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索赔超过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7:22:31 116 人看过

这是一起保险索赔案件,投保公司直到车祸发生6年之后,才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结果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双方为此闹上法庭。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投保公司败诉。

2000年3月13日,厦门水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水产公司)与太平洋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车辆保险单》。被保险车辆为水产公司所有的一辆尼桑风度车,投保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责任险附加险,保险期限自2000年3月16日零时起此后的一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投保不到5个月,这辆小轿车就出事了。

2000年8月11日,这辆尼桑风度车在行经福建省永安市洪田镇水西村国道205线时,与黄魁驾驶的大货车相撞,造成尼桑风度车严重损坏。经永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责任认定,黄魁负全部事故责任。后来经三明市交通事故评估事务所评定:轿车的经济损失为37万余元。

由于大货车属于尤溪县双山造纸厂,因此出事之后,水产公司向永安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01年8月8日,永安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双山造纸厂应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赔偿水产公司经济损失3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水产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只分配到执行款17万余元,还不到判决款项的一半。随后,双山造纸厂注销,再无可执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在2004年12月17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宣告本次执行程序终结。直到这时,水产公司才想起向太平洋保险公司索赔。而此时,已经到了2006年12月,离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6个年头。

2006年12月15日,水产公司向太平洋保险公司索赔,太平洋保险公司予以受理。但是在2006年12月26日,太平洋保险公司以书面回复形式拒绝了水产公司的索赔,双方因此闹上法庭。

庭审中,保险公司答辩说,被保险车辆于2000年8月11日发生事故,但水产公司直至2006年12月15日才向他们提出索赔,因此,水产公司的诉讼请求已过保险法规定的2年的诉讼时效。且在此期间,水产公司从未正式告知保险公司发生保险事故,并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相应文件与共同定损。因此,太平洋保险公司要求驳回水产公司的诉求。而水产公司则提出,自2000年8月11日起,他们已依约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报告发生保险事故、请求理赔等,然而,水产公司却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依照保险法第二十七条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的规定,一审驳回了水产公司的诉求。

一审败诉后,水产公司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水产公司承认他们没有在2000年提出理赔,不过他们认为: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十九条规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水产公司不是直接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而应当向第三方——也就是双山造纸厂——先提出索赔及至提起诉讼,只有处理完和双山造纸厂的事情之后,水产公司才可以向太平洋保险保险公司索赔。这样计算的话,水产公司的理赔时限应当从2004年12月17日法院作出裁定终结执行时起算,而2004年12月17日到2006年12月15日还不到两年,差了两天。

不过太平洋保险公司依照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认定水产公司知道投保车辆于2000年8月11日发生事故后,却在长达6年多的时间里,从未向保险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并丧失胜诉权。

