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涉“外”婚姻登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0:21:25 397 人看过

从10月1日起,我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和华侨在我国内地办理的机关,统一归口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级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现行的婚姻登记条例中关于涉外婚姻的登记规定过于分散,给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操作和当事人办理登记造成了一定难度。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明确涉外婚姻的登记机关,就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对涉外婚姻登记的服务,解决分散管理、登记造成的手续烦琐等难题。

同时,《婚姻登记条例》还对涉外婚姻的非内地居民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于港、澳、台居民要求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单身证明(无配偶证明)和非近亲证明;对于华侨要求出具有效护照以及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单身证明和非近亲证明,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单身证明和非近亲证明也同样有效;而对于外国人,则要求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关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单身证明,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单独出具的单身证明也同样有效。

民政部负责人强调,《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后,此前民政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等一系列有关涉外婚姻登记管理的规定,将自然废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0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涉外婚姻相关文章
  • 涉外婚姻登记法律常识
    1、涉外登记的条件是什么?(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外国人除外);(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省常住户口居民;(5)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甘肃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2、涉外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和材料?(1)本省居民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机关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表)。(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3)华侨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本人的
    2023-04-13
    115人看过
  • 《婚姻登记条例》相关法条: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婚姻登记条例修订情况介绍《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是1994年1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2月1日由民政部发布的。条例分为总则、
    2023-08-17
    406人看过
  • 涉外婚姻如何申请登记结婚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民法典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甲.中国公民:(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二)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乙.外国人:(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丙.外国侨民:(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
    2023-05-05
    477人看过
  • 涉外婚姻登记费用是多少?
    解答:关于涉外婚姻登记费用的收取,在《婚姻登记条例》中有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现在的工本费是9元每人。相关婚姻登记的法律法规:《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
    2023-04-22
    65人看过
  • 涉外婚姻登记填什么信息
    1、中国公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再婚须另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2、外国人: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一、中俄通婚的条件?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籍证明。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外国人: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二、涉外婚姻是需要公证吗涉外婚姻是需要办理公证的。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
    2023-03-14
    439人看过
  • 《婚姻登记条例》宣传提纲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已经2003年7月30日国务院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8月8日国务院令第387号正式颁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一、修订条例的原因原有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是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发布施行的。该条例对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2001年民法典的修改,《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首先,修订条例是政府转变职能、服务群众的需要。新条例去掉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管理”二字,取消了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离婚登记需要由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规定,要求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场予以办理(原条例规定离婚在一个月内办理)。这些改革都充分体现了政府转变职能,弱化对结婚、离婚这类民事行为的行政管理色彩,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执政为民的宗旨,是政府部门努力践行“三个代表
    2023-05-05
    485人看过
  • 涉外婚姻不能登记离婚的情形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涉外婚姻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一)在中国内地或驻外使领馆以外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二)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之间离婚,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三)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双方均取得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合法居留资格、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四)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和结婚登记时的信息不一致又不能书面证明变动原因的;(五)一方当事人无法通过中文语言表达其真实意愿,又没有第三方做中外文翻译的。上述情形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2023-06-12
    56人看过
  • 成都有涉外婚姻登记地点吗
    各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部门1号,名称:锦江区民政局电话:8661671地址:下东街166号2号,名称:青羊区民政局电话:8641247地址:斌升街28号3号,名称:成华区民政局电话:84310095地址:新鸿南路86号47号楼4号,名称:金牛区民政局电话:87624041地址:金牛区九里堤星科北街11号5号,名称:武侯区民政局电话:85093507地址:晋吉南路173号6号,名称: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512994地址:紫荆西路27号(高新实验中学综合楼底楼)7号,名称: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合作婚姻登记处电话:87956329地址:高新区天娇路66号合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8号,名称:青白江区民政局电话:8369326地址:青白江区怡湖广场西30号9,名称:龙泉驿区民政局电话:84859359地址:北泉路区政务服务中心10,名称:温江区民政局电话:8276699地址:温
    2023-08-07
    124人看过
  • 详解涉外婚姻登记基本内容
    1、涉外登记的条件是什么?(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外国人除外);(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省常住户口居民;(5)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2、涉外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和材料?(1)本省居民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登记机关填写统一格式的声明表)。(2)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有效期6个月)。(3)华侨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本人的有效护
    2023-05-04
    70人看过
  • 涉外婚姻结婚在哪个部门登记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涉外婚姻结婚登记要哪些证件涉外婚姻结婚登记要的证件:(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2023-08-10
    115人看过
  • 嘉兴市涉外婚姻离婚登记程序
    (一)登记依据《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二)登记条件1、内地居民自愿同(外国人、港、澳、台、华侨)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其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三)当事人应当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的证件;(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明;(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2、办理离婚的港、澳、台除应当出具前二、三项材料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外国人、华侨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注:(1)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2)不是在国内登记的不受理;(3)在内地以外的地方登记的也不受理;(4)双方已移居外国或港、澳、台地区,或双方加入外国国籍,我登记机关不受理,向人民法院提出;(5)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委托离
    2023-05-05
    248人看过
  • 如何确定涉外婚姻登记结婚地
    一、怎样确定涉外婚姻登记结婚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办理婚姻登记,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涉外婚姻结婚登记程序:涉外婚姻结婚登记程序,内地居民与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居民如何办理结婚手续?具体要求如下:1.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当事人一方必须是常住户口;4.双方当事人必须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6.当事人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7.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办理婚姻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一)内地居民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2023-03-17
    206人看过
  • 涉外离婚登记/涉外结婚登记
    作者:西安离婚律师:刘*洪主任律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办理涉外离婚登记需要的材料(一)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二)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港、澳、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三)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华侨、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不予受理的
    2023-05-05
    231人看过
  • 同居男女补办登记适用婚姻登记条例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如果补办,则适用《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要签署《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国民政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申请补办结婚登记声明书》式样,当事人在声明书中要公布自己和对方的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身份证件号、常住户口所在地等信息,并在监誓人面前完成方能有效。声明书还要求当事人声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现均未再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了解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根据有关规定,结婚登记是国家对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坚持和完善婚姻登记制度,有利于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预防婚姻家庭纠纷。
    2023-06-11
    198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婚姻是指婚姻登记程序中涉及到域外因素的婚姻关系。例如,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中国公民在外国结婚等。... 更多>

    #涉外婚姻
    相关咨询
    • 涉外登记婚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4
      涉外婚姻如何登记结婚的问题有明确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章结婚登记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成都那些婚姻登记处涉外结婚登记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30
      各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部门1号,名称:锦江区民政局电话:8661671地址:下东街166号2号,名称:青羊区民政局电话:8641247地址:斌升街28号3号,名称:成华区民政局电话:84310095地址:新鸿南路86号47号楼4号,名称:金牛区民政局电话:87624041地址:金牛区九里堤星科北街11号5号,名称:武侯区民政局电话:85093507地址:晋吉南路173号6号,名称:成都高新区社会事
    • 婚姻涉外事件结婚登记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8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丹东市涉外婚姻登记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9
      涉外婚姻登记手续 1、申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民政局进行申请涉外婚姻登记。 2、婚前医学检查 申请人要到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并向市民政局提交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3、审查 市民政局自受理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结婚证》的通知。 4、领证 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
    • 结婚登记涉外婚姻手续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6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