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只鉴定是否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7 11:51:32 324 人看过

不一定,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

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一、医疗事故鉴定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鉴定时效一般是一年,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纠纷解决,如果患者出现死亡的,应当在死亡后一年内提出鉴定申请,多年后发现损害结果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一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但超过20年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其鉴定也无实质的意义。

二、求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据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具体如下:

1、该医疗事故争议已经由人民法院居中调解且达成协议,或已经依法判决;

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

3、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

4、患者及其家属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发生医疗事故如何解决

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目前有三种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

1、协商解决。这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

2、行政调解。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司法诉讼。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最大的好处是不以医疗事故鉴定为前提,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患者只需提供在医疗机构就诊的证明及身体受到损害的证明即可,对于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只要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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