二审中,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属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机动车辆保险单》约定,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法律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而索赔时效的算法,厦门市中级法院认为应从2000年8月11日开始计算,其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至2002年8月11日,而在此期间水产公司均没有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故该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已经消灭。因此,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2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超过诉讼时效持模糊借款凭证索款依法被驳回
    2000年,社科院下属分校与其他院校约定联合成立首都联大中国社会科学院分校北区,后因未能获得教育部门的批准,合作办校只能终止。此后,河南沁阳市的农民苏某与社科院打起了官司,要求社科院偿还在联合办校组建过程中的借款。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就该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苏某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原告诉称,社科院在联合办校中发生经营困难,自己先后两次投资入股,于2001年12月21日给付20万元;于2002年4月30日给付35万元,全部用于社科院所办的学校。现办学终止工作早已结束,交付款项的原因已不存在,社科院占有原告的资金没有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予返还。2001年的20万元,原告已于2005年10月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并被法院支持,现要求社科院返还2002年35万元及利息。2005年10月,苏某持2001年12月的借款凭证向法院提起诉讼,社科院认为苏某持有
    2023-06-07
    243人看过
  • 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是
    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况具体如下: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3、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
    2023-08-08
    264人看过
  • 父债子还法院驳回诉讼过了时效
    债务人李先生去世,无法偿还2万余元债务,今年4月,债权人邹先生要求李先生的两个子女替父还债。日前渝中区法院判决:由于超过诉讼时效,两子女可以不替父还钱。39岁的邹先生诉称,2007年1月13日,李先生向他借款21600元,借条约定次年1月12日前还款,李先生一直没还钱。2011年4月,李先生死亡。为此他要求李先生的女儿33岁李兰(化名)、儿子21岁李化(化名)替父还债。李兰姐弟表示,对父亲生前欠债2万余元不知情。另外,父亲去世3年后,邹先生才起诉,超过诉讼时效。邹先生辩称,他每年都要催款两三次,并有证人到庭作证。法院认为,还款时间为2008年1月12日,诉讼时效到2010年1月12日届满。法院还认为,邹先生只有单独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诉讼时效中止的依据,也没有提出证据证明其催收事实,不能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日前,法院判决对邹先生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债务诉讼时效怎么计算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
    2023-06-08
    397人看过
  • 诉讼时效丧失法院是否驳回
    诉讼时效丧失法院是否驳回要看当事人有无提出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在被告没有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不能主动审查并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而判决驳回,只能依据所查明的事实来作出裁决。一、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一)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所谓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就是指由民事基本法规定的普遍适用于应当适用时效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时效期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所谓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就是指由民事基本法或特别法针对某些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时效期间。1.《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2.《民法典》之外的其他法律规定《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就海上货
    2023-02-16
    464人看过
  • 催要欠款超时效诉讼请求是否应该被驳回
    李某称被告刘某曾经营一家纸箱厂,先后向其购买了合计1万余元的纸张。刘某未能及时结账,而是于1995年7月2日给李某打下欠条一张。此后李某每年春节前都找刘某结算,但刘某总以经济紧张为由拒绝给付,该欠款拖欠至今。刘某则辩称其与李某之间是合伙关系,双方已经清算终结,不存在欠款关系,而且从李某提供的收条和欠条上标注的时间起至李某起诉之日止,时间长达14年,已经明显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故刘某请求法院依法驳回李某的起诉。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从1992年开始给刘某经营的纸箱厂送纸,1995年7月刘某给李某出据了10718.09元的收条一张并在1998年又复写了一份。2009年3月6日李某约同村两人与其聘请的律师孙某一同去向刘某索要欠款,但刘某未付款,也不同意支付该款。法庭认为,虽有证人证明在2009年3月李某向刘某催要过欠款、主张过权利,并不能证明刘某已承诺还款。且李某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该诉讼时效有中
    2023-06-04
    251人看过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判决书驳回诉讼请求
    一、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判决书驳回诉讼请求原告倪某。委托代理人贺善月。被告李某。委托代理人杜守胜。审理经过本院于2014年7月14日受理原告倪某诉被告李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赵学飞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8月11日、2014年9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倪某及其委托代理人贺善月,被告李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杜守胜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原告倪某诉称,2014年6月6日下午,原、被告在接孩子放学回家途中发生纠纷,被告将原告脖子上的金项链抓断拿走。现原告要求被告赔偿项链损失12200元。被告辩称被告李某辩称:1、原告诉求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2、纠纷发生时原告的丈夫也在场,如果被告抢夺原告项链,当时就应当被原告夫妇夺回。3、如果被告抢夺原告项链,因警方及时到场处理纠纷,警方也不会让原告把抢夺的赃物带回家。4、原告诉称的金项链价值12200元,数额较大,
    2023-06-08
    332人看过
  • 手指受伤索赔49万判决驳回无理诉求
    手指受伤索赔49万判决驳回无理诉求作者: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袁红娟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王斌因在工作中右手中指受伤,现旧病复发,故起诉至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单位赔偿继续治疗费等49万元。因原告举证不足,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求。原告王斌原手指受伤索赔49万判决驳回无理诉求作者: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民一庭袁红娟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王斌因在工作中右手中指受伤,现旧病复发,故起诉至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单位赔偿继续治疗费等49万元。因原告举证不足,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诉求。原告王斌原系被告开封市马豫兴肉禽食品公司职工,1989年在工作中右手中指被绞肉机致伤,1990年10月经市劳动局确认为工伤。原告2006年7月前所花费的各项医疗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业经鼓楼法院判决已给付。自2007年7月至2007年12月,原告旧病复发,又发生医疗费7208元。其中有工伤和非工伤票据混淆在一起
    2023-06-10
    243人看过
  •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书中如何引用法律依据?
    不知道您是否在打官司的时候遇到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况,其实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值得及时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所申请的实体请求没有事实为根据或者法律依据,因此以判决的形式对当事人的要求予以拒绝。那么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书中应该如何引用法律依据呢?一起来看一下。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书中如何引用法律依据?诉讼请求是指原告(或反诉原告,下同)向被告(或反诉被告,下同)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向原、被告所提出的实体上的要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就是指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的实体请求无事实根据或法律依据而以判决形式对当事人的要求予以拒绝的行为。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与裁定驳回起诉不同,后者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而对当事人的要求予以拒绝的行为。可见,适用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还是适用裁定驳回起诉,取决于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立案后,如果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就应裁
