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犯罪概念的探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0:50:46 418 人看过

法人或曰单位的行为能否构成犯罪?我国刑法学界曾有过激烈的争论,并形成肯定说与否定说两种观点。我国1979年制定的刑法只规定自然人可成立犯罪,没有规定法人可以成为犯罪主体。但随着改革开放政策逐步实施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单位犯罪的问题被提了出来。为了打击包括法人组织与非法人组织在内的单位犯罪,1987年的《海关法》第47条第4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走私罪的,由司法机关对其主管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判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走私工具和违法所得。这是我国首次规定单位犯罪的问题。此后我国陆续规定了一些其他种类的单位犯罪。在1997年刑法中,我国系统的规定了单位犯罪的问题,至此,有无单位犯罪已不是一个争论的焦点了。

一、有关单位犯罪概念的法条规定

97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据此,所谓单位犯罪,就是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法律规定的单位犯罪的概念很是笼统,对定罪原则等问题都采取了回避的态度。1995年8月8日全国人大法工委起草的刑法修改稿第27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者人员决定,实施犯罪的是单位犯罪。后在1996年8月31日修改稿中将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该为谋取非法利益,以后的草案对单位犯罪的表述基本没有变化,直到最后讨论通过时才做出了根本性的修改,这主要是因为刑法分则中规定了单位的过失犯罪,谋利的限定对之不适用的缘故。

二、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是单位主体的合法性,即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作为犯罪主体的单位,不管是法人单位还是非法人单位,不管是营利性质的单位还是非营利性质的单位,都必须依法成立。因为单位是法律上拟制的人,只有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才能以单位的名义从事各种活动。

二是单位犯罪的法定性,即只有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及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况,并非一切犯罪都可以由单位构成。我国单位犯罪广泛存在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和贪污贿赂罪等类犯罪中,且绝大多数是故意犯罪,也有一些是过失犯罪。

三、单位犯罪概念中的几个问题

(一)就单位故意犯罪而言,是否一定要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对此,有观点认为构成单位犯罪必须以此为主观要件。还有观点认为,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是指这样一种心理事实,单位犯罪的决策机关在决定某一事项时,虽然认识到该事项违反法律规定,但在为单位谋利的狭隘动机驱使下,仍然决定实施这一行为,而直接实施单位犯罪行为的单位成员,也不是出于个人私利。尽管为单位谋取的非法利益可能使其全体成员分享,但核心是为单位本身或者说为单位整体谋取非法利益,否则,就不成其为单位犯罪。

笔者认为,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要件。就我国刑法规定的单位犯罪而言,大多数是出于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但有些单位故意犯罪的成立并不需要有谋利的目的,如刑法第229条第1款规定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因此,将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作为单位犯罪的要件,将放纵一部分的单位犯罪,不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二)单位犯罪是否一定以本单位的名义

笔者认为单位实施犯罪行为不一定都用本单位的名义,因为首先有些单位犯罪并不需要什么名义就可以实施,其次有些单位犯罪为了使犯罪更加隐蔽,往往隐蔽自己的单位名称,对外没有什么单位名义。单位秘密绕关走私就是如此。最后有些单位犯罪不是以自己单位名义实施,相反却是假冒他人的名义进行。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6月18日的《解释》第3条明确规定,即使是用单位的名义实施,但如果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同样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而不是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因此,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并非所有单位犯罪的必备条件。

