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代位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代位执行程序中的注意点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要严格地限定在执行程序内,代位执行在适用上以进入一般执行程序为必备要件。尽管《适用意见》第105条规定在财产保全时,可以针对第三人,但在强制措施上只规定了停止支付和提存两项,不具备全面的强制措施,所以要同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区分开来。
二、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应贯彻有限原则,禁止进行复代位执行
即申请执行人代位执行权只能对第三人享有,而不能针对第三人的债务人,即所谓的“第四人”、“第五人”。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发现他对他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不得再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这是因为,如果实践中无限制地依次类推第三人,会使环节增多,关系复杂,难以达到代位执行的目的,反而造成执行秩序混乱,增加执行难度。
三、注意区分相关概念
要做到全面准确适用代位执行程序,在掌握其自身条件和程序的同时,还须严格区分一些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问题。
代位执行与持有财物或票证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的区别。前者被执行人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的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而后者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被执行人的财物或票证没有所有权,只是一种占有、使用或保管关系,而且该项财物或票证是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必须交付的。对于后者,人民法院应直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令其交出,不象前者那样,非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不可。
诉讼过程中的第三人与执行过程中的第三人的区别。诉讼过程中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来的人。这种第三人属法律上的诉讼参与人。而执行过程中的第三人本不是诉讼参与人,只是由于他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而被牵连进来的。这种第三人从诉讼过程中看属于案外人。
代位执行与执行中的债务转让的区别。执行中的债务转让是指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或者追认,被执行人将其被执行债务转让给案外的单位或个人,由其承担清偿责任。该单位或个人对被执行人原本无债务,基于债务转让接受了被执行人的债务。当其不依债务转让协议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可依债务转让协议裁定变更被执行主体,强制债务接受者清偿债务,这时该单位或个人基于债务转让变成了被执行人。另外还应注意,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的,不能继续代位执行,而应中止执行,通知申请执行人参加财产分配。
-
代位权申请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260人看过
-
该怎样进行代位继承,注意事项有哪些
452人看过
-
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150人看过
-
行使代位权应该注意些什么
404人看过
-
探望权注意事项:行使权利时需要注意哪些?
344人看过
-
代位权相关事项需注意
267人看过
-
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代位权要注意哪些问题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4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代位权起诉书怎么写注意事项有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01要写代位权起诉书应当包括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以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以及证即来源等。注意事项有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
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5行使撤销权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9号《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应注意如下5个问题: 1、债权人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并可以将受益人或受让人列为第三人。 2、应该向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行使债权人撤销权的请求额不得超过债权人的债权。 4、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有过错的受益人或受让人应当分担。 5、债权人的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
-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031、注意担保物权的存续期间。一般来说,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担保物权在性质上属于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担保权人可以在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三年内行使担保物权,该“三年”应为担保物权的法定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债权人可以就主合同纠纷和抵押合同纠纷一起提起诉讼,但应遵守主债权诉讼时效的规定,此时以债务人和抵押人为共同被
-
代位权的行使条件,代位行使时要注意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8一、代位权的行使条件1、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3、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