    2023-05-03
    385人看过
  • 诉讼无法送达驳回会过诉讼时效吗
    讼无法送达驳回,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实践中存在争议,但大部分观点认为,立案后撤回起诉的,视为诉讼时效中断,更何况你这种情况更为特殊,是非因本人原因导致起诉被驳回,应该是可以视为诉讼时效在起诉时发生中断。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一、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1)权利人之请求,指的是权利人于诉讼外向义务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权利人提出请求,使不行使权利的状态消除,诉讼时效也由此中断。关于请求的方式,法律无明文规定,应认为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方式,均可使用。请求之相对人除义务人外,权利人若向主债务之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及财产代管人提出请求的,亦发生请求的效果。(2)义务人的同意,是指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义务人的同意,亦
    2023-03-03
    355人看过
  • 超出劳动仲裁的限制,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吗
    法院是否会驳回超出劳动仲裁限制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照劳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仲裁的期限确实届满,没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诉讼请求,试用期是两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08年2月,公司停止支付原告工资。3月底,原告得知后,打电话给公司老板,老板告诉原告不要来上班,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2008年7月23日,原告传真书面文件,要求公司赔偿工资、奖金等损失13645元,但一直未给予赔偿。因此,原告于2009年10月13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社会保险、赔偿一个月工资和两倍工资,但未签订劳动合同。10月14日,仲裁委员会决定
    2023-05-07
    193人看过
  • 什么是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特征及后果
    一、什么是驳回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驳回诉讼请求是你的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维护,是实体问题,通俗说就是作为原告的你没有告赢。驳回诉讼请求指的是在人民法院受案后,通过开庭审理,依据查清的法律事实,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一种否定评价。是一种常见的判决形式。二、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特征及后果(一)法律特征:1、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2、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意义上的即胜诉权的否定;3、不仅适用于一审程序,而且适用于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4、既适用于原告及提起反诉的被告,也适用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5、只能适用书面判决形式;6、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二)法律后果: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
    2023-06-15
    394人看过
  • 请法院驳回原告无理诉讼的要求
    一、驳回起诉请求的条件是什么?驳回起诉请求的条件有: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8、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应当依法裁定驳回起诉。9、对判决、裁定以及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原告又以同一事实、理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受理后才发现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从程序上撤诉、因证据不足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除外。10、人民法院认为依法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的其他情形。二
    2023-03-12
    261人看过
  • 劳动争议超出诉讼时效法院驳回起诉怎么办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民事案,法院可以正常受理和开庭审理。如果被告方对诉讼时效不提出异议,法院则不考虑时效问题,正常审理和判决。如果被告方对时效提出异议,法院确认被告的异议成立,则不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驳回起诉适用裁定的方式,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一、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导致义务人有权提出拒绝履行的抗辩权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的特征,体现了义务人的时效利益,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以后,权利人便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义务人因此可以不履行义务,从而获得了本不应获得的利益。1、诉讼时效的类型:普通诉讼时效,是由民事基本法规定的普遍适用于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时效期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特别诉讼时效,是由民事基本法或
    2023-02-22
    460人看过
  • 法院判决中国首例“二次索赔保险诉讼”
    案发2002年6月16日22时许,魏先生驾驶一辆出租车从出租车公司开出,与陈先生驾驶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致陈先生受伤。经法院调解,租赁公司一次性赔偿26957.74元,包括第二次手术费用。保险公司也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给出理赔。经法医鉴定,陈某残疾。他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魏先生支付残疾人生活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精神赔偿金。2004年5月27日,法院判决魏先生赔偿陈先生40151.37元,租赁公司对上述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租赁公司要求保险公司再次理赔。此时,保险公司以第三者责任险只能索赔一次为由拒绝索赔。2004年7月8日,租赁公司向保险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保险赔付责任32046.16元。法院将本案争议焦点概括为:被告为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后,是否应当继续就以后发生的费用提出诉讼请求。车险第三者责任险一般是保险公司一次性理赔,其依据是保险条款第十七条“第三者责
    2023-05-02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今后法官还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0
      民事纠纷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到法院,法院应予受理。法院查明已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非起诉).另外:《民通意见》第171条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担保法解释》第35条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院判决驳回起诉中断诉讼时效有效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23
      裁定驳回起诉并不是中断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是起诉行为。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 如果欠款超过诉讼时效,可以要求法院驳回欠款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4
      如果被告以此为由向法院抗辩,法院经审查认定抗辩原因,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期限为三年,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 超过追诉时效法院如何判决: 超过追诉时效法院如何判决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09
      《刑事诉讼法》规定,超过追诉时效,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刑法》第八十七条还规定,犯罪经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
    • 法院驳回保留诉讼请求怎样办啊,求解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24
      1、解决的问题不同。 驳回起诉解决的是程序问题,法院不受理,不表明原告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但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我国法律规定,确认土地权属是政府的专有权利,法院无权对土地确权,假设原告起诉要求法院对土地的权属予以确认,法院就会以该请求不是法院的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原告的起诉。原告被驳回起诉后,权利并不丧失,他可以请求政府对争议的土地进行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