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与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要区别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7:21:46 201 人看过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不限于现金,挪用特定款无罪的犯罪对象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前者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前者的犯罪目的是归个人使用,后者的犯罪目的是将特定款物挪作其他用途。

一、挪用公款罪,怎么处罚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挪用公款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挪用公款罪的基本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如果犯罪嫌疑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四,如果犯罪嫌疑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应当从重处罚。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有国家款物吗

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又包括临时调拨的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以及由国家募捐的救灾、救济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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