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被我一人卖掉了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7:13:03 125 人看过

未经共有人同意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其他共有人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或者向处分人请求损害赔偿。

处分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对共有房地产或者动产进行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无处分权人将房地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因此,未经共有人同意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

共有房屋分割

(一)直接分割房屋这种情况也就是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如果该房屋是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屋,按份共有人可对房屋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

比如一栋四层楼的房屋,为四个所有人等份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屋的所有权。

但由于整个房屋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屋的区分所有。

(二)房屋作价补偿这种情况是说,此时房屋由按份共有人中的一个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份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对其他共有人进行补偿。

(三)直接分割房屋与房屋作价补偿相结合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对房屋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屋结构的原因,各按份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份额比例分配,因此要对部分所有权份额作价补偿。

比如甲、乙按3:

2的比例拥有一栋两层楼的房屋,该房屋如过分割成甲、乙各占一层时,则乙占了甲的所有权份额,此时,就应作价由乙补偿甲的所有权份额。

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屋时,房屋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份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如甲、乙、丙、丁共有一栋房屋,房屋作价由甲、乙所有,甲、乙在补偿丙、丁应占部份的所有权份额后,再按比例分割房屋。

(四)房屋变价分割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房屋按份共有人都不想取得房屋所有权时,此时就可以把房屋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份额进行分配。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

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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