(三)单位犯罪是否必须在职务活动或业务范围内实施。

对此,有论者认为,单位的犯罪行为必须与自己的业务活动相联系,超出单位业务范围,或者与单位业务活动无关的行为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的内容。这种观点也是不正确的。一种犯罪是否可以由单位来实施,具有法定性,即只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才可以是单位犯罪。但从目前的刑法规定来看,刑法中的单位犯罪也并非必然与本单位的业务活动有关,或者必须是在单位业务范围内。不可否认,有些单位犯罪可能与本单位的业务有关,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但有些犯罪根本与本单位业务活动风牛马不相及,例如,单位组织淫秽表演罪,怎么能说这种犯罪与单位的业务活动有关呢?而且在实践中,虽说单位的权利能力限定在业务范围之内,但单位超出业务范围之外的活动也并非一概无效。因此,将单位犯罪限定在职务活动或业务范围内实施明显地与法律规定相违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单位犯罪相关文章
  • 单位犯罪概念和特征及罪名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
    2023-06-03
    119人看过
  • 深入探讨伪证罪的概念和特征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的构成特征有: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刑事活动中,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3、主体为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4、主观为故意。伪证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
    2023-07-06
    425人看过
  • 探讨单位犯罪的成因和原因
    为牟取本单位的非法利益,由单位负责人或经单位领导集体决定,实施了刑法明文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的,叫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刑罚。单位犯罪如何去处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是实行“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补充”的处罚原则。所谓单罚制又称代罚制,是指对单位犯罪的,不判处单位罚金,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023-07-04
    202人看过
  • 单位犯罪的故意和过失概念解析
    单位犯罪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非单位犯罪和单位犯罪而非单位犯罪情形主要看:犯罪主体是否是单位,单位是否支配个人意志,单位负责人是否构成犯罪倾向等等。单位犯罪是有法定性的。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刑法》第十三条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2023-07-06
    387人看过
  • 探讨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要求
    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有以下要求:单位犯罪必须是单位实施了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单位犯罪必须是单位实施了法律明确规定单位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这是单位犯罪客观方面的法律属性。单位犯罪必须是单位实施了刑法规定单位可以作为犯罪主体的具体罪名的行为。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一)单位故意犯罪的客观方面一个表现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1、必须是合法的单位。如非法的传销组织犯罪往往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2、该单位主要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个人为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单位的,或者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一律以个人犯罪论处。3、单位犯罪的特点在于这种犯罪行为是经单位决策机构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这是单位犯罪在客观上的重要特征,也是其与个人犯罪在客观上的重大区别。这里的单位决策机构可以理解为单位的权力机构,如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这些机构成员经过集体讨论后形成的决定可以代表单位的意志。而单位负责人员
    2023-07-04
    130人看过
  • 间接正犯与未成年人犯罪:事实与概念探讨
    可能构成间接正犯。教唆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和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属于间接正犯,以被教唆的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所犯罪行定罪处罚,而被教唆者因无刑事责任能力而不构成犯罪,是教唆犯的工具。教唆限制行为能力人,则未必是都是间接正犯。教唆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之外的犯罪,属于间接正犯;教唆已满16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则属于共同犯罪。过失犯罪是否存在间接正犯过失犯罪是存在相关的间接正犯,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而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国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支配之下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依据我国刑法理论,过失犯罪
    2023-08-04
    76人看过
  • 探讨效力待定概念的内涵
    效力待定:是指由于缺乏一定的生效要件,成立的合同是否生效尚未确定,必须补正才能生效,在一定期限内不补正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在追认权人同意后,效力确定地追溯到行为成立时。待定合同被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至终无效。效力待定合同之有效情形效力待定合同是指于合同成立时是否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使之确定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虽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效力待定的合同的效力能否得到确定取决于此合同是不是得到了有权人的追认。这也就意味着如果这种有缺陷的合同得到了有权人的追认它就自然会产生法律效力,当然如果其没能够得到追认就会被定义为无效合同。既然有权人的追认的威力如此之大,那么有权人的追认究竟是指代什么呢?其实很简单,有权人的追认是指合同的权利
    2023-07-07
    429人看过
  • 单位犯罪单罚制双罚制的概念是什么
    一、单位犯罪单罚制双罚制的概念是什么?单罚就是只处罚直接责任人,这种情况,从狭义来讲,不能算单位犯罪,只是借单位的名义实施的犯罪。广义上也将其列为单位犯罪。双罚就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判处刑罚。我国刑法中以双罚制居多。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是指单位犯罪中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单位的处罚的罚金应高于起次要作用的单位,这是处罚单位共同犯罪的原则。二、什么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单位犯罪早在17世纪英国的《刑法》中就有规定,我国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在我国刑事立法史上首开了
    2023-04-13
    138人看过
  • 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有哪些,单位犯罪双罚制的概念
    一、实行双罚制的单位犯罪有哪些如果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单位犯罪双罚制的概念1、对单位的处罚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就一个刑种即罚金。有的国家对单位犯罪刑罚的规定并不仅有罚金一种。如《法国刑法典》关于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规定得十分具体全面。对单位判处的刑罚除罚金刑以外,还规定了解散、禁止从事职业活动或社会活动、逐出公共市场、禁止向公众募款、禁止签发支票、没收用于犯罪和犯罪产生的财产、公告或传播宣告的判决等10种刑罚方法。我国刑法对单
    2023-04-13
    98人看过
  • 法律对单位犯罪概念怎么界定
    法律对单位犯罪概念的界定: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一般都由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单位的领导人员决定,以单位的名义并由单位内部人员具体实施。单位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是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那些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的主犯是如何界定的?刑法关于单位犯罪主犯的界定:作为犯罪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首先应当是犯罪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非犯罪单位工作人员实施的行为,即使与单位犯罪有关,也不能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只能认定为单位犯罪的共犯。其次,应当在单位犯罪中起了重要作用,要么是对单位犯罪起决定、组织、领导作用,要么具体实施犯罪。没有参与单位犯罪活动的犯罪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成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指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
    2023-07-27
    74人看过
  • 事业单位相关概念介绍
    一、事业单位相关概念介绍事业单位相对于企业单位而言,它们不以盈利为目的,是一些国家机构的分支。一般是以增进社会福利,满足社会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种社会服务为直接目的的社会组织。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公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条例指出,在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方面,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条例实施后最大的转变是将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了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2023-04-24
    263人看过
  • 探讨不认定单位犯罪的具体情形
    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公司、企事业单位为开展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成立后,以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走私次数、频率、持续时间、合法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3、以盗用单位名义犯罪的,违法所得由犯罪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的情形有哪些如果单位在集体研究或者负责人员决定实施某种行为的时候,明知该行为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虽不希望该行为引起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应当预见可能引起危害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却轻信可以避免,因而决定实施了该行为,并引起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则由此构成的犯罪,是单位过失犯罪。刑法规定的单位
    2023-07-03
    310人看过
  • 探讨举证责任的概念和涵义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为了避免法院做出不利于己的裁判而承受的提出证据证明其主张或者抗辩事实的负担。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如果举不出证据将面临败诉的后果和风险。如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情况下举证责任就在原告一方,也就是说原告在起诉时应当就其起诉的案件与事由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否则将导致其主张不能成立。医院承担什么举证责任医疗单位在为患者诊断、治疗、护理等活动过程中无过错责任的证据。根据证据的规则精神,作为医疗单位必须承担有关因诊断护理过失造成患者死亡、残疾的,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以及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证证明责任的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二)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
    2023-07-06
    109人看过
  • 探讨"登记对抗第三人"的概念
    登记对抗第三人的意思是权利经过登记后,可以对抗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法律没有规定所有的权利都必须办理登记,比如动产的抵押权就没有强制办理登记,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可以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如果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就可以对抗任意的第三人,这样能更好的保护抵押权。夫妻财产怎样对抗第三人?夫妻财产约定只有在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的时,才能对抗第三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对该约定不知情,那么这个约定就只是夫妻内部的约定,对外不能对抗有债权的第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023-07-11
    29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且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 更多>

