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诉讼包括恶意诉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19:54:57 227 人看过

不是,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是两种不同的诉讼。

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有其共同的特点:

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

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

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

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1)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

(2)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

(3)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

(4)虚假诉讼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它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有;而恶意诉讼原、被告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一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00: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恶意诉讼相关文章
  • 恶意诉讼与虚假诉讼有何区别,如何判断
    (1)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2)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3)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4)虚假诉讼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它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有;而恶意诉讼原、被告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一类。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有其共同的特点: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
    2024-04-17
    214人看过
  • 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与联系,构成虚假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一、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与联系虚假诉讼喝恶意诉讼最大的区别与联系包括: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但两者又有各自的特征:(1)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2)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3)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4)虚假诉讼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他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
    2022-05-31
    253人看过
  • 在我国虚假诉讼包括执行吗?
    一、在我国虚假诉讼包括执行吗?是包括执行的程序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程序包括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在民事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需要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以及提出的执行异议、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申请等进行审查,不应将执行程序排除在民事诉讼之外,且将此类行为明确为虚假诉讼行为,有利于规范民事执行程序,也有助于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二、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内容是什么?(一)构成要件1、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指以虚假事实为根据,依照《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诉讼。常见的情形是,通过伪造书证、物证,或者双方恶意串通提起民事诉讼。在刑事自诉、行政诉讼中以捏造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虚假刑事自诉或者行政诉讼的,不成立本罪。2、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是本罪的结果要件。3、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并不限于严重侵害他人财产,使他人成为民事诉讼被告而卷入诉讼过程的,就可以认定
    2023-04-21
    162人看过
  • 离婚引发虚假诉讼多发恶意诉讼将追刑责
    夫妻缘尽,本可好聚好散。可是现实中,有些人不仅不念及旧情,甚至让亲朋手持假借条将自己或配偶诉至法院讨债。近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法院连续遇到因离婚引发的3起虚假诉讼案件。离婚,丈人一怒诬告女婿乌市市民姜先生和冯女士结婚多年,几个月前正闹离婚。6月初,姜先生突然收到一张传票,他被老丈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30万元。法庭上,老丈人出示了一张30万元的借条,借款人是姜先生。姜先生告诉法官,借条是醉酒后被妻子强迫所写。我全部积蓄就这些钱,都给他了。老丈人说,女婿是想赖账。女婿却大喊冤枉:我敢对天发誓,我没借过钱,我借这么多钱拿去干啥啊?虽然法官也怀疑借条的真实性,但姜先生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证实。最终,沙区法院一审判决姜先生还钱。二审时,姜先生提供了录音证据,并说服丈母娘出庭作证,证实借条是在醉酒后写的,实际并未借钱。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姜先生不必还款。为分财产丈夫冒出20万债务吴先生和林女士因感情不和
    2023-04-22
    157人看过
  • 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差异及其法律后果
    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的区别: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虚假诉讼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单位恶意制造虚假诉讼,管辖权如何处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
    2023-07-05
    328人看过
  • 恶意诉讼罪包括哪些罪名?
    恶意诉讼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或者诬告陷害罪。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犯虚假诉讼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遏制恶意诉讼近年来,当事人通过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手段侵害逃避债务、侵占第他人财产等情形屡屡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助长了恶意诉讼。针对这些新问题,立法加大了对这种恶意诉讼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为的惩罚力度,明确对于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举对于遏制恶意诉讼,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其实这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是为了迎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进行的修改完善。最新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完善了调解
    2023-08-15
    77人看过
  • 虚假诉讼中恶意调解如何防冶
    一、进行恶意调解频发的制度因素分析恶意调解之所以盛行,原因具有多重性,就社会生态而言,如社会诚信开始缺失、社会心态普遍浮躁、只问目的不问手段的功利主义盛行。为了恶意调解的防治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本文在成因分析上,只着重突出法律与审判管理方面的制度分析,便于法院系统对症下药。(一)调解过于突出当事人处分权属性调解在法院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具有双重属性:一是法院审判权的行使的结果,调解过程体现了审判权属性;二是当事人的自由处分权。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放弃其相应实体权益,是对自己权益的自由处分。但如何看待两种属性间的关系,对调解会出现的不同态度和做法。在制度设计以及司法理念上,调解的处分权属性存在着多个层面上。1、民事诉讼的自认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对自认制度就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
    2023-01-29
    119人看过
  • 虚假诉讼法律责任包括什么?
    一、虚假诉讼法律责任包括什么?虚假诉讼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是刑事责任,具体是哪一种责任需要根据不同的性质判断,如果构成犯罪是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可以是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述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
    2024-01-21
    384人看过
  • 虚假诉讼立案条件包括哪些
    一、虚假诉讼立案条件包括哪些1.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2.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2023-04-28
    78人看过
  • 关于虚假诉讼行为包括哪些
    一、关于虚假诉讼行为包括哪些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实践中需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一是虚假诉讼罪限于“无中生有型”虚假诉讼行为。《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刑法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指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其中,“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和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据以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据以立案受理、构成民事案由的事实。“捏造事实”行为的本质是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两者应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对于“部分篡改型”虚假诉讼行为,即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纠纷客观存在,行为人只是对具体的诉讼标的额、履行方式等部分事实作夸大或者隐瞒的行为,不属
    2023-04-29
    331人看过
  • 恶意诉讼罪与虚假诉讼罪在法律适用上的分析
    1、虚假诉讼包括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仅为一方当事人。2、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恶意诉讼一般不存在合谋的情形。3、虚假诉讼侵害的是第三人合法权益,恶意诉讼侵害的是诉讼对方的合法权益。4、虚假诉讼可能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恶意诉讼是民事和行政处罚。虚假诉讼罪是如何构成的一、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均可构成本罪。2、主观方面则为故意。3、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司法秩序以及他人合法权益。4、客观方面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其次,而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二、虚假诉讼罪指的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的罪名。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2023-07-17
    412人看过
  • 虚假诉讼包含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单方和多方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分为单方虚假诉讼和多方虚假诉讼。虚假诉讼可以构成虚假诉讼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则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2024-05-01
    260人看过
  • 虚假诉讼的行为方式包括什么
    一、虚假诉讼的行为方式包括什么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据《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实践中需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理解和把握:一是虚假诉讼罪限于“无中生有型”虚假诉讼行为。《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刑法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指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其中,“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捏造和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据以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据以立案受理、构成民事案由的事实。“捏造事实”行为的本质是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两者应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对于“部分篡改型”虚假诉讼行为,即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纠纷客观存在,行为人只是对具体的诉讼标的额、履行方式等部分事实作夸大或者隐瞒的行为,不
    2023-04-29
    189人看过
  • 虚假陈述与恶意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1)虚假陈述的参与主体为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恶意诉讼的主体通常仅为一方当事人。(2)虚假陈述具有合谋性和非对抗性。虚假诉讼是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欺骗法院和法官,获取非法利益,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对抗性,即便有,也是“虚假”的对抗,已达到迷惑法院和法官的目的;恶意诉讼一般是单方的恶意诉讼行为,不存在双方合谋的情形,因而仍具有对抗性。(3)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陈述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陈述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4)虚假陈述的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因为它起诉的主体、事实、证据纯粹是子虚乌有;而恶意诉讼原、被告之间可以存在真实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滥用诉讼权利的一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恶意诉讼和调解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
    2023-06-14
    417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恶意诉讼是指行为人明知没有事实根据和正当理由,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故意提起诉讼的行为。 恶意诉讼的一般表现主要有,一是恶意选择法院管辖和管辖法院,二是恶意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三是冒用他人名义为提起诉讼做准备,四是恶意制造诉... 更多>

