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不当得利是债权债务关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03:00:11 123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不当得利是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典不当得利是债权债务关系。不当得利之债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如下: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不当得利之债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对方没有合法根据的行为而遭受损失的人。债务人则是不当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当得利的人,也可能是其继承人,还可能是第三人。受益人在履行返回义务时,以返还原物为原则,如果原物返还已不可能,则应偿还其价额。返还利益包括返还原物所生孳息。

二、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哪些

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原因有:

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

2.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

3.不当得利。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行为一经发生,便会在管理人和其事务被管理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其事务被管理者负有赔偿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及直接损失的义务。

三、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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