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和公益诉讼的区别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5:23:53 304 人看过

所谓公益诉讼,是指任何公民、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诉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王宗玉解释说,‘公益诉讼’并非一个既定的法律术语,顾名思义,公益诉讼是指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在内地,目前只有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诉讼属公益诉讼。公民通过诉讼直接对侵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直接追究其违法责任,在内地司法界和法学界却是一个新话题。

一、公益诉讼制度是什么

公益诉讼制度是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增加的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公共利益;

有关机关、社会团体依照法律的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诉讼。公益诉讼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追求公共利益的全面化和最大化。

二、不得作为保证人

1、国家机关。国家机关享有国家财政预算拨付的经费,这些经费只能用于履行其所承担的相应国家职能和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而不能用于任何经营活动,包括为他人提供担保。但是,在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时,如果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家机关可以作为保证人。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了公共利益而设立的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与社会公益事业无关的经济活动。如果允许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担任保证人,难免会对公共利益有所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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