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约定质押物孳息归质权人所有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17:11:06 326 人看过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质押物产生的孳息本身是归质权人所有的,但双方可以约定归其他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一、抵押物被抵押后归谁?

抵押期间抵押物产生孳息的,债务人违约或者不履行债务时,孳息是归抵押权人所有的,而质押的孳息归质权人所有,但合同有规定的除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二、民法典法律是否有规定质权人必须写转质权书

质权人享有转质的权利,但转质时要经质押人的同意,如果质押人不同意,转质造成质押物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权人相关文章
  • 质押物的孳息指什么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孳息有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两种,质押物孳息了指由质押物本身因自然原因由自身分离出来的利益,或者因法律规定由质物自身产生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一条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2023-06-14
    414人看过
  • 质权人收取的是孳息的所有权还是质权
    一、质权人孳息收取权的依据关于质权的效力是否当然及于孳息,各国立法并不相同。质权有占有质权与收益质权之分:占有质权是质权人仅有占有质-物而无使用收益的权利的质权;收益质权是质权人对质-物占有并有使用收益的质权。我国质权并未对此进行划分。较有共识的意见是,由于质权人占有质-物,因此由其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最为简便可行;同时,收取的孳息用于清偿债务,对于出质人也无损害。二、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吗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关于质权的效力是否当然及于孳息,各国立法并不相同。质权有占有质权与收益质权之分:占有质权是质权人仅有占有质物而无使用收益的权利的质权;收益质权是质权人对质物占有并有使用收益的质权。我国质权并未对此进行划分。较有共识的意见是,由于质权人占有质物,因此由其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最为简便可行;同时,收取的孳息用于
    2023-02-24
    145人看过
  • 质押物的孳息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押物在抵押期间产生的孳息,是归质权人所有的,但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2023-06-14
    263人看过
  • 质物孳息是什么意思,质物上质权人的义务
    一、质物孳息是什么意思质押物孳息的意思是指质押物在质押期间因自身关系或者法律关系产生的额外收益,所产生的孳息一般归质权人所有的。《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上述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二、质物上质权人的义务质物上质权人需要承担如下义务:1.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并返还质物,出质人还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在这里提醒您,当将将质物提存时,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2.质权人负有依法返还质物的义务,这主要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时负有的义务。3.及时行使质权的义务。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怠于行使造成损害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
    2023-06-11
    213人看过
  • 质物的孳息的规定
    一、质物的孳息的规定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除了质押合同另有约定外,质押物在抵押期间产生的孳息,是归质权人所有的,但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可作为质物的种类可作为质押物质押的,主要有以下几类:1、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
    2023-06-08
    202人看过
  • 质权的孳息是否构成质权
    孳息分为两种,在质押期间孳息是否构成质押取决于情形:质押产生的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自然孳息是指因自然原因由质权人自身分离的利益,如牛所生的小牛;法定孳息是指质权人依法自行产生的利益,如租赁设备的租金等。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不一定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取得孳息上的质权,孳息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物。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抵减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占有质物期间,有权收取质物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其收取的依据是质权的效力,而不是占有的效力。因此,质权人只能收取孳息,而不能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质权人收取孳息后,为孳息设定孳息质押,与原标的物设定的质押具有相同的担保功能,可以先清偿债权。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抵押和质押之间有以下区别:1。不同的担保对象(1)动产和权利是通过质押提供的。抵押权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提供担保。(1)质权占有权的转移是必要的。质权占有的转移既是质权的公示方
    2023-05-08
    276人看过
  • 质押物到期后质押权人能否处置质押物品
    一、质押物到期后质押权人能否处置质押物品在质物有效期届满之际,质权拥有者并不具备自主处理权力,只能援引法律规定,通过法庭审理后,依循司法拍卖流程进行处理。然而,若债务人违背债务约定,债权人有权自行处分所质押之物。经依法定程序,债权人得以将此项资产折现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质押物被盗质押效力如何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质押物如若遭受了盗窃的情形,尽管此时质押权并未因此而丧失其效力,但是这也仅限于质押物在未经质权
    2024-07-11
    495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带来的孳息吗
    一、在什么情况下质押权人可以自行处分出质物质权人不能在不与出质人沟通的情况下处置质物财产,而且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财产,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带来的孳息吗质权人可以收取质押财产带来的孳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的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
    2023-02-10
    455人看过
  • 孳息的性质有哪些,孳息的归属原则
    一、孳息的性质有哪些孳息的性质体现在物权和债权两个方面:在物权方面,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法律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我国采母物主义;在债权方面,应特别注意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孳息与交付相联系,而非与所有权相联系。在民法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指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比如,果树结的果实。法定孳息指因法律关系所获得的收益,如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取得的利息。二、孳息的归属原则孳息的归属一般以占有原物为原则。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占有原物就不能取得原物的孳息。但是占有原物并不就有收取原物孳息的收益权。孳息不仅可为所有人取得,而且也可为非所有人取得。因为收益虽为所有权的一项权能,但是收益权得与所有权相分离,由非所有人享有。非所有人享有收益权时,其也就得收取孳息,而且收益权人收取孳息的权利得排斥所有人的收益权能。也就是说,一旦非所有人有权收取孳息,则所有人
    2023-06-04
    124人看过
  • 质权人能处置质押物吗,出质人权利有哪些
    一、质权人能处置质押物吗1、质权人不得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处置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质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2、在质押期间,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出质人权利有哪些(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在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在此种情况下将质物提存的,提存费用由质权人承担。同时,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在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
    2024-01-19
    146人看过
  • 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约定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吗
    律师解答:不可以。这种约定是无效的,但整个质押权的效力并不受影响。质权到期后,双方需根据市场价确定质押物的价值,质押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出质人负责清偿。超过债权数额的,超过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第四百三十八条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债务人出质给债权人的财产,债权人可以使用,不需要经过出质人的同意。
    2024-04-30
    224人看过
  • 质押期间质权人是否有权出租质物
    一、质押期间质权人是否有权出租质物原则上质权人是不可以使用质押物的,但出质人和质押权人在合同中有约定可以使用的除外。因此,出质人和质押权人合同明确规定的,承租人租赁是合法的。或者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有权处理质物。二、抵押权和质权有什么区别(一)成立的条件不同。设立抵押权不需要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还是债务人占有即可;但是设立质权的质物必须转移占有,实际交付到债权人手中才质权才能设立成功。(二)标的不同。抵押权的担保标的是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而质权的担保标的是动产和权利,不动产只能设立抵押权,不得设立质权。(三)担保效果不同。质权除优先受偿以外,因为是把质物转移给了债权人占有,所以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抵押权因为其并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所以并不具有这样的效果。三、质权是什么意思?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
    2023-05-22
    285人看过
  • 按规定质押权人有权将质押物转让吗
    不能自己直接处置,只能通过法院判决后走司法拍卖的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专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质权人无权在质押期间处分质押物,质押期满后,债务人属没有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依法拍卖、变卖,以所得款项弥补损失。质权人不能在不与出质人沟通的情况下处置质物财产,而且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押财产,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1、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或者价值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并与出质人通过协议将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
    2023-04-01
    138人看过
  • 质权人有权将质押物再次出质吗
    在质押期间,质权人不得将质押物再次质押。在质押期间,质权人对质押物只有保管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第四百三十七条: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一、质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一)质权人可以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二)质权人可以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
    2023-04-01
    45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权人
    词条

