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指导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8:27:47 324 人看过

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指导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指导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指导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指导工作的通知

建村[2008]109号

四川省、甘肃省、陕西省建设厅:

当前汶川地震受灾地区正在积极开展灾后农房重建,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农房建设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和服务力量薄弱,重建农房的质量安全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为了加强对农房重建的指导,提高农房质量和抗震性能,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村镇规划对农房重建的指导

各地建设部门要组织力量科学编制镇、乡、村庄规划,保障农房选址安全。农房选址应避开地震活动断层或者生态脆弱和可能发生洪灾、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的区域以及传染病自然疫源地。农房用地布局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保证对外疏散道路通畅。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根据各地灾后重建的具体情况,落实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制定对农房选址安全、建筑抗震性能等进行许可审查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在保障农房建筑质量安全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农房设计服务

各地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修订本行政区域内农房通用设计图或标准设计图集,供建房农民推荐选择使用。农房通用设计图或标准设计图集要符合《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49号公告)、《汶川地震灾后农房恢复重建技术导则》(建村函[2008]175号)和《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SG618-1~4,建质[2008]112号)的规定。

各地要充分考虑当地的建材供应、习惯做法以及运输的实际情况,传统的砖结构、木结构、生土结构、石结构等做法在满足国家建筑标准和抗震设防要求的前提下,均可使用。各地不得限制或禁止农民自主选择房屋结构类型。

三、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重视推进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抓紧开展。农村建筑工匠资格可承包农村两层以下(含两层)住房及设施的建设、修缮和维护工程,可组建工匠劳务队伍,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以及乡镇企业的建设、修缮和维护工程。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制定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办法。农村建筑工匠的资格认定,由建筑工匠向当地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或考核,对审查或考核通过的颁发农村建筑工匠资格证书。农村建筑工匠资格证书可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灵活采取多种方式,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集中培训或现场培训。灾区每一个行政村要保证在今年11月底前拥有二名以上农村建筑工匠。同时要加强宣传,引导农户优先选择有资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承包农房建设工程。

四、组织建设系统对口支援

四川、甘肃、陕西三省建设厅要组织本省内未受灾地区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建筑工匠等对口支援灾区的农房重建,开展多种形式的设计、施工、监理咨询、验收指导等工作。

国务院确定对口支援的19个省、市的建设厅(建委、规划委)等部门要成立农房重建支援专家小组,赴灾区开展调查,提出建议,巡查指导。要组织本省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房重建支援工作。组织、鼓励本省农村建筑工匠和劳务队赴灾区承揽农房建设工程。

五、建立咨询窗口和巡查服务

各县(市、区)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开设农房建设咨询服务中心等窗口,组织系统内人员、社会建设专业的志愿者,为自建住房的农民提供抗震设计咨询、建材咨询、工匠介绍和设计单位介绍等服务。要通过电视和报纸等手段,及时将咨询服务窗口的联系方式告知农村居民。

县级建设部门要建立巡查服务制度,加强农房重建的质量指导与服务。要组织县级建设部门人员以及乡镇农房建设管理人员,赴农房施工现场巡查,帮助农民做好基础、结构、施工及建材等农房建设工作。

六、协助农户做好农房质量验收

农房重建工程竣工后,凡政府组织集中建设的,由业主负责验收,凡农民自建的,由农户自行验收。农民可向县级建设部门提出协助安排竣工验收的申请要求,县级建设部门或委托的乡镇农房建设管理站应做好协助竣工验收的工作,对符合规划、符合农房设计导则和抗震规程、建材合格、施工质量合格的农房,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不合格的农房应提示农户及时整修,使其符合相关标准。各地可设专款支持农房质量检测工作。

七、推进农房登记

对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农民自愿提出申请房屋登记的,各地要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

