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原告:案外人(案外人必须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案外人的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亦可。)被告:申请执行人/当被申请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的实体权利时,将其列为共同被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
(二)事由对标的有享有排除强制执行的权利。司法实务中提出异议的情形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等。
(三)起诉期限提起异议之诉的期限: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异议,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对异议标的中止执行后,案外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四)范围仅限于对财产权的执行。
关于民事诉讼法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什么的解答如上所述,在进行民事诉讼时,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经常被提起,因为被执行标的物的权属经常会产生纠纷,有的当事人是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提供相应的途径维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二、当事人可以提出来执行异议的情形
(一)认为法院违法执行,妨害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法院拍卖措施违法,妨害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法院在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违法,侵害了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法院协助执行事项,超出协助范围,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
三、如何确定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资格
(一)已登记的不动产,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判断;未登记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按照土地使用权登记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证据判断;
(二)已登记的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等特定动产,按照相关管理部门的登记判断;未登记的特定动产和其他动产,按照实际占有情况判断;
(三)银行存款和存管在金融机构的有价证券,按照金融机构和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账户名称判断;有价证券由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托管机构名义持有的,按照该机构登记的实际投资人账户名称判断;
(四)股权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判断;
(五)其他财产和权利,有登记的,按照登记机构的登记判断;无登记的,按照合同等证明财产权属或者权利人的证据判断。
案外人依据另案生效法律文书提出排除执行异议,该法律文书认定的执行标的权利人与依照前款规定得出的判断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184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的期限,案外人异议之诉的要件
472人看过
-
承租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
438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成功率
330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
395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的范围
286人看过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2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原告:案外人(案外人必须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案外人的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亦可。) 被告:申请执行人/当被申请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的实体权利时,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24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原告:案外人(案外人必须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案外人的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亦可。) 被告:申请执行人/当被申请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的实体权利时,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涉外要件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16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原告:案外人(案外人必须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标的物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如所有权人、共有权人,案外人的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亦可。) 被告:申请执行人/当被申请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的实体权利时,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2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可以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有效阻止强制执行的权利,(如所有权或者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在执行程序终结前,向执行法院对申请执行人(必要时候被执行人可列为共同被告)提起的旨在阻止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的诉讼。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目的当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有效手段予以救济,保障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时维护了司法公正。
-
法院执行案外人异议之诉案件的处理天津在线咨询 2021-03-21[案情] 2006年11月28日,公司A与公司B签订租赁合同,公司A将部分厂房及设备出租给公司B使用。2007年10月17日,公司A起诉至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公司B支付租金5万元并承担违约金10万元,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公司B的缝纫机98台。10月18日,法院裁定查封了公司B从租用公司A厂房内搬出并已存放于公司C的缝纫设备54台和存放于纳佳公司的缝纫设备44台。同年11月27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