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强制医疗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2 17:41:28 291 人看过

由强制医疗机构提出建议,或者强制医疗者的亲属提出申请,法院经过评估,认为可以解除强制医疗的,就可以裁定解除强制医疗。

解除强制医疗需同时满足:被强制医疗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与不需继续治疗两个条件。这一标准看似简单,但主观意图明显、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导致实施起来难度大、效率低。

不再具有人身危险性和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即被强制医疗人无人身危险性是解除强制医疗的主要条件,而我国关于无人身危险性的规定是非常笼统的,如把握不准确,将极大可能造成被强制医疗人出院后再度制造危险或被强制医疗人的合法权利遭受侵害。

法院对于该程序解除主要依赖强制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诊断评估报告以及精神病鉴定,然而,由于医疗机构性质的限制,其所出具的诊断报告通常仅包括病理、症状等,很难对被治疗人是否还具备人身危险性作出结论。此外,法院本身对精神疾病也缺乏专业性的认识,因此不论是诊断报告或是鉴定意见都无法给法院提供有利的决策支撑。

在司法实践中,为准确判断被强制医疗人是否具有人身危险性,法院合议庭在作出决定前不仅要看评估报告,还应听取鉴定人、主治医生、心理学、精神病学等专业知识的人的专业意见,对被强制医疗的人治疗后的病情进行综合分析,以便作出更合理、更专业的决定。此后,还应要求被强制医疗人住所地的社区等组织进行观察,一定时间内,按期对被强制医疗人的情况进行报告。

解除强制医疗的条件与程序有哪些

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可以解除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的解除程序:

1、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

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

2、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提出。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法院驳回,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受理。

3、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的审查

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审查是否附有对被强制医疗的人的诊断评估报告。

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未附诊断评估报告的,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强制医疗机构未提供诊断评估报告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必要时,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鉴定。

4、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审查后的处理

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并在1个月内,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被强制医疗的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作出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并可责令被强制医疗的人的家属严加看管和医疗;

被强制医疗的人仍具有人身危险性,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作出继续强制医疗的决定。

法院应当在作出决定后5日内,将决定书送达强制医疗机构、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人、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和检察院。

