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履行地在国外劳动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6:52:24 178 人看过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外劳动合同争议时,首先应当确定当事人之间是否就合同及处理合同争议应当适用的法律达成协议,以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应当在综合分析整个案件的基础上,适用与劳动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通常情况下是劳动合同履行地国家的法律。

一、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有如下:

1、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首先进行协商,以达成解决方案;

2、调解,企业调解委员会对本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进行调解;

3、仲裁,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二、涉外买卖合同纠纷怎么适用法律

在涉外买卖合同纠纷中,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7: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效力的争议是劳动争议吗
    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规定》对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一、劳动合同纠纷的形式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主要是指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终止与否和劳动关系有效与否等问题而发生的争议。集体合同纠纷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而签订书面协议,由此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是指因劳务派遣合同发生争议引起的纠纷。劳务派遣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
    2023-03-03
    92人看过
  • 超六成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合同争议
    近日,江苏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3年度全省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了2013年度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据悉,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2013年,江苏全省法院新收劳动争议一审案件48876件,较2012年增长3.32%。相比于上一年度28.07%的增长率,案件增幅总体趋缓,但仍处于高位运行。从受理案件情况看,呈现出四大典型特点。劳动合同争议案件成为占比最大的案件类型。受理的案件中,劳动合同争议31315件,占比64.1%;事实劳动关系争议4848件,占比9.9%;劳动保险争议3344件,占比6.8%。劳动者的利益诉求多元化。劳动者的利益诉求涉及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的各个方面,如双倍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解除合同、损害赔偿、竞业限制、服务期违约金、社会保险损失赔偿等。非公劳动密集型企业仍然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带。如苏州市工业
    2023-06-09
    270人看过
  • 劳动仲裁能否在合同履行地进行
    1、劳动仲裁能否按合同履行地进行。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可以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一方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履行地管辖权的优先原则。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2。仲裁时效可以中止或者中断;3。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3-05-31
    3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能否在多个地点履行
    是否可以有多个地方履行劳动合同?是关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4条,如果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登记地不一致,则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上年度所在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登记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标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意按照用人单位登记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根据《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第21条,应以该协议为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管辖权。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优先管辖原则劳动合同相关知识:劳动合同条款应当有: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有下列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
    2023-05-07
    346人看过
  • 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协议书
    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甲方:乙方:经双方共同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事项(或具体事项)达成协议原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限。协议条款如下:1。原劳动合同的工作地点由变更为确定,岗位由变更为确定。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中明确修改的条款外,原劳动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本协议生效后,将成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世纪外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乙方:(盖章)(签字)mm/DD/yy工作场所重大变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事变更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发出聘用令∧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批准并与劳动者协商,δ能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ν客观条件的重大变化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
    2023-05-07
    25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诉讼和劳动争议仲裁不同点在哪
    所谓劳动仲裁诉讼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两项专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法律制度。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断和裁决,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并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种劳动争议处理方式。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争议诉讼的关系: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收到仲裁裁决后,当事人未在十五日内起诉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该裁决,否则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十五日内起诉的,仲裁裁决不发生法
    2023-06-10
    70人看过
  • 外国人在中国应如何处理劳动争议
    根据《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规定》,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外国人来华就业,是指未取得居留权的外国人依法在中国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行为。雇佣外国人时,雇主必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证,并且只有在获得批准并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后,才能雇佣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如果他们与在中国的雇主直接签署,无论其在中国的工作时间长短,均应视为在中国工作;与境外法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来自境外,在中国境内工作3个月以上的,视为在中国境内就业,按照《外国人来华就业管理规定》,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许可手续,办理职业签证,《就业证》和《居留证》中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通常是谈判、调解、仲裁和诉讼1.谈判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双方可签订和解协议。但是,和解协议不可执行,需要双方自觉履行。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