八、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按照国务院要求,制定农房重建规划,千方百计推进农房重建。县级建设部门按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的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农房重建,要成立农房重建的专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配备专业人员,落实责任。要加强村镇建设、规划、住房、工程质量监督、培训等部门和机构的协调和配合,明确各方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乡镇设立农房建设管理站等,负责农房重建的管理、指导和登记业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五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18: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甘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宁夏等6省(自治区、直辖市)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信用社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汶川地震灾区是指《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地震局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害范围评估结果的通知》(民发[2008]105号)所规定的极重灾区10个县(市)、重灾区41个县(市、区)和一般灾区186个县(市、区)。请遵照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一0年一月五日
    2023-06-07
    381人看过
  • 关于加强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活动板房)防火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活动板房)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活动板房)防火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活动板房)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活动板房)防火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08]357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抓好地震灾区过渡安置房(活动板房)防火工作,防范过渡安置房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火灾隐患,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过渡安置房安置点应避开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有市政供水管网地区,应设置消火栓;无市政供水管网地区,应充分利用天然水源或修建消防水池,并设置相应取水设施;在超过50户的安置点内设置消防值勤点专用房间,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二、公用厨房的围护墙和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75h,厨房应通风良
    2023-06-10
    24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地震灾后建筑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南》的通知
    关于印发《地震灾后建筑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南》的通知关于印发《地震灾后建筑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南》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地震灾后建筑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南》的通知关于印发《地震灾后建筑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南》的通知建标[2008]132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家人防办、总后营房部,各有关协会:为做好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房屋建筑的鉴定与加固工作,我部组织建设部建筑物鉴定与加固规范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有关科研院所编制完成了《地震灾后建筑鉴定与加固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该《指南》主要用于指导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区房屋建筑鉴定和受损房屋加固的技术工作,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和有关政策要求参照使用。新的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发布后,《指南》中的相应要求以新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2023-06-10
    331人看过
  • 汶川地震后收养灾区孤儿要慎重
    通常来说,地震等自然灾害虽然造成人员损害,但是不破坏人口结构(基本成比例死亡,老人死亡比例相对还多一些),灾后重建比较顺利;就像医学上的坏死,一旦能够得到治疗,幸存的组织能够很快修复。字串1但是这次地震却比较特殊,不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而且严重破坏人口结构。这次地震在白天,死亡人口比唐山大地震要少,但是由于学生大多在上课,而又由于中国特色,中国的学校防震能力远远低于政府大楼,学校倒塌的比例大,孩子死亡比例非常高,大大减弱该地可持续发展能力。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16日在接受人民网强国论坛访问时指出,据四川省各地教育部门不完全统计,校舍倒塌6898间(汶川、北川等震中重灾县信息尚未传出,数字未包括在内)。字串6根据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资料(http://seac.gov.cn/gjmw/ssmzx/2005-08-21/1176019928812220.htm),2000年羌族的生育率就已
    2023-06-08
    337人看过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的指导意见建法[2008]151号四川、陕西、甘肃省人民政府: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8]21号),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支持、群众自助的原则,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地震灾区城镇居民住房重建工作,让受灾城镇居民早日住上安全、经济、适用、省地的住房,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组织建设安居房灾区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组织建设安居房,向住房倒塌和严重损坏不可修复(以下统称住房毁损)导致无
    2023-06-10
    418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受损城市桥梁隐患处置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受损城市桥梁隐患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受损城市桥梁隐患处置工作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受损城市桥梁隐患处置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受损城市桥梁隐患处置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9〕146号四川、甘肃、陕西省建设厅:目前,汶川地震灾区受损城市桥梁隐患处置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也存在震后桥梁特殊检测工作不到位,部分受损桥梁设施没有得到及时处置等问题。为保证城市桥梁使用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区受损城市桥梁隐患处置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增强受损城市桥梁隐患处置工作的紧迫感汶川地震灾区受损城市桥梁隐患处置工作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保障灾区人民正常生活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地震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高度重视灾后受损城市桥梁隐患处置工作。省建设厅要建立分管厅长负责
    2023-06-10
    152人看过
  • 关于做好损毁倒塌农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单位:建设部文号:建村(2008)44号发布日期:2008-2-22执行日期:2008-2-22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建设厅,上海市建设交通委、重庆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国务院批转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关于抢险抗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报告的通知》(国发(2008)6号)要求,为做好农村损毁倒塌房屋的灾后加固和重建工作,尽快改善受灾农户居住条件,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做好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统筹人力、物力、财力,尽快安排好受灾群众生活,尽早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奋力夺取抗灾救灾斗争的全面
    2023-04-22
    151人看过
  • 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专家审查会召开
    7月17日,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专家审查会在京召开。来自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国家20个部委,中国科学院、北京大学等科研院所及四川、甘肃、陕西等地震灾区的有关规划专家和部门相关负责人,对国土资源部会同四川、陕西、甘肃省编制完成的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2008~2010年)展开充分研讨和审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出席并讲话。鹿心社指出,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土资源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动员全系统力量全力投入抗震救灾,着力做了四件事情:一是发挥技术优势,快速对灾后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进行解译处理,形成大量的数据资料,为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了解灾情和抗震救灾提供服务;二是利用对口支援方式,组织全系统开展了灾后地质灾害排查工作,为编制各项重建规划提供了重要基础;三是参与了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的政策制定,及时出台了国土资源部支
