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解决矿难频发的对策浅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8:32:38 256 人看过

从国有到私营企业、从大型煤矿到小煤窑,近年来几乎都能见到矿难阴影,损失严重,影响恶劣,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

面对频发的矿难,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管理部门频出重拳。但高压之下,仍见矿难。如何解决矿难频发问题,思路和做法有很多,今天我们刊发的这两篇文章,分别介绍了德国与日本的一些情况。虽然囿于发展水平与阶段,其中的一些理念和做法目前我们还很难做到,但希望能对相关人员有所借鉴、启迪。

作者崔克清,系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南京工业大学安全工程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他先后50多次担任国内重特大事故专家组成员或组长,也曾多次到德国、日本考察学习。

德国立法、检查、保险筑起三防线

德国的事故成本非常高,如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经法院定为责任事故后,企业要承担高额的罚款

德国的安全管理体制中充分发挥了同业保险公会的行业管理作用。其中,立法、检查和工伤保险,成为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三道防线。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国家。工伤保险的首要任务就是事故预防,其次是医疗康复,再次是赔偿。同业公会每年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出大约15%的资金用于事故预防工作。德国的工伤保险费率在不同行业之间相差很大,平均费率最低的是造纸与印刷业,为0.71%,平均费率最高的是建筑业、矿业,为8%。每一个同业公会都确定了各自的企业风险等级表,以区别对待。即使处于同一风险等级的企业,彼此之间缴费相差幅度也可达到25%。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企业安全能动性的提高。

为了促进企业建立内部安全保证体系,德国的《劳动保护法》对雇主的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雇主有保证员工安全与健康的责任和义务。雇主在组织生产时,首先要考虑提供先进、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要对各岗位的危险性进行安全评估,分析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防范。

德国企业安全管理的外部动力来自两方面:一是企业依照《劳动保护法》缴纳的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同企业的安全管理业绩进行挂钩,管理好的企业降低费率,出事故的企业提高费率。如木业同业公会每年有近10%的企业由于工伤事故被提高了保险费率。二是重罚机制。德国的事故成本非常高,如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经法院定为责任事故后,企业要承担高额的罚款。

预防为主的思路在德国得到了充分体现。从政府的监察、同业公会的行业管理到企业的自我管理,都将预防事故列为头等大事,并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注重咨询研究。无论是政府管理机构还是同业公会,都将咨询研究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

二是企业医生对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预防发挥了重要作用。德国法律规定,企业必须配备医生,每个员工必须有医生对其健康负责。企业医生的主要职责是:考虑改善工作环境,提出预防性措施,进行预防性检查。如在噪声工作环境下,必须每3年对员工进行一次噪音影响检查。同时,企业医生还要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预防的培训,提高员工的防范能力,以及培养员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如莱茵能源集团的企业医生,针对员工体重超重现象突出的状况,为员工制定了营养方案和锻炼计划。通过配备企业医生,员工安全隐患特别是职业病危害得到及时有效的监控,受害者也得到及时救治,使得企业的安全管理更具人性化,企业更具凝聚力。

三是将教育培训作为预防事故的根本性措施。在德国,由政府出资设立职业学校,以培养技术工人和专业人员。此类学校学制3年,学生在校期间除学习理论外,有20%的时间进行实地训练。在正常情况下,培训结束后学生即可成为一名合格的技术工人。由于国家在教育上的高投入,德国拥有了一支高素质的产业队伍,从根本上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较好地解决了人的不安全因素。

日本从矿难频发到安全第一

在日本,对煤矿安全的监察多实行突击检查,检查人员不得接受被查方的餐饮、交通及其他服务

日本也曾经矿难频发。二次世界大战后,煤炭作为日本的惟一能源,曾进入一个高速发展期。当时,日本有100多个煤矿,40万煤矿工人,年产量5500万吨以上。由于产量增加,人员增多,安全投入及安全管理跟不上,矿井特大事故接连不断发生。如1965年山野煤矿瓦斯爆炸,273名矿工死亡;1969年三池煤矿井下火灾,83名矿工死亡;1970年南大夕张煤矿瓦斯爆炸,62名矿工死亡;尤其是1963年11月9日,三井三池煤矿发生的煤尘爆炸事故,造成458名矿工死亡。

重大灾害频发,引起社会极大震动,也给煤炭行业敲响了警钟:必须强化煤矿安全管理,减少灾害。

对此,日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在认识上,日本提出了煤矿零灾害目标,它同时也是第一个提出煤矿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的采矿国家。

在立法上,1949年,日本就有了《矿山安全法》,以后不断修改完善。日本的煤矿安全监察体系建立较早,工作务实,效果显著。他们多实行突击检查,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相关的安全业务、设施状况检查,发现问题,保证彻底落实解决。相关法律规定,检查人员不得接受被查方的餐饮、交通及其他任何服务。他们注重煤矿安全的超前管理、过程管理,而不是等出了事故后去追查。