    2023-05-07
    18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设立和填写的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什么
    1、劳动合同的履行地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应当自雇佣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录用的同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聘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企业或同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实行同工同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就业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就业之日起建立。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变更劳动合同发生在用人单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双方权利义务的情况下。它可以发生在劳动合同签订后,但尚未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由于生产变化、生产结构调整或经营目标等客观原因,需要对产品和经营模式进行相应调整的,劳动者的岗位也可以进行相应调整;从工人的角度来看,由于工人的健康、职业技能等原因,当不
    2023-05-07
    180人看过
  • 外国人的劳动争议是什么
    【本案难点】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存在以下问题:1.《劳动合同法》是否同时适用于外籍雇主和雇员的就业证是在2007年10月办理的。合同期限如何界定3.申诉人持有被告单位公章,可以私自加盖,这显然对被告不利[法律适用]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条例》3、《上海市实施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4、《上海市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局[代理理念]在本案中,律师接受被告的委托后,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被告是否同意申诉人在澳大利亚的朋友婚礼。虽然证书上的公章是真实的,但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是伪造的,申诉人在法庭上承认了这一点。因此,雇主同意出国的依据大大减少,确认合同于2008年2月26日终止的索赔无法成立2.被告是否欠申诉人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根据申诉人的标准计算。截至2007年12月31日
    2023-05-07
    451人看过
  •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哪?2020
    一、劳动合同履行地是哪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确定,本案中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申请人所在地即f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023-03-04
    165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争议――劳动合同部分无效,解除劳动合同
    案由申诉人:熊某,男,22岁,某食品机械厂化验员。被诉人:某食品机械厂。法定代表人:任某,某食品机械厂厂长。1995年7月3日,某食品机械厂厂长任某以该厂与熊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每日必须工作十小时规定,违反了《劳动法》为由,宣布合同无效,停止熊某工作,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熊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调查过程经查明:熊某于1994年7月被某食品机械厂招为全民合同制工人,担任厂部技术科化验员。10月份试用期满,双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了有关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工作时间、保险、争议处理等条款。其中工作时间条款规定:每日必须工作10小时,其它条款均与《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不相违背。1995年5月,熊某提出日工作10小时违反了《劳动法》,厂长任某当即宣布,既然合同不合法,就是无效合同,如有意见,就另请高就。7月3日,厂里安排另一人接替,停止熊某工作。分析意见
    2023-04-22
    497人看过
  • 劳动者能否就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提起诉讼
    如果工人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工人是否可以就履行劳务派遣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劳动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提起诉讼的,以派遣单位为被告;如果争议内容涉及接收单位,则发送单位和接收单位应为共同被告。”劳务派遣合同涉及两种法律关系,即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和劳动合同关系。在内部,派遣单位与工人(本单位员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对外,派遣单位与接收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履行合同将三方形成的劳动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结合起来由于这两种法律关系引起的纠纷性质不同,处理纠纷的程序、适用法律和规定也不同。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区别对待。劳动者根据劳动关系起诉派遣单位和接收单位的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派遣单位和接收单位根据劳务派遣合同起诉的案件属于普通民商事案件。劳动者、用人单位和接收
    2023-05-07
    486人看过
  •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履行地
    很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的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因此,用人单位的住所地是指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当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地与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不一致时,用人单位的主要营业地或办事机构所在地为用
    2023-05-05
    421人看过
  • 劳动争议合同范本
    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本合同为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终止。第二条工作内容和要求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应达到标准。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2023-04-23
    17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在外地在外地劳动争议怎么处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8
      在外地发生劳动纠纷,首先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争议如何证明劳动合同履行地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5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场所。《劳动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形成劳动关系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 劳动争议发生时如何证明合同履行地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5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
    • 外国人在中国的劳动争议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02
      外国人在中国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与中国的员工相同。申请仲裁的,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单位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管辖。起诉的,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侵权地人民法院管辖。
    • 劳动争议案件中的合同履行地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的定义应理解为: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