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判决上诉费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0:06:24 341 人看过

撤销一审判决后,还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多退少补。

民事上诉如何提起?

第一、您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享有上诉权。

第二、必须对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只有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或裁定才能够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异议的裁定。第三、您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后,是否上诉,需要时间考虑考虑,准备准备,但时间有限,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您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提出上诉,那么,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只要有一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提出上诉,一审裁判就不发生效力。

上诉必须缴纳上诉费,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您必须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我院的指定缴纳诉讼费的银行是农业银行,您可以就近到任意一家农-行分理处缴纳诉讼费。如果交费确实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当事人逾期未交纳诉讼费用,又未申请缓、减、免交,或者虽然申请但未获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的,按撤回上诉处理。

二审经过审理,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裁决撤销或驳回的裁定可否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后当事人能否上诉问题的批复(法复〔1997〕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桂高法〔1996〕144号请示及1997年1月20日补充意见均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对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或驳回当事人申请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三日可以通过审判监督。
    2023-06-06
    365人看过
  • 网上判决书为何会被撤销?
    判决书网上是不会撤销的。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规定,裁判文书在送达之后的7个工作日之内,承办法官应该督促指导法官助理或者是书记员完成拟公开裁判文书的技术处理和裁判文书进行上网公开工作。人民法院在对裁判文书进行公布的时候,会对相关隐私进行删除,但是在互联网公开的判决书如果没有不得公开的法定理由,是不会给予撤销的。法院判决书能在网上查到吗能,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判决结果。网上查看法院判决结果的具体步骤如下:1、打开中国裁判文书网。2、输入想要检索的案由、关键词、法院、当事人、律师等。3、按关键词、案由、法院层级、时间等筛选查询想要的具体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
    2023-07-01
    374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裁定还是判决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是裁定还是判决判决《民诉司法解释》第300条的规定,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经过审理,判决如下:(1)请求成立且确认其民事权利的主张全部或部分成立的,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2)请求成立,但确认其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的主张不成立,或者未提出确认其民事权利请求的,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3)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又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还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2、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
    2023-02-12
    208人看过
  • 判决撤销缓刑
    一、判决撤销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撤销缓刑的情形我国刑法中缓刑的撤销事由具有以下三种情形:(1)再犯新罪。这里的新罪,是相对于已判之罪而言的,它既包括故意犯罪也包括过失犯罪,既包括同种之罪也包括异种之罪。只要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就应当依法撤销缓刑,对新罪和原判之罪实行数罪并罚。关于发现新罪的时间,刑法未作规定。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新罪,当然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罪与已判决之罪实
    2023-05-02
    73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常识判决撤销
    判决撤销,是否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判决撤销:(1)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证据不足”是指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不能证实其所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有关定性和处理结果的基本事实。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必须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才能作出。反之,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执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因此予以撤销。但是,被告提交的证据中仅缺少个别枝节证据,不影响定性和处理结果的,不属于主要证据不足。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主要表现形式有: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不清。即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中,关系到定性或者处理结果的主要事实或情节不清楚。例如,某市卫生局认定某医院销售假药,决定给予罚款5万元的处罚,但未认定该医院销售了多少假药,非法获利主要事实和
    2023-06-22
    488人看过
  • 论行政诉讼中的撤销判决
    一、撤销判决的含义、适用情形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和《若干解释》第54条、第60条对撤销判决进行了规定。撤销判决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否定,是指法院认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对全部或部分行政行为予以撤销,并且可以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履行特定职责的判决形式。撤销判决可以分为全部撤销和部分撤销。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撤销判决适用的具体情形有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五种。1、主要证据不足是指能够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它是行政机关认定案件基本事实所必不可少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了不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者没有适用应当适用的法律、法规。3、违反法定程序。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要依法予以撤销。但是笔者认为违反可能影响正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或者违反一些法律法规中的重要程序,可以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
    2023-06-06
    164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离婚判决规定是怎样的?
    一、债权人撤销离婚判决规定是怎样的债权人撤销离婚判决规定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债权人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财产恶意转移行为是可以的。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对于夫妻想通过假离婚等方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撤销。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二、离婚财产分割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1、要确定
    2023-06-16
    287人看过
  • 不起诉决定可以撤销吗
    不起诉决定相关财产的处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构成犯罪下的不起诉决定书,只是对错误刑事拘留和错误逮捕的依法确认,是对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确认,被羁押人有权获得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该不构成犯罪下的不起诉决定书,一般情况下,不对限制人身自由外的其他职权行为是否违法作出确认,被侵犯其他权利(生命健康权、财产权)的人不能以此获得其他被损权利的国家赔偿,而应该通过专门的确认程序进行确认,然后提起国家赔偿申请。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第九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对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作出返还当事人决定的,以确认