在煤矿管理上,从上世纪6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对效益不好、安全状况差的煤矿,采取整顿、收购等方式,坚决关闭;对一些规模大、效益稳定、安全状况好的煤矿,给予大力扶助;对一些涉及安全的项目,如专用设备、瓦斯抽放、密闭、注浆、防治水、防自然发火等,提供安全辅助金,并由企业负责实施,从而提高了煤矿综合防灾抗灾能力。

在管理上,日本并不搞一刀切,而是基于地质条件和安全基础状况分别进行处理。对大型化工和石油化工企业,也根据其生产过程的危险性和规模的大小来区别对待。

在采煤机械化方面,日本确保设备始终处于世界先进水平。采掘实现机械化,运煤实现皮带化,机电运输的许多方面实现了自动化。

在从业人员素质上,日本矿工均是高中以上文化,班组长一级管理人员即可以组织生产,并具备处理生产过程中易发生的各种问题的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人在生产过程中实施了极具特色的手口示意操作方法。所谓手口示意,就是要求作业人员手指操作对象,并大声呼其名进行确认后的一连串动作。我们在井下看到日本矿工在操作每一个设备时,都很自然地执行着手口示意程序。作者:崔克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2: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私营企业相关文章
  •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透析及解决对策
    民事裁判的执行是民事诉讼的最后阶段,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民事权利得以实现的保证,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其直接目的就在于迫使履行义务,以实现人的合法权利。然而,长期以来民事执行难的问题却一直困扰着各级法院,虽然法院系统不断加强了民事执行的力度,但各级法院许多生效的民事裁判文书还是不能最终得到执行,执行难仍是整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人们一提到执行难,首先想到的是法院工作做得不够好,因为人们的思维定势中一直认为执行就是法院一家的事。人民群众把对执行难的不满和激愤发泄到法院,使法院成为众矢之的,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形象。其实,执行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工作,产生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要攻克执行难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现从执行难的危害、成因及对策三个方面对该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达到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司法公正.一、民事执行难的危害民事执行难的危害是极为严重的,其直接危害表现
    2023-06-08
    333人看过
  • 国家对矿山开发的政策
    国家对矿产开采的新政策国家对矿产开采的新政策国土资源部对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新规定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计划批准开采的矿种。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一、在河里挖石头犯法吗私自开采石头怎么定罪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二、非法采矿罪会判多长时间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在河里挖沙犯法吗偷挖沙土违反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
    2023-03-28
    160人看过
  • 浅析外国法的查明
    法律综合知识
    一、浅析外国法的查明在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外国法的查明是不可或缺的一环。1.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及其司法解释,外国法的查明并非某一单一主体的责任,而是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共同参与的过程。2.在涉外诉讼或仲裁中,当涉及外国法律适用时,需通过多种途径努力查明该外国法律的具体内容。这一过程体现了国际私法领域对法律适用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要求。二、外国法查明中法院的角色在外国法查明的过程中,法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1.法院作为司法审判机关,负有在案件审理中适用正确法律的职责,这自然包括了对可能适用的外国法律的查明。2.法院在查明外国法时,应当听取各方当事人对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的意见。3.当当事人对外国法律的内容及其理解与适用存在异议时,法院还需进行审查认定,确保外国法的准确适用。三、无法查明外国法时的处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有时可能无法通过合理途径获得
    2024-08-17
    456人看过
  • 浅析农村宅基地买卖问题与解决对策
    一、当下农村宅基地买卖中的问题与成因(一)买卖合同不规范埋下纠纷隐患。原、被告双方买卖房屋、宅基地时有的仅为口头协议未签订买卖合同,或者虽签订买卖合同但内容不规范,欠缺法律上的形式要件,合同自身存有瑕疵,使得买卖双方履行过程中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酿成纠纷。(二)房屋升值的利益驱动,使当事人背弃诚信。巨大的经济利益当前,一些已经出卖房屋、宅基地或转让社区楼房名额的农村村民以及出卖了农村房屋、宅基地的城镇居民开始反悔,想方设法地想收回房屋,导致纠纷时有发生。(三)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政策禁止性,为当事人请求返还提供了空间和依据。受我国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在外上班的城镇居民退休前后逐渐盛行在农村老家置办房产,以便老来“叶落归根”。由于农村宅基地的福利性质和土地资源的紧缺,国务院办公厅及国土资源部均出台了严格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
    2023-04-05
    396人看过
  • 浅析中国遭受反倾销的特征及对策
    本文针对国外对华反倾销不断增加这一严重影响我国对外出口贸易发展的问题,依据历年来的相关事实,分析了国外对华反倾销呈现出的特征及其深层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关键词:反倾销立案反倾销措施WTO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对外贸易取得了迅猛发展,但同时,外国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案件也迅速增加,中国成为国际反倾销的主要目标,出口贸易面临严重威胁,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分析,分析其特征和原因,以便采取对策加以解决。国外对华反倾销特征国外对中国产品反倾销案不断增加,中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受害国根据国内国际相关统计资料分析得出,自1979年欧共体对中国糖精钠提起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起到2002年底,中国出口产品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立案数量已达524起,被采取反倾销措施案件数374起。两者均居世界首位。国外对我反倾销数量1979年只有2起;20世纪80年代平均每年有6.4起;到了90年代
    2023-06-12
    282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解决策略浅析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待遇:1、工伤医疗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
    2023-07-07
    373人看过
  • 矿难频发与“左手监督右手”的尴尬
    矿难频发似乎已经成为我国煤炭业久治不愈的顽症。每次在灾难发生后,从中央到地方紧急动员,对伤亡人员进行抢救,对受难家属进行补偿,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进行处理。这样被动式的处理已经成为了一种程序化模式,固然,这样高效率的处理每次都能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结果,但归根到底它基本上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事实证明,它对于遏止矿难继续发生效果有限,要想从根本上治本,必须对目前的煤炭业安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在抗击非典的斗争中,我们知道在公共安全管理中建立一个预防和警报机制的重要性。在事故频发的煤炭工业,更需要一套预警机制,将煤炭业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事先建设,事先监督,事先介入。从现在的煤炭业安全管理体制来看,这一点做得远远不够。目前只有一个《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对此作出了规定,《条例》的本身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如《条例》规定的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由煤炭系统设立,这样就使煤矿安全监察陷入了左手监
    2023-04-24
    323人看过
  • 浅析涉执犯罪刑罚程序启动难的原因和对策
