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著作权法如何规定法定使用许可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者不向著作权人付费使用,但应当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一)为个人学习、研究、鉴赏,利用他人发表的作品介绍、评论作品或者说明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3)为了报道时事新闻,不可避免地要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上转载或引用已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刊播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的有关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文章,但作者声明不得刊播的除外,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发表或广播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六)翻译、复制少量已发表的作品,供学校课堂教学和科学研究使用,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出版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复制博物馆为展示或保存版本而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出版作品,不向公众收费或向表演者付费(10)复制、绘画,在户外公共场所设置或者展示的艺术作品的摄影、摄像
(11)中国公民出版的中文作品的译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将少数民族文字作品在中国出版发行
(十二)出版的作品将以盲文出版
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的限制,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三条广播电台、电视台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计划编制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得使用外,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在教科书中编撰已发表的作品或者短文、音乐作品或者单幅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片断,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并写明作者姓名和书名,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不受侵犯
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限制,适用前款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
相关知识:(1)作品出版后,著作权人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摘要、资料出版,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转载、摘编,应当向作者支付报酬的除外。报刊可以修改、删节作品的构成,但修改本条内容,须经作者同意。(二)录音制作人使用他人合法录制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制作录音制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可以使用他人发表的作品或者发表的录音制品,(四)为实施国家九年义务教育或者国家教育计划编制出版教科书,除作者声明不得使用的以外,可以编撰已出版的作品片断或者短篇作品,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在教科书中制作音乐作品、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但是,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写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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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在我国,著作权即指版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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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对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中的使用方式是如何规定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公民创作作品的目的往往是为了传播作品,并在利用作品的过程中获得物质报酬,因此就要产生作品的创作者与作品的利用者之间的关系,诸如作者与图书出版者的关系,作者与电影制片商的关系,作者与录音、录像制作者的关系,为维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益创作作品的公民应以合同方式来完善自己和作品使用人的关系。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以下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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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报酬如何确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3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报酬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然后签订合同就可以了。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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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作品的许可使用方式是否包括著作权人的作品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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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如何规定的, 合理使用有哪些限制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8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关于合理使用的原则性规定,以合理使用为理由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特殊情形和适用条件;(2)虽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所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由于作品使用方法的特性无法指明的除外;(3)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4)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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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转让和使用许可怎么办我国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2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有何区别? 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著作权转让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著作权的转让引起著作权权利主体的变更,受让人在转让完成之后成为新的著作权人,他对作品享有相应的财产所有权,他既可以使用它,也可以处分它,并获得相应的收益;而著作权的许可使用并没有这种效力,被许可人因许可使用合同获得的仅仅是在特定条件下使用作品的权利。因此他通常又被称为作品使用者,而不能称为著作权人。他的处分权受到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