    2023-04-22
    466人看过
  • 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08]48号四川、甘肃、陕西、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四川汶川地震后,四川、甘肃、陕西灾区不少地方山体松散、岩体破碎,特别是当前余震不断、主汛期来临,强降雨增多,极易发生滑坡等地质灾害。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严密防范次生地质灾害。为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四川、甘肃、陕西、湖北、重庆均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原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多,本次特大地震又新增了多处地质灾害隐患,特别是地震引发的滑坡,大量堵塞山沟,如遇余震和强降雨,极易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因此,在当前的灾后灾民生活安置和重建当中,在思想上和组织上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这是当前摆在各级国土资源干部面前最重要、最紧迫和压倒一切的任务,各地要加强协调,加大力度,
    2023-06-10
    152人看过
  •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地震灾区破损住房重建维修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2003年8月16日在我市北部发生的地震灾害,波及巴林左旗、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右旗等旗县,致使这些地区的大量城乡居民住房遭到严重破坏。为使灾区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别是确保安全过冬,现就做好地震灾区破损住房的重建和维修工作通知如下:一、搞好查验、鉴定和统计。各相关旗县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城镇、农村牧区破损住房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调查摸底,按倒塌和不同的破坏程度进行查验、分类和鉴定,并做好统计汇总工作,确保不遗漏一户灾民。对经过有关专家鉴定,已经严重破坏、没有维修价值的住房,要按倒塌房屋处理,并尽快推倒重建。二、及早搞好重建规划和维修方案。受灾地区已有房屋建设规划的,要严格按照建设规划开展重建工作;没有建设规划的地区,要结合城镇、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尽快组织编制出灾区重建规划,确保重建工作顺利进行。对需要维修的住房,要区分不同的破损程度,分别制定
    2023-04-22
    453人看过
  • 关于加强保险业抗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保监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3-04-23
    258人看过
  • 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区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单位: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日期:2008-6-14执行日期:2008-6-14四川、甘肃、陕西、云南、重庆五省(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建设厅(建委):汶川地震发生以来,各地民政、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拨付救灾资金,全力组织帐篷和活动板房等的采购、生产和调运,抓紧出台灾区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政策,广泛发动社会捐助,有力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灾区社会的稳定,极大地鼓舞了灾区人民战胜灾难、重建家园的信心和勇气。由于此次灾害突如其来,破坏性之强、波及范围之广、救灾难度之大实为历史罕见,致使抗震救灾工作遇到不少新情况,特别是救灾款物的使用管理方面,不同程度存在着资金滞留基层较多、捐赠款物与灾区需求脱节、捐赠款物统计和管理不够规范、救助政策不够细化、临时安置方式不够灵活等问题。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做好
    2023-06-07
    388人看过
  • 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劳动人事局,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就业援助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地震灾区对口就业援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业培训补贴地震灾区转移到我省就业的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给予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职业培训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职业培训补贴申领程序按我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二、交通费补贴对灾区转移到我省就业的劳动者,给予一次性单程铁路、公路或水运(路)交通费补贴。所需资金从受灾地区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灾区劳动者可凭交通票据、本人《居民身份证》、企业吸纳就业证明,经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直接报销。上述交通费补贴政策审批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底。三、社会保险补贴对支援地区各类企业(单位)招用灾区劳动者,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
    2023-06-05
    256人看过
  •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8〕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它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近日,针对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镇长江洋溪段发生的塌岸,徐绍史部长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指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公共服务,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凡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又涉及国土资源管理职责的事宜,特别是一些突发性的灾害事件,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尽心尽力地提供服务、指导,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切实落实徐绍史部长的批示精神,特要求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规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
    2023-06-10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哪些涉及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要求,人民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各种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坚持特殊时期、特殊案件、特殊办理的方针,对那些严重危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进行的犯罪行为,要在法定期限内快审、快判,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使灾区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维护灾区稳定和打击犯罪的决心与力度,震慑潜在的犯罪分子,预防其他犯罪的发生。
    • 地震减灾工作由哪个部门指导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公安、教育、国土资源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定人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防震减灾工作。
    • 汶川地震之后恢复重建条例有何规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10
      发展改革部门具体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的统筹规划、政策建议、投资计划、组织协调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安排。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提出资金安排和政策建议,并具体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财政资金的拨付和管理。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电力、通信、广播影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有关基础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建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灾后恢复重建。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受灾群众的临时基本生活保障、生活困难救
    • 汶川大地震的恢复重建条例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0
      国家在安排建设资金时,应当优先考虑地震灾区的交通、铁路、能源、农业、水利、通信、金融、市政公用、、卫生、文化、广播电视、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关系国家安全的重点工程设施建设。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等设施因地震遭受破坏的,地震灾区的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正常运行。
    • 汶川地震后恢复重建条例第20条中的解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0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工作,为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