以向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股票表彰的权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2、一般来说,公司是一个资本合并的经济组织,其股东的个性无关紧要,因此自然人和法人都可以成为股东;股份是股份公司平均分配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对于股东来说,表示其在公司资本中的投资份额。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平等计量单位,将公司资本分配为股份,发行的股份为资本总额。常规版股权股份遗赠协议<p>甲方(遗赠人):</p><p>身份证号:</p><p>乙方(受赠人):</p><p>身份证号:</p><p>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p><p>第一条甲方所有的以下财产及权益,在甲方去世后赠送给乙方。</p><p>1、甲方名下目前共拥有房产__________处,其具体情况如下:</p><p>(1)位于______
    2023-07-13
    74人看过
  • 虚拟股权激励的特点
    第一,股权形式的虚拟化。虚拟股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企业股权。公司为了很好地激励核心员工,在公司内部无偿地派发一定数量的虚拟股份给公司核心员工,其持有者可以按照虚拟股权的数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第二,股东权益的不完整性。虚拟股权的持有者只能享受到分红收益权,即按照持有虚拟股权的数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的权利,而不能享受普通股股东的权益(如表决权、分配权等),所以虚拟股权的持有者会更多地关注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利润的情况。第三,与购买实有股权或股票不同,虚拟股权由公司无偿赠送或以奖励的方式发放给特定员工,不需员工出资。作为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虚拟股权激励既可以看作是物质激励,也可以看作是精神激励。虚拟股权激励作为物质激励的一面,体现在享有一定股权的员工可以获得相应的剩余索取权,他们会以分红的形式按比例享受公司税后利润的分配。虚拟股权激励作为精神激励的一面,体现在持股的员工因为
    2023-06-09
    377人看过
  • 股票期权制度的特点
    (一)、使企业能够不断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为了吸引、留住优秀人才,许多高科技公司都向高层管理人员提供优厚的薪酬。而对于高层管理人员来说,股权的吸引力远大于现金报酬,现在股票期权已经成为高科技行业中一个吸引人才的重要砝码。通过股票期权制度,优秀人才可以获得相当可观的回报。同时,由于股票期权制度具有延期支付的特点,如果管理人员在合同期满之前离开公司,他就会丧失本来可以获得的期权,这样就加大了管理人员离职的机会成本。(二)、股票期权具有不确定性,而且能使公司在不支付资金情况下实现对人才的激励。在股票期权制度下,企业授予管理人员的仅仅是一个期权,是不确定的预期收入,它的价值只有在管理人员经过若干年的奋斗,使公司经营业绩上升和股票市价上涨后才能真正体现出来,这种收入是在市场中实现的。公司始终没有现金流出。如果以增发新股的形式实施股票期权制度,公司的资本金还会增加。同时,经理人员在取得股票期权后,会比
    2023-06-13
    197人看过
  • 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变化时点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变化时点的认定标准:1、仅仅有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不能表示股权已经发生了变更。2、股权法律上的交付行为的标准是在证明权利归属的企业章程和股东名册上进行记载。3、公司在工商部门的变更登记行为是为了将公司股权的变动对外进行公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4-04-20
    477人看过
  • 什么是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特点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投资有两种方式:1。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即公司内部股权转让;2、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即公司外部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同意其股权转让。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支付对价方式的特点是什么个人股权转让支付对价方式的特点:1、对价的双方是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两类股东。2、对
    2023-08-07
    410人看过
  • 公司股东注销决议书的特点
    1、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必须有股东会决议,决议一般应该这样写:XX公司第几次会议决议:根据公司章程第几第几条的规定,经全体股东同意,决定公司注销,清算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2、两人股东的公司应该进行正常清算,先成立清算组到工商局案,尔后组织清算(很简单的),没有经营过的公司其清算更简单,只要把债权债务分清楚就可以了。股东损害赔偿之诉的类型包括什么?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机制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诉讼;一是派生诉讼。损害赔偿之诉,是指针对公司、其他股东(通常为大股东)、或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违背股东个人意愿,损害了该股东财产权益而对侵害人提起的诉讼,其目的是请求获得赔偿或返还财产。当大股东违反对小股东的义务转让股份,进行不适行为时,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小股东在提起撤销合并协议或确认合并无效的同时,还可以提出损害赔偿之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董事、监事和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
    2023-07-22
    199人看过
  •  董事会和股东会各自的特点
    本文介绍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作用和组成。股东大会由出资的股东组成,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则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两者职权和职责不同,但共同构成了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机制。1.组成股东大会的股东来自不同的背景;董事会成员则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2、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
    2023-09-09
    326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如下:1、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2、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3、法院判决结果直接由公司承担。4、股东代表诉讼发生在其怠于行使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公司法》第151条第1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04-26
    103人看过
  • 隐名股东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1)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经营事业的一方当事人。对于显名股东的资格要求,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关于公司投资主体的规定。如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港澳台同胞作为投资主体的限制性规定。从现有的审判案例来看,显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为公司;可以为单独的自然人,也可以为多个独立的自然人。(2)隐名股东是在隐名股东合同中,与显名股东相对应的实际出资方。从对现有
    2023-02-08
    187人看过
  • 股东派生诉讼的概念与特点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他人侵害到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而公司没有行使诉权,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等的侵害,是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的利益对侵权人或者侵害人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是股东派生诉讼中的两种原告方。股东派生诉讼起航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在我国新《公司法》中的确立,必将在法律层面有效约束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对公司的侵害行为,从而为改善我国公司的治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2001年,浙江五芳斋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建平因以公司资产违法向股东提供担保,公司被迫背负连带赔偿责任。公司另一股东朱传林状告董事长损害公司利益,请求法院判令赵建平赔偿公司经济损失,法院最终判决董事长个人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然而,由于当时对这种股东代表公司起诉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旧的《公司法》还是一片空白,在
    2023-07-11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股东退股和股东股权转让的区别:退股与转让股权的不同特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2-29
      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退股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个别股东,经股东会讨论决定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注册登记(减资)的过程。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允许退股的。在公司成立后,股东如果想退出,只能转让自己的股份。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
    • 限售股权的特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9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并承担赔偿责任的特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3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2、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什么是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是怎样的,有什么样的特点和内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9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股权激励不同于其他公司治理模式的特点在于不再使用权利的赋予与剥夺、监督与制衡等模式,从表面上看,股权激励是股东对经营者的一种奖励,一种期权的行权和额外财产的取得,但是实质上将经营者从纯粹的代理人变成一种特殊意义上的股东,这
    • 隐名股东的定义及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20
      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隐名股东可能会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并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