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管辖权的类型及适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09:52:20 370 人看过

管辖类型

I.移交管辖权移交管辖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的制度

移交管辖权需要注意两点:

(一)移交管辖权的条件

移交管辖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移交法院已经受理案件;(2)被移送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3)被移交的法院对案件拥有管辖权(II)管辖权移交的程序问题,因为管辖权移交是接受案件的法院的自我判断问题,也就是说,只要接受案件的法院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它可以以无管辖权为由,将案件移交给它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此,在移交管辖权时应注意两点:

1。传输次数只能为一次。即被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案件。即使被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对移送的案件没有管辖权,也不得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或者自行退回被移送的法院。它只能向上级法院报告指定管辖权。这里的高级法院指的是它自己的高级法院。也就是说,在判断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权的做法是否正确时,就第一次移送而言,只要移送法院认为对受理的案件没有管辖权而移送管辖权,其做法就是正确的;然而,第二次之后移交管辖权的做法是错误的。持续管辖权的问题。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以受理案件时是否有管辖权为依据,即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管辖权不变的原则,其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变更的影响,惯常居住地和行政区划。可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无论发生什么变化,都可以继续审理,直至形成法律文书。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形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关于指定管辖权,我们应该关注指定管辖权的情况以及哪个法院应该行使指定管辖权。具体包括:

1。被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对移送的案件没有管辖权的,可以向其上级人民法院报告指定管辖权。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其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因管辖权争议,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三、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转移是指将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由下级人民法院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与管辖权转移不同,管辖权转移是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管辖权的转移。它包括两种情况:

(一)自下而上的移送有两种自下而上的移送:一种是向上级人民法院报告管辖,即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不适合本院管辖时,经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可以报请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上级人民法院认为自行审理案件较为适宜时,可以直接决定开庭审理。(二)自上而下的移送,即:,上级人民法院将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移送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虽然移送管辖权和移送管辖权属于裁定管辖权,管辖权的转移主要是协调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下级之间的管辖权,以补充级管辖权;移交管辖权的目的是确保管辖权行使的正确性,并补充地区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专属管辖权下的案件类型
    专属管辖权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而其他法院没有管辖权,(一)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比如土地,矿山,建筑,各国民事诉讼法普遍将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规定为专属管辖权(2)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港口作业是指船舶进出港口进行调度、装卸货物、清除障碍物等作业。因港口经营发生的争议,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指海事法院)管辖。(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遗产是死者拥有的合法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确定“主要遗产”时,房地产的位置通常被视为主要遗产。如果有多处动产,则以价值较高的动产所在地为主要遗产与调解、仲裁等诉讼外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相比,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点:民事诉讼是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平等
    2023-05-07
    155人看过
  • 专属管辖适用的条件
    一、专属管辖适用的条件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在我国,专属管辖只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的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的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的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价值的财产,如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森林、草原、河流等。二、专属管辖的司法限制效力限制效力。专属管辖的效力还表现在对牵连管辖的限制上。牵连管辖又称合并管辖,是指对某一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因另一案件与该案件存在牵连关系,而对另一案件一并管辖和审理。牵连管辖的实质是对某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基于牵连关系取得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的管辖权。牵连管辖适用的主要情形是原告增加诉讼请求和被告
    2023-04-24
    149人看过
  • 协议管辖的适用条件
    一、协议管辖的范围仅限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二、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不能选择与当事人和合同毫无关系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五类中选择一个管辖法院。如果管辖协议约定不明确或者选择了两个以上法院,协议无效。三、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对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则不适用。四、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举例来说,不能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约定选择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即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继承遗产发生的诉讼,都不能由当事人约定选择其他管辖法院。五、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前达成的选择管辖协议。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能否协议约定合同管辖地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
    2023-04-20
    500人看过
  • 协议管辖的适用条件
    一、协议管辖的范围仅限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二、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不能选择与当事人和合同毫无关系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五类中选择一个管辖法院。如果管辖协议约定不明确或者选择了两个以上法院,协议无效。三、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对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则不适用。四、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举例来说,不能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约定选择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即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继承遗产发生的诉讼,都不能由当事人约定选择其他管辖法院。五、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前达成的选择管辖协议。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能否协议约定合同管辖地1、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
    2023-04-27
    244人看过
  • 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指定管辖权,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权的实质是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在特殊情况下改变和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的及时、正确的判决。行政诉讼指定管辖的适用条件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范围是指上级法院通过指定行为向下级法院分配行政案件的制度,即“中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两种案件:一、由于特殊原因,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在这方面,对管辖权的归属没有任何疑问和争议,但这种明确的管辖权不能行使,原因如下:事实原因:由于自然灾害、战争、事故等不可抗拒的客观事实,法院实际上不能行使其职能;法律原因:某些事实的存在符合法律规定,这使得主管法院在法律上无法审理或继续审理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法院制定规则,法院工作人员是案件的当事人,法院不适合审判等等。二、法院间管辖权争端如果下级法院对特定行政案件的管辖权存在争议,则应相互协
    2023-04-27
    447人看过
  • 指定管辖权的适用
    刑事诉讼法
    指定管辖申请: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管辖范围内的下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具体案件行使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和第37条的规定,指定管辖区有下列情形:1。受理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认为移送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依法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原因(如所有法官的撤职)和事实原因(如自然灾害)3。人民法院之间对管辖权有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其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双方属于同一地方、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由该地方、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双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及时指定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权的报告应当逐级进行指定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民法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
    2023-05-07
    4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所谓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案件性质比较严重、案情特别复杂、影响重大的案件,这类案件为数极少。... 更多>

    • 管辖权异议的适用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3
      一、管辖权异议一般系被告对受理法院的管辖提出异议,通常民事诉讼规则规定“原告就被告”即原告起诉被告,应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但也不是全部适用,应具体根据《民事诉讼法》来认定。 二、被告提出管辖异议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的答辩期内向人民法院以书面形式上提出,是否准许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如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被告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三、提出管辖异议可以适用为了推延诉讼时间的案件,反正
    • 协议管辖权的适用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的规定,非涉外诉讼中的协议管辖须具备以下条件: 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当事人对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经济纠纷不得协议管辖。 2.协议管辖仅适用于合同纠纷中的第一审案件,对二审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协议方式选择管辖法院。 3.协议管辖是要式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协议管辖,将协议管辖作为合同的内容之一,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诉讼发生前以书面形式约定协议管
    • 专属管辖适用的案件种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7
      专属管辖适用的案件种类: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指定管辖适用条件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0
      指定管辖权是指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管辖权不明果有争议或管辖不便,上级司法机关将依法通过。指定下级司法机关管辖的。在刑事领域,实际上可能存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指定管辖。需要指定管辖的3种情况是:1、管辖权不明: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无法确定明确的管辖法院,即无人管理的情况2、有争议,无法协商:依法的几个机构可以同时管理,即无论是管理还是无论是管理。协商后也无法确定管辖机构的情况3、不方便管理:客
    • 定管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08
      指定管辖是指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出现管辖不明、存在争议或者不便管辖的情况时,由上级司法机关依法变通、指定下级司法机关管辖的情况。在刑事领域,实际上可能存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的指定管辖。 需要指定管辖3种情况是: 1、管辖权不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不能确定明确的管辖法院,即“无人应管”的情形; 2、有争议且协商不成:依法几个机关同时均可以管,即“都可以管或都可以不管”、经过协商仍然没能确定管辖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