    在执行工作中对涉执犯罪案件适时启动刑罚程序,严厉打击暴力抗法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是攻克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从目前各地法院执行实践看,真正启动涉执犯罪刑事程序的少而又少。笔者对新郑法院的执行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在1500余件案件中,移送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侦查的只有1件,有2件正在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准备移送。经过对涉执犯罪案件的深入分析,并调查了解了公安、检察机关对涉执犯罪案件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和看法,我们认为当前涉执犯罪案件刑罚程序启动难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执行人员证据意识差在执行过程中不善于收集保留相关的证据是涉执犯罪刑罚程序启动难的重要原因。在执行实践中常见的情况是执行人员为执结一起案件多次找被执行人做工作,费尽周折查找财产线索,但是对工作过程却不善于或没有留心用询问笔录,音像资料、让相关人员出具证明等方式记录下来。等到认为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准备移送公安机关时卷宗
    2023-06-11
    283人看过
  • 浅析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及解决途径
    当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中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在调整经济结构、扩大社会就业、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各方面的制约,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首当其冲。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中小企业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是极不相称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首要瓶颈。中小企业融资是投资的源头,难以有效地中小企业融资,中小企业就无法进行必要的投资,其后果是中小企业不能及时得到发展甚至无法生存。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意义重大,不但关系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而且关系到宏观经济全局,如果不能得到合理解决将会影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如果能够通过合理渠道解决这一问题,将会产生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应。金融市场迅速发展,但为什么中小企业不受青睐
    2023-06-09
    266人看过
  • 浅析提前退休的影响及对策
    scriptsrc=/adfile/activeinfotop.js>退休是职工因年老而离开工作岗位,按月领取基本生活待遇的一项养老保险制度。对此国家在退休年龄等方面有具体的条件规定。提前退休顾名思义,就是在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条件下,提前退出工作岗位,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提前退休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及背景,从目前来看,国家法律规定允许提前退休的有四种情况:1、从事特种作业职工,如井下、高空等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可提前五年退休;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符合条件的可提前五至十年退休;3、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工业企业破产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相差不足五年的职工可提前退休;4.1998-2000年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的纺、织工种工龄满2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相差不足十年且再就业确有困难的职工可提前退休,但已完成压锭任务的企业不可据此再办理提前退休
    2023-06-09
    425人看过
  • 浅析“执行难”问题
    执行难一直是一个困扰我们执行法官的大难题,虽然这两年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多种举措合力之下,执行难问题有所缓解,但还是未能根本性地解决问题。据统计,港南区人民法院2007年执行收案358件,执结141件,执结率39.83%,2008年执行收案609件,执结402件,执结率66.01%,2009年收案700件,执结550件,执结率78.57%,这三年来的执行案件执结率呈上升趋势,取得较好的成绩,但执行难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一、外地委托罚金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类案件难执行。这几年外出打工的青少年有增无减,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好逸恶劳等原因,一部分青年以身试法,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这一类案件很难执结。1、被执行人大多是还在监狱服刑,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2、一小部分被执行人出狱后,因文化素质低下,一般也没有能力找到好的工作,赚的钱是仅够养家糊口,因长期外出打工,逃避债务,法院执行
    2023-06-06
    395人看过
  • 矿难频发的根源是煤矿安全监察制度形同虚设
    近来,不断发生的矿难象非典一样吞噬着无辜的生命,乌黑的煤块简直就是死难矿工的血所凝固的。然而人们看到的是,一次次矿难之后,是一次次的领导重视,一次次的停产整顿,一次次地安全检查,一次次的吸取教训,接着又是一次次的矿难,一个个鲜活的矿工的生命葬身煤海。因而,善良的人们也只能一次次地被矿工的牺牲而震憾、愤怒和无奈。矿难已经成为我国煤炭企业的不治之症。我们如何才能拒绝带血的煤?人们纷纷寻找对策。有人提出建立煤炭安全生产的预警机制(5月19日《南方都市报》),有人指出矿难频发是执法人员的失职,应加强执法,也有人提出要象抗非典一样防矿难发生,设立矿难预防的权威机构,授予其封矿的权力等等。笔者认为,矿难频发的根源在于煤矿安全监察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执行,形同虚设。同时现有的煤矿安全监察制度也有改革完善的必要,应向所有煤矿派驻安全监察员。首先,国务院《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对煤矿安全生活的监察制度规定得
    2023-04-24
    471人看过
  • 浅析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判决的条件
    承认和执行外国刑事判决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原判决国法院必须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原判决是在充分保障和尊重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基础上做出的、外国刑事判决已经生效以及外国刑事判决是合法取得的。(一)原判决国法院必须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对案件具有管辖权是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前提。国际司法实践中,一国在承认和执行另一国的刑事判决时都将管辖权列为一项前提性条件,因为管辖权涉及当事人权利的保护,更涉及国家主权,在这一问题上几乎没有国家提出疑义。但是与依据何种标准判定原判决对案件是否拥有管辖权不同,目前,多数国家和国际条约均通过承认判决执行地国家的国内法来进行判定。英国、德国等国家均采取此等标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打击腐败犯罪的需要,这一标准应该得到修正,除专属于执行地国法律管辖和与执行地国国民重大利益相关的案件外,应该以判决做出国的国内法来确定其是否对案件具有管辖权。(二)原判决是在充分保障和尊重案件当事人的
    2023-06-05
    307人看过
  • 浅析如何加强对经济决策权的审计监督
    一、转变传统观念,增强监督意识。审计人员要转变传统观念,对审计本质的认识不能停留在经济监督上,从本质上说,现代国家审计是民主和法制的工具。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对公众负责,这是审计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这就决定了国家审计伸张的是民权,代表公众进行监督。因此,强化对经济决策权的审计监督,有利于推进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推动党政干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不仅具有直接的经济意义,还具有重要的政治和社会意义。审计人员要转变传统的审计观念,树立现代审计观念,跳出狭窄的财政、财务收支查错纠弊、就事论事的小圈子,增强对一把手经济决策权的监督责任意识,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去评价相对静止或孤立的经济事项,从机制、体制、法制、民主、民权等视野去评价微观审计中所碰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审计所要监督的经济决策权具体表现在:制定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及组织实施;控制生产经营的运
    2023-04-24
    34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通常,私营企业由投资者自己承担风险,企业所得利润按约定方式分配给投资者。 私营企业的特点包括: 1、以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为主要生产资料,投资者对企业资产拥有所有权;... 更多>