    #恶意诉讼
    相关咨询
    • 恶意诉讼可构成虚假诉讼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30
      恶意诉讼不一定构成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不同于恶意诉讼和无理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诉讼不构成犯罪。这两种行为只能根据情节依法处理。只有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才能构成虚假诉讼罪。捏造无中生有,凭空编造。如果纠纷客观存在,只隐瞒或虚构一些事实和证据,或滥用诉讼权利,漫天要价,不是捏造,不能构成本罪。捏造必须是民事诉讼领域的事实。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领域也可能存在捏造事实的情况。因此,可以诬告陷害罪或者妨
    • 恶意诉讼和虚假诉讼的区别有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关于在民事审判中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的若干意见》对可能出现虚假诉讼的案件类型和情形作了规定。 其中第二条规定了可能出现虚假诉讼的案件类型,包括民间借贷案件;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已经资不抵债的企业、其他组织、自然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改制中的国有、集体企业为被告的财产纠纷案件;拆迁区划范围内的自然人作为诉讼主体的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案件。
    • 恶意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8
      虚假诉讼是违法行为,情节恶劣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五条规定:在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 恶意举报是否构成虚假诉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
      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管辖的。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执行权,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处罚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 虚假诉讼区别与恶意诉讼的不同点有什么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29
      侵害的对象不同。虚假诉讼行为人侵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而不是诉讼相对方的权益。因为虚假诉讼的合谋者,是非法利益的共同体,其侵害的对象不可能是相对方,只能是第三者。而恶意诉讼侵害的对象通常仅限于诉讼相对方,而不会是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