决定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通知强制医疗机构在收到决定收的当日解除强制医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解除强制医疗活动检察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三条解除强制医疗活动检察的内容:(一)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被强制医疗人,强制医疗机构是否依法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送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人民法院;(二)强制医疗机构对被强制医疗人解除强制医疗的活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三)被解除强制医疗的人离开强制医疗机构有无相关凭证;(四)其他应当检察的内容。第十四条解除强制医疗活动检察的方法:(一)查阅强制医疗机构解除强制医疗的法律文书和登记;(二)与被解除强制医疗的人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三)其他方法。第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发现强制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一)对于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被强制医疗人,没有及时向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人民法院提出解除意见,或者对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被强制医疗人,不应当提出解除意见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解除意见的
    2023-02-04
    390人看过
  • 强制医疗可以解除吗,如何解除
    可以,强制医疗以及取消强制医疗,都需法院审理后作出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三百零六条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n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2023-11-28
    420人看过
  • 家属怎样解除强制医疗
    家属可以提起解除申请,强制医疗的解除程序如下:(一)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二)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提出。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法院驳回,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受理。(三)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的审查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审查是否附有对被强制医疗的人的诊断评估报告。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未附诊断评估报告的,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强制医疗机构未提供诊断评估报告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必要时,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强制医
    2023-08-01
    136人看过
  • 法院怎么解除强制医疗
    1、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2、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提出。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法院驳回,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受理。3、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的审查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法院应当审查是否附有对被强制医疗的人的诊断评估报告。强制医疗机构提出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未附诊断评估报告的,法院应当要求其提供。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向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强制医疗机构未提供诊断评估报告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必要时,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鉴定。4、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或者申请审查后
    2023-04-21
    287人看过
  • 解除强制医疗案代理词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福建**事务所接受厦门市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指派我们担任董某强制医疗一案的诉讼代理人。首先,请允许我们以普通公民的身份向被害人荆某某表示沉痛的哀悼,也向被害人家属表示我们极大的同情和真挚的问候。我们深深的知道这样的灾难给一个家庭造成了无可弥补的伤害。我们真心的希望被害人的亲属能早日从丧子之恸中恢复到新的生活。作为一名律师,我们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我们以及我们依法应当承担的辩护职责,我们在接受指派后,查阅了本案全部卷宗,会见了被申请人董某,询问被申请人主治医师,下面我们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表代理意见。代理人对公诉机关在厦思检刑医申(2013)1号《强制医疗申请书》中有关被申请人董某涉案及其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事实、证据没有异议。代理人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284的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
    2023-06-11
    56人看过
  • 强制医疗是否可以解除
    行政强制措施
    强制医疗可以解除。经评估后认为被强制医疗的人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可以解除。一、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因病医疗期满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方式: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另行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拍卖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拍卖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拍卖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但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方式。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两者也都通过一定的强制性措施表现出来,但二者仍有着明显的区别: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2、
    2023-02-10
    285人看过
  • 医疗纠纷解决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医疗纠纷解决过程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患方要保存和提供一些原始单据,包括:1.医疗费用的原始单据,如:住院结算单原件;医疗机构收费收据原件;被保险人出具的医疗费分项说明,如患者原发病医疗费用数额、因职业过失对患者造成人身伤害后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数额,说明应有被保险人签字盖章;能够证明医疗费数额的其他原始单据。2.误工费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工资收入证明及因就医造成的误工损失数额,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按照北京上年度人均工资及误工时间计算。3.残疾用具费证明:患者工资收入证明、因就医造成的误工损失证明及所需用具的名称、类型、型号、原始发票;患者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的工资及奖金福利证明;有工资的陪护人员身份证、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的工作证明及工资证明。4.被抚养人情况证明:患者住所所在地、派出所等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被抚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患者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
    2024-01-08
    186人看过
  • 解除强制医疗受理要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三百零六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一、保护强制医疗精神病人权利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为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有序,
    2023-03-02
    329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材料需要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材料需要哪些?1、劳动者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2、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3、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劳动者的工资。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二、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1、医疗期满解除或应注意事项:①必须满足“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条件;②提前30日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意向的形式为书面形式;④向员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1、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2023-04-29
    162人看过
  • 强制拆除需要什么手续及材料
    强制拆迁需要的手续及材料有: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一、行政诉讼要怎么起诉?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一样,采用不告不理原则,即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开始行政诉讼,而必须先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诉讼,起诉是行政诉讼开始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应书写起诉状,才能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①当事人的情况。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原告是法人或组织的,要写明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的情况。与原告相对应,还要写明被告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情况;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住址。此外,起诉状还要写明接受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名称和起诉的具体日期,并由原告签
    2023-03-23
    60人看过
  • 刑事强制医疗谁有权解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第三百零七条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精神病人犯罪要怎样赔偿按照刑法规定,被害人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遭受损害的,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分子赔偿相应的损失。所以,精神病人犯罪给被害人造成损害的,是需要赔偿被害人相应损失的。或许有人认为精神病人不是不犯罪吗?为什么还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事实上,精神病人不犯罪与其赔偿被害人损失,是两种完全不同法律关系,不管他是不是精神病人,也不管他是不是犯罪,只要给被害人
    2023-02-04
    187人看过
  • 杀人的强制医疗能解除吗
    一、杀人的强制医疗能解除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有辩认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杀人进行强制医疗的,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可以解除强制医疗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六条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第三百零七条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二、强制医疗程序存在问题一是涉案精神病鉴定意见相矛盾时存在采信困难。案件是否适用强制医疗程序,最为关键的证据为涉案人员的精神病鉴定意见。但精神鉴定意见往往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与鉴定人员的个人认识有较大的关联。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两份或者多份精神病鉴定意见得出的结论不一致,审判人员就难以选择采信哪一份鉴定意见,直接影响案件的公正、公平。二
    2023-05-28
    8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拆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强制拆迁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行政强制拆迁申请书;(二)裁决调解记录和裁决书;(三)被拆迁人不同意拆迁的理由;(四)被拆迁房屋的证据保全公证书;(五)被拆迁人提供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权属证明或者补偿资金证明;(六)被拆迁人拒绝接收补偿资金的,应当提交补偿资金的提存证明;(七)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退税需要哪些资料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2023-07-03
    117人看过
  • 强制医疗案件中强制医疗是否需要收费
    强制医疗案件中强制医疗不收费,强制医疗费用由国家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的程序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2023-02-19
    36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需要哪些材料强制执行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5
      申请强制执行的材料: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
    • 医疗事故索赔需要什么材料,医疗事故索赔需要哪些材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0-26
      (一)医疗支付申请资料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并签字的《人身事故保险支付申请书》,以下证明书为基础。资料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1、保险单.被保险人清单或其他保险证明书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书3、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相关证明书和资料相关4、医疗费收据、住院结算明书、药物清单5、医院发行的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相关检查报告书6、根据保险单的约定或保险人根据情况提交
    • 强制医疗解除程序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15
      强制医疗的解除程序如下: (一)强制医疗机构的定期评估 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 对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 (二)解除强制医疗的申请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提出。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法院驳回,6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受理。
    • 医疗事故证据丢失怎么办,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材料,需要哪些材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8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以及把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二、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
    •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医疗事故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4
      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住院患者的病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例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做出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