    质权人是指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财产,并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而债权人为质权人。... 更多>

    #质权人
    相关咨询
    • 动产质押是否必须先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权人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5
      不是的。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由于质权人对质物的实际占有权,由质权人收取质物所产生的孳息较为方便,并且还可以充分发挥动产质押的在债权担保方面的应有功能。质权人收取孳息时应当尽到与收取自己财产的孳息时应有的同等注意程度。但由质权人收取质物的孳息并不是绝对的。质权人如此权利即可行使,也可抛弃,从而由出质人依照其与质权人约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收取孳息。而质权人抛弃次
    • 质物所生孳息所有权人为出质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3
      小猪的所有权人应为A。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该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收取”一词并不是取得所有权的含义,而是质权人代出质人而为的意思,该孳息的所有权人仍是出质人,此条仅表明孳息可以成为质权的标的物。
    • 民法典规定质押物所产生的孳息归谁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8-31
      质押物所产生的孳息,其所有权仍然归出质人所有,但是质权人有收取孳息的权利,除非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质押权人收取孳息后,应先用孳息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 民法典规定质押期间孳息的所有权归谁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31
      如果当事人约定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孳息,则质权人不能收取质物孳息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当事人对质权人能否收取质物孳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质权人就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 质押期间质物所生孳息的法律依据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6
      债权的效力及于质物的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孳息的,则质权人不能收取孳息作为债权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