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债务人应该披露哪些信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2:03:58 406 人看过

债务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

1、债务重组方式

2、债务重组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

3、债务转换为资本导致的股本增加。

债权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

1、债务重组方式;

2、债务重组损失总额;

3、长期投资增加和长期投资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

债务重组什么是债务人

(1)资产清偿债务:包括现金清偿债务和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需要根据各个不同类型的资产确认处置损益,这点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损益确认是大体一致的:比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确认营业外收支,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确认投资收益,投资性房地产和原材料等确认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库存商品确认主营业务收入等。

(2)债务转为资本:这种情况实质上是我们一般理解中的债务重组的方式,也是用的比较多的方式,即债权人将债权变为股权,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一般情况是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和免去应付未付的利息等情况。另外对于附有或有条件的债务重组:对于债权人的而言,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有应收金额属于或有资产,或有资产不予确认。只有在或有应收金额实际发生时,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务人而言,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务重组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需要说明的是,在附或有支出的侦务重组方式下债务人应当在每期末,按照或有事项确认和计位要求,确定其最佳估计数,期末所确定的最佳估计数与原预计数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重组相关文章
  • 债务重组信息披露存在问题
    1999岁末,在一些公司因经营困难发布预亏公告的同时,有些亏损公司却发布了预盈公告———与有关方面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虽然这些债务重组的规模不一,但往往恰到好处:估算起来基本上都能弥补1999年中的经营亏损。从公布的1999年报结果来看,债务重组对上市公司扭亏或保配发挥了不可低估的效用,而且作为上市公司财务运作的重要手段,债务重组也能为其后续的资产重组铺平道路。正由于其关键,且所涉及关系复杂,因此它成为年报披露中需面对的新课题。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的让步事项被称为债务重组。以前也有出现,但99年大行其道,主要是由于一些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旧债新债堆积到1999年已经变成了烂帐,无奈只好通过债务重组来缓口气。除此之外,近年随着监管的加强,一些旧的利润操纵手段不仅空间缩小,而且因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提高也显得不太灵了,于是债务重组被一些上市
    2023-06-09
    12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的披露包括哪些信息
    一、民法典中债务重组的披露包括哪些信息民法典对债务重组信息的披露包括哪些没有规定,而会计准则第12号规定,债务重组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披露债权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四条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权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二)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以及该投资占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股份总额的比例。第十五条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二、债务重组的流程有哪些1、债务重组准备工作。接受委托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对主体资格、法律条件,各当事方的资信以及是否涉讼、存在或有债务等进行调查;协助全面清理负债企业的资产和债务,清查企业所有的债
    2023-06-17
    18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的披露包括哪些信息
    一、民法典中债务重组的披露包括哪些信息民法典对债务重组信息的披露包括哪些没有规定,而会计准则第12号规定,债务重组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披露债权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十四条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权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二)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以及该投资占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股份总额的比例。第十五条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根据债务重组方式,分组披露债务账面价值和债务重组相关损益。(二)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二、债务重组的流程有哪些1、债务重组准备工作。接受委托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包括对主体资格、法律条件,各当事方的资信以及是否涉讼、存在或有债务等进行调查;协助全面清理负债企业的资产和债务,清查企业所有的债
    2023-06-19
    146人看过
  • 债务重组收益如何去披露
    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去披露。债务人应当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一)债务重组方式。(二)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总额。(三)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或者实收资本)增加额。(四)或有应付金额。(五)债务重组中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一)债务重组方式。(二)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总额。(三)债权转为股份所导致的投资增加额及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四)或有应收金额。(五)债务重组中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权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债务重组收益应如何确认,按照我国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收益于重组日全部予以确认。这样使债务人产生了相应的所得税缴纳义务,并需要以当期流动资金来偿还。该项收益并不产生现金流入,从
    2023-06-14
    286人看过
  • 债务重组损益在报表中的披露
    我国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债务重组损失总额或债务重组收益总额。但准则并未对债务重组损益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披露作出规定。由于债务重组不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我国会计准则将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列作营业外收入,而将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列作营业外支出,这样都记入当期损益。但债务重组损益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现金的流入流出,因而对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如果不把债务重组收益和债务重组损失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将会导致主表和附表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一致。建议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一项“债务重组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
    2023-06-09
    109人看过
  • 债务重组损益在报表中的披露
    我国债务重组会计准则对债务重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需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债务重组损失总额或债务重组收益总额。但准则并未对债务重组损益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披露作出规定。由于债务重组不是企业的经营活动,我国会计准则将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收益列作营业外收入,而将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列作营业外支出,这样都记入当期损益。但债务重组损益并不会给企业带来现金的流入流出,因而对当期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如果不把债务重组收益和债务重组损失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将会导致主表和附表所反映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一致。建议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增加一项“债务重组损益”,作为净利润的调整项目,专门反映债务重组产生的损益。一、债务重组会计处理的一般原则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日进行会计处理时,应遵循一定的原则。1、重组损失和收益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以非现金资
    2023-06-25
    23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重组
    相关咨询
    • 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债务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3、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加额;4、或有支出。债权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债务重组损失总额;3、债权转为股权所导致的长期投资增加额及长期投资占债务人股权的比例;4、或有收益。
    • 企业信息披露有哪些重大的义务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值得注意的是,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 信息披露公司的债务债权是真实的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7
      1、债款人对争议债务的性质应负举证责任。 2、债款人对债务人抽取利息的详细数额应负举证责任。 3、债款人对债务人建议的法律联系存在贰言,应负举证责任。 4、债款人对债务的消灭应负举证责任。
    • 资产重组信息披露有哪些方式?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4-01
      提高交易透明度。本次修订对合伙企业等作为交易对方时的信披要求做了进一步细化:交易对方为合伙企业的,应当穿透披露至最终出资人,同时还应披露合伙人、最终出资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有关主体的关联关系;交易完成后合伙企业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的,还应当披露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的有关协议安排,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合伙人入伙、退伙等变动情
    • 债务重组日怎么确定,哪些债务属于债务重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债务重组日的确定债务重组完成日简称债务重组日,是指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具体描述为:非货币性资产抵偿的债务重组日是指办妥有关资产转让手续的日期;债权转股权的债务重组日是指办妥股权转让手续的日期。例:甲企业欠乙企业货款1500万元,到期日2002年12日31日。甲企业发生财务困难不能按期偿还,2003年6月1日经协商并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