    #私营企业
    相关咨询
    • 涉外离婚诉讼难点以及对策的分析是怎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9
      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是涉外离婚诉讼难点。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或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对双方均为外国公民,一方或双方常住中国的可以适用中国法律。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 浅析缓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浅析缓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有: 1、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过于原则抽象,难以操作。 2、撤销缓刑条件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 1、在立法上明确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让法官做到严格依法适用。 2、明确规定撤销缓刑的具体条件,使其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3、制定规范的缓刑考察监督制度,使缓刑不再形同虚设。 4、建立缓刑人格调查制度,使缓刑适用最大限度达到公正合理。 5、提高审判人员业务水平能力,强化法律素
    • 透析病人犯罪解决的对策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2
      如果透析期间病情稳定的,需要拘留。如果判刑后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危及生命,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申请办理保外就医,但办理保外就医后家属必须常与监狱联系,积极沟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
    •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难的解决对策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难的解决对策: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
    • 国家的对外政策取决于国家力量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1
      一国的对外政策不是取决于国家力量,而是取决于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和一国外交政策的决定性因素。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利益与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战争动荡不符合我国人民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中国的国家性质和国家利益决定了中国不是威胁世界和平的力量,反而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国强不必然称霸。中国的传统文化也是和而不同,中国数千年的历史证明王道比霸道更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