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缓期执行和有期徒刑的缓刑之间的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10:42:43 456 人看过

死刑的缓期执行和有期徒刑的缓刑是不同的概念。

死刑缓期执行,就是判处死刑,暂时不执行,让他服刑,根据表现再确定执行。

见如下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减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不必等两年)

4.如果没有过失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缓刑:就是判处徒刑后不立即收监执行,而是由犯罪分子按照正常人一样生活,但是剥夺一些象集会游行的权利,要定期到公安机关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

见《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2日 0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怎么执行,有期徒刑缓刑的条件
    一、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怎么执行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一年的执行方式是人民法院将犯罪分子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交付考察,在一年的考验期间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的规定,其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那么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应当遵循如下规则: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有期徒刑缓刑的条件有期徒刑缓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三、有期徒刑缓刑考验期如何确定有期
    2023-06-24
    375人看过
  • 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关系
    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区别有:1.在处理程度方面死刑比无期徒刑更加严重。2.无期徒刑可以被减刑为有期徒刑,而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一、限制减刑具体是指什么限制减刑具体是指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决定限制减刑。限制减刑并是不能减刑,而是要严格掌握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减刑多久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
    2023-04-11
    414人看过
  • 死刑和死缓的关系
    一、死刑和死缓的关系死刑和死缓的关系为包容关系,即死缓作为死刑的一种。死刑可以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区别主要在于:1.死刑立即执行的,不论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缓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2.死刑立即执行没有期限;死缓有两年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二、死刑复核要多久死刑复核要两个月以上。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
    2023-06-15
    465人看过
  •  死刑缓期执行是否能减缓死刑的执行?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判处死缓的罪犯在死缓执行期间的情况。如果他们在死缓期间没有再次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期满后,将被减为无期徒刑,不会再被处以死刑。但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将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简而言之,死缓期间罪犯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将面临死刑。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可以理解为:判处死缓的罪犯,如果他们在死缓执行期间没有再次故意犯罪,那么死刑缓期期满后,将被减为无期徒刑,不会再被处以死刑。但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缓 期 考 验 期 满 , 能 否 再 次 被 判 死 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满,可以减为有期徒刑25年有期徒刑。但若故意犯罪,则需执行死刑。因此,在缓期考验期满后,若罪犯再次故意犯罪,则仍可被判死刑。然而,若在缓期考验期满前,罪犯已经停止犯罪行为,且认真改造,取得良好成绩,则可以减为有期徒刑25年有期
    2023-09-04
    256人看过
  • 缓刑的期限,死刑缓期执行怎么算
    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一、死缓缓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怎么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生效之日,而不是指判决执行之日。因此,罪犯在判决生效后尚未送监执行的期限应当计入二年考验期内;但是,对罪犯在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在二年考验期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是指对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直接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如果减刑裁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以后生效,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至裁定减刑之日之间相隔的时间应计入有期徒刑的刑期内,但罪犯在死缓判决生效前先行羁押的日期和缓期执行的二年考验期不能计入有期徒刑的期限内。二、死刑缓期是什么意思死缓一般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简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有的
    2023-03-01
    252人看过
  • 法定有期徒刑缓刑怎么执行有期徒刑缓刑刑期怎么算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有期徒刑缓刑算不算有期徒刑想要知道有期徒刑缓刑算不算有期徒刑,那需要我们先来里了解一下什么是缓刑,而什么又是有期徒刑。1、什么是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2、什么是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
    2023-07-22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无期徒刑和死缓之间有哪些联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5
      无期徒刑和死缓之间的联系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的简称,它是我国特有的刑罚执行制度。
    • 死缓是介于无期徒刑和死刑立即执行之间的一种独立的刑种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9
      1、死缓不是介于无期徒刑和死刑立即执行之间的一种独立的刑种。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 2、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 缓刑考验期之间的关系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缓刑考验期与原判刑期的关系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与原判刑期之间的关系如下: 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 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 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
    •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是一个意思吗,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都属于死刑的范畴。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是对应当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的刑罚制度。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死缓判决确定之前的羁押时间,不计算在缓期二年执行的期限之内。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不管何时裁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而不
    • 有期徒刑缓刑有期徒刑缓刑有期徒刑缓刑有期徒刑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5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