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性质是怎样的居间合同的性质主要是属于一种中介服务的合同。
一、居间费最高是多少
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关于居间费的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最高限度,主要是依照你们的约定决定,但是公平交易原则要求居间人的收入应与其付出相对应。
二、房屋居间合同无效情形
1、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无效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等。
三、签了居间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居间合同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在著名合同中,中介合同是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体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合同符合合同撤销条件的,可以撤销。中介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参照适用的委托合同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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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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