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9:25:32 188 人看过

一、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条件

1、转让场所的限制。

《公司法》第138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该条中的证券交易场所包括全国性的证券集中交易系统、地方性的证券交易中心和从事证券柜台交易的机构等。

2、发起人所持有股份的转让限制。

由于发起人对公司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保护公司和其他股东、公众的利益,防止发起人利用设立公司进行投机活动,保证公司成立后一段时间内的稳定经营,各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的股份在一定时间内不得转让。《公司法》第141条第1款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发起人股份的转让,须在公司设立登记三年后进行,并经公司原审批机关批准。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转让的限制。

《公司法》第141条第2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这一限制,一方面为了防止该类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股票交易非法牟利;另一方面可以将其利益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联系,促使其尽力经营公司事业。

二、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所需材料

股权转让登记,首先需要准备相应的变更登记的材料:

1、变更登记的申请表,该表一般可以从相关部门的官网上下载模板,或者去相关部门的窗口领取模板进行填写,主要是写清楚原股权所有人和变更后的股权所有人的名称等。

2、公司的章程,因为一般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其涉及的人员比较简单,起股东股权的持有需要记载到章程里,所以应当持有修正后的章程,且该有公司的公章及股东的签字。

3、股东会的决议,或者是股东会的会议记录,该材料主要是为了证明该会议经过了股东的表决和认可,转让股权是合法且合乎章程约定的,同时应当由股东的签字确认,以及公司的公章。

4、身份证明材料,公司现在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股东和变更后的股东的身份情况及身份证,如果股东为外国人的有相应的具体要求。

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方式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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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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