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一)依法建造房屋;(二)依法没收房屋;(三)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四)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继受取得是指以原所有权人的权利和意志为依据,通过法律行为或法定事件而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方式主要包括买卖、赠与、互易、继承、接受遗赠等。
一、房屋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一样吗
房屋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之间有所差异。房屋产权证的权利效力较之房屋所有权证的效力更大一些,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可以证明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情况;而房屋所有权证只能证明房屋的所有权。
由于我国各地行政管理体制的差异,有些地区的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会统一开据《房屋产权证书》;但在有些地区的管理模式是由房产管理部门发房屋所有权证,由土地管理部门发土地使用权证。
二、房屋所有权的类型有哪些
对房屋所有权加以分类,明确不同类别所有权的性质和特征,便于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和对房屋的管理。房屋所有权可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一)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内部构成来看,可分为房屋单独所有、房屋共有和房屋的区分所有。房屋的单独所有是指在某一房屋上只有一个所有权主体。
(二)从房屋所有权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能是否充分来分,可将房屋所有权分为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房屋部分所有权。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屋所有权;房屋部分所有权是一种受到限制的房屋所有权,后文将对之作专门介绍。
(三)我国的房产登记,按照房产性质将房屋所有权分为以下几类:
1、公有房产,即国家房屋所有权和集体房屋所有权以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客体包括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的国有房屋,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使用的国有房屋和其他国家所有的房屋,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2、私有房产,即公民个人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公民,包括华侨、侨眷、归侨、港澳台同胞拥有的私人房屋。
3、中外合资房产,即中外合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我国政府、企业与外国政府、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拥有的房屋。
4、外资房产,即外资房屋所有权。其客体是外国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所拥有的房屋。
5、其他房产。其客体是不可归于以上种类房产的房屋,如宗教组织拥有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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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是什么意思啊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8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有哪几种,意思分别是:(一)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依法建造房屋; (2)依法没收房屋;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 (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继受取得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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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继承取得房屋产权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14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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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取得居住权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07可以。尚未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的性质是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可通过合同设立,原则上须无偿设立且不可出租(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除了通过合同的方式设立,房屋所有权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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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0房产继承从房屋所有权人死亡之日起即可办理,原则上没有时间限制,这样继承所得的房屋自继承之日起所有权转移。因继承取得物权,继承人获得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九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办理程序:先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房管局办理房产证的名称变更的登记,然后再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