    2023-04-21
    298人看过
  • 第三人撤销之诉受理后就一定会撤销之前的判决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受理后不一定就会撤销之前的判决;法院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件时,先对第三人提出的撤销理由进行审理,撤销理由成立的,法院应当撤销或者变更原审裁判和调解对第三人不利的部分,并同时对第三人与原审当事人之间、原审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重新作出裁判,即“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撤销理由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第三人提起的撤销之诉是依据新事实提起的新诉,对新诉的裁判,当事人和原诉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第三人提出撤销之诉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因为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知道原诉会损害自己的利益且能参加诉讼而未参加的第三人,不得提出撤销之诉。二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实践中,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撤销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类:(1)当事人恶意串通进行诉讼,损害其利益;(2)第三人对原判决、裁定、
    2024-02-02
    383人看过
  • 首用撤销权要法院撤销判决
    老伴陈女士因房屋买卖纠纷惹上官司,然而一审二审中刘大爷均未作为涉案房产共有人参与诉讼,刘大爷依据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向法院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二审判决并发回重审。今天上午,刘大爷的代理律师北京市大瀚律师事务所马强律师告诉记者,二中院已受理此案。据悉,这是新民诉法实施后,本市法院受理的首例案外人提起撤销权之诉。何女士起诉称,2012年6月,她与陈女士通过中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291.5万元的价格购买陈女士朝阳甘露园的一套房产。但此后陈女士书面要求解除合同,她要求法院判令陈女士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金等。刘大爷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庭,他提起反诉,称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他对老伴自行卖房一事不知情,要求法院判令买卖合同无效。今年3月,朝阳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陈女士称该案存在阴阳合同及虚假网签,上诉要求法院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二中院二审维持了原审判决。刘大爷认为审理程序违法,向二中院提起撤销
    2023-04-23
    307人看过
  • 撤销仲裁裁决用裁定还是判决
    用裁定,对于国内仲裁裁决的撤销,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撤销。对于涉外仲裁裁决的撤销,则实行“逐级报告制度”撤销仲裁裁决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据特定的事由,依法裁定否决仲裁裁决效力的司法监督活动。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完全否定仲裁裁决效力的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该裁定提出异议。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是什么?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
    2023-03-19
    173人看过
  • 什么是撤销判决?
    法律综合知识
    撤销判决是指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确认被诉的行政行为全部或部分违法,将全部或部分的行政行为撤销并可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判决撤销判决包括全部撤销、部分撤销和撤销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判决撤销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6)明显不当的。撤销判决上诉费规定撤销一审判决后,还是败诉方承担诉讼费。多退少补。民事上诉如何提起第一、您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享有上诉权。第二、必须对法律允许上诉的裁判提出上诉,只有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或裁定才能够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只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管辖异议的裁定。第三、您必须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后,是否上诉,需要时间考虑考虑,准备准备,但时间有限,在判决
    2023-07-23
    70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纠纷的判决是怎么规定的
    一、合同撤销权纠纷的判决是怎么规定的合同撤销权纠纷的判决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1.根据该法,当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判决通常会确认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否成立,并决定债务人或受让人的行为是否有效。二、诉讼参与主体身份1.在合同撤销权纠纷的诉讼中,诉讼参与主体通常包括原告(债权人)、被告(债务人)以及可能的第三人(如财产受让人)。2.原告需要证明其债权存在且受到了损害,被告需要证明其行为并未损害原告的债权,而第三人可能需要证明其在交易中的合法性和善意。三、撤销权判决依据分析在作出撤销权判决时,法院会依据以下因素进行分析:1.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是否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2.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是否合理,如是否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3.第三人在交易中是否知情,并是否恶意串
    2024-07-12
    425人看过
  • 上诉民事判决的法律规定
    民事判决上诉流程如下: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需要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对于准许上诉的民事判决,在宣告后至上诉期届满前,具有下列法律效力:1、民事判决向当事人宣布后,至上诉期届满之前,作出该判决的人民法院不得改变或者撤销判决。2、在上诉期内,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判决生效后,具有下列法律效力:1、强制执行性。2、不可争议性。3、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但是,不准离婚的判决和维持收养关系的判决除外。4、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承认判决,遵守判决,协助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2023-07-07
    34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撤回上诉后撤销一审判决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从法理的角度及民诉法的规定来讲,在二审时被上诉人是不享有撤诉的诉讼权利,但是二审审理期间上诉人是可以撤回上诉,我们认为只有积极应诉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积极行驶诉讼权利,或在当地委托法律专业人士代理,这样或许会更有保障
    • 2022年撤销之诉判决能不能上诉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撤销之诉判决可以上诉。 1.第三人撤销之诉判决的地位相当于一审判决。如果确认其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的主张不成立,或者未提出确认其民事权利请求的,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的可以上诉。 2.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
    • 上诉状撤销部分判决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1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 婚姻撤销判决后可以上诉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在一审法院不判决离婚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有很多离婚案件,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为: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离婚。这样的上诉请求是不对的,是得不到二审法院支持的。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二审法院无权直接判决离婚。在司法实践中,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发回重
    • 撤销婚姻判决执行可上诉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6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