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情形:
1、索取他人财物,即索贿,是指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要财物,包括向他人勒索财物。不论索取他人财物后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均应以受贿罪论处。在司法实践中,“索取”一般表现为公开索要和刁难性的暗示。
2、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指在行贿人主动提供财物时,行为人不予拒绝,而予以非法接受,并许诺、着手或者已经在公务活动中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其中,许诺的方式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许诺可以是直接向行贿人作出,也可以通过第三人间接作出。至于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否兑现,为他人谋取的利益是在收受贿赂之前、当时还是之后,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回扣、手续费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交易手段,但并非所有的回扣、手续费都是正当合法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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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规定的情形有哪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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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为受贿罪共犯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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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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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有犯罪中止的情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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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那些情形会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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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新形式主要表现为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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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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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受贿罪特殊情形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9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则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单位受贿罪与受贿罪是罪名相互独立,犯罪性质各异,犯罪主体截然不同的两种犯罪行为,并被我国现行刑法分别规定在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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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特别严重的情形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7刑事责任条款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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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受贿犯罪的认定情形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05根据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受贿的,应当以受贿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 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向国家工作人员代为转达请托事项,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告知该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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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有哪些情形的要确定受贿罪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3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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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可以定假受贿罪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0受贿罪符合条件可以假释。假释的条件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