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涉及的土地面积大,户数多,且农户承包地块分散,土地质量差异大,地形不一,空间标记存在困难,确权任务繁重。农村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少,登记工作力不从心。同时,由于种种历史遗留问题,造成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给确权工作带来困难。
由于各村干部及农户人口变化大,农户实际耕种的承包地、自留地等土地难以准确区分类别,容易造成承包地总面积增大,影响了确权面积准确性。又如承包土地时,明确规定果园地不允许承包,但有的果园地也登记在权证上。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时,土地是按面积平均发包到人,由于在不同区域土质差异大,按照地力肥瘦折扣标准计算后,相同承包人口的家庭,土质差的承包土地面积相对较宽,土质好的承包面积相对少,使得目前确权实测后各户人均面积不一致,导致按照实测面积据实确权难以顺利推进。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拥有该土地的承包权以承包合同为依据,但存在一些对承包政策操作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权证等档案资料记载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直接影响土地承包确权的落实。主要表现,一是“二轮延包”时部分农户土地承包信息登记不准确,位置不明,面积不准。二是在土地多轮流转、公益设施建设用地占用农田,农户间互换田地后,却没有及时完善相关手续,造成农户承包证书上的地块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证地”不符。三是承包台账和承包合同中对土地面积等信息记载不相吻合,承包权证没有以承包合同中的信息登记内容为依据,而是以台账为依据,造成登记信息不准确。
近年来,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粮食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以及新农村建设土地占用的增加,农村集体土地价值上升,农民对土地确权利益期望增多,在确权过程中承包土地权属争议和纠纷渐渐增多。尤其是“二轮延包”遗留问题使得复杂的土地承包纠纷在此次确权落实过程中显现出来,且目前村委会和乡镇经营管理指导站主要承担基层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协调解决难度非常大,影响土地承包确权的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拥有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承包合同为依据,但实际工作中一些承包合同中土地承包关系信息不清问题引发土地纠纷相对突出。如实际土地承包经营状况与发证情况不相吻合。又如,土地按面积平均发包到人,由于在不同区域土质差异大,按照折扣标准计算后,土质差的家庭承包土地面积相对较宽,使得目前确权实测后各户人均面积不一致,承包面积相对少的农户则不同意按实有面积确权,只接受按平均实测面积确权,导致据实确权难以顺利推进。
由于配套机制滞后及土地承包难确权导致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难,土地经营权在抵押贷款、银行融资等方面作用难以得到发挥。一是尚未建立专业的土地经营权评估机构。农地经营权价值是金融机构授确定信贷款额度的基础,而目前专业的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和具有专业资质的评估人员匮缺。二是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和土地仲裁机构,在借款人出现经营风险、缺乏偿还能力时,对土地经营权处置带来一定困难,权属登记缺乏法律效力,金融机构债权难以得到保护。
针对目前农村承包地确权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应把握关键环节,做细做实,稳妥推进。首先,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确权参与率。创新宣传方式,着重深入农户,围绕广大农户关注的问题、利益及时进行政策解释,消除农户的顾虑。由各村组选派熟悉当地情况的业务人员,坚持每块土地都要“走到、看到、量到、问到”的原则,深入调研,实事求是,在群众监督下实地指导。重点做好发包方、承包方和承包地块调查,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结果为基础,充分利用先进的测量仪器,查清农户承包地块的面积,制作承包地块分布图。将调查成果经审核公示确认,作为土地确权的现实依据,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进行补测核实。
其次,完善档案资料,确保权属依据的完整性。依据农地承包台账、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书等相关权属档案资料进行清查整理,摸清承包地现状及农户家庭承包状况信息。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结果,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将完善后的合同作为承包户取得土地承包权的法定依据。对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对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进行补签、完善。对实际承包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不一致的,要根据本集体通过的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方案进行确权。
再次,健全配套机制,提高抵押融资率。一是建立农地价值评估专业机构。制定农地经营权价值评估管理办法,引入具有权威性的专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才对农地经营权抵押价值进行准确评估,合理确定农地价值,为金融机构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创造条件。二是充分履行农地流转中心和土地仲裁委员会职能,为土地流转提供合同、法律、竞价、纠纷等服务,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配套服务。
对于土地确权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要本着尊重历史、注重事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稳妥调解处理。相关部门在处理纠纷矛盾时,要坚持严格依法确权,维护群众利益,从实际出发,公平、公正地处理确权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妥善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对局部性的问题按照“一村一策”或“一事一议”的办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通过实行差异化、区别性的措施,用群众接受的办法解决问题。
-
哪些问题是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
265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四至不清问题应怎样解决
422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存在哪些问题
273人看过
-
怎么解决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中的问题
379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如何解决四至不清存在的问题
8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纠纷怎样解决
347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过程中的纠纷问题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3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人民。 2、乡(镇)政府根据发包方上报的审核报告,结合有关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工作方案,指导发包方制定具体措施,在不违背法律政策的前提下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问题该怎么解决?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9近几年来,“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群众受到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随着“粮食直补、土地流转”等一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土地利益不断上升,“寸土必争”成为新常态,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方面的各类矛盾纠纷也日益凸显。 主要问题 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无地无证,是指一轮承包时的农户,未参加二轮承包;二是有
-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51、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分属不同部门,确权的主体和性质尚不明晰一是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分属国土和农业两个部门。二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主体不明确。三是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权属尚不明晰。 2、确权登记认识尚不统一、基层推动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3、确权登记中遇到的政策性矛盾突出,工作力量和投入经费严重不足 4、确权登记发证的后续工作亟待加强,相关政策调整尚未及时跟上
-
农村土地确权问题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8解决农村土地确权纠纷的原则: (1)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的原则; (2)现有利益保护的原则; (3)诉讼解决以行政处理为前置的原则。《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
-
如何解决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51、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3、紧紧的依靠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关键。从法律和权限上讲,征地拆迁本身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审批、协调、仲裁等权限均在地方政府。 4、要完善法律法规与补偿机制 5、依法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事实上,政府部门在组织农村征地工作的时候并不是要以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