    #单位犯罪
    相关咨询
    • 单位行贿罪犯罪概念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5
      1、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 2、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单位,所谓“单位”,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与单位受贿罪不同,并不仅仅局限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还包括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有限公司、外资公司、私营公司等等。 3、单位行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 关于犯了串通投标罪的概念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13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损害投标人、投标人或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万元以上;(2)违法所得金额在10万元以上;(3)中标项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4)威胁、欺骗或受贿等违法手段;(5)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在2年内串通投标,受到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6)其他情况严重。
    • 关于信用卡套现的犯罪概念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2
      信用卡套现的定罪依据是非法经营罪。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违反国家规定(POS机器)等方法,通过虚假交易、虚假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直接向信用卡持卡人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确定非法经营罪。套现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或者逾期金融机构资金超过20万元的,或者金融机构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的,情节严重。
    • 单位犯罪单罚制双罚制的概念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5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的,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里的单位犯罪包括法人单位犯罪和非法人单位犯罪两种情形。世我国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主要是采取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方式。 所谓双罚制,是指对于单位犯罪的,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在我国刑法中对绝大多数的单位犯罪实行的
    • 单位犯罪界定的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概念有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单位的附属机构是指单位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单位内部的职能部门(如企业内部的车间、科室等)。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不是独立的公司,它不具有公司的组织形式,没有自己的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等,没有相对独立的财产,也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但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它取得了经营执照,有固定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