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输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1-09-22 03:09:22 445 人看过

一、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输了

根据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你仅对实体不服的话,必须把握15天时效,及时起诉。若程序、实体都不服,应同时提起申请和起诉。

二、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主要是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存续关系做确定。一般劳动合同、劳动花名册、工作证都可以认定为这种关系的建立,劳动者只要能够证明以上文件证实有效,我国相应的劳动仲裁部门都会予以支持的。

三、确认劳动关系裁决书

原告高xx,系原xxxxxxxxxx业主。

被告王xx。

原告高xx与被告王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2月27日立案受理后,由代理审判员xx独任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高某诉称:王某系高某父亲xx雇佣的雇员,与xx租赁部无关。王某提供的证人陈某甲等人均为xx的雇员。xxxxx部的牌子挂在xx的仓库的一个房间里,是为了方便有关部门的检查,xxxxx部的注册地址虽与xx的仓库一致,但xxxxx部并未在该场所实际经营,xx租赁部并无实际经营地址,没有员工、设备以及办公场所。请求法院确认原xx租赁部与王某之间并无劳动关系。

被告王某辩称,其系xxxxx部员工,其所提供的证人陈某甲已经经过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确认为xxxxx部的职工,王某与其身份一致,请求法院确认2012年10月20日王某与原xxxxx部存在劳动关系。

经审理查明,2012年12月20日,王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与xx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不负该事故责任。2013年12月9日,xx市公安局惠山分局xx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曙xxxxx区有纠纷,经处警:系王超与其父亲王某至xxxxxx厂内要求厂方出具王某2012年在厂里上班的证明,因王某在2012年下班时间在厂门口发生车祸,与厂内有纠纷,后告知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后,王某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确认2012年12月20日与原xxxxx部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014年2月10日,仲裁委作出惠劳人仲案字(2014)第129号仲裁裁决书,确认王某与原xxxxx部于2012年10月20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09年8月4日,xxxxx部开业核准。2014年2月21日,xxxxx部由企业直接申请注销。为证明王某与原xx租赁部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王某提供了:

1、陈某甲出具的证明以及王某的代理人xx与陈某甲的通话记录一份,证明陈某甲与赵某是xxxxx部的工友,经质证,高某(原xx租赁部业主)对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陈某甲是xx的雇员,当时陈某甲出了交通事故后碍于情面,以xx租赁部的名义给其出具了误工证明,是为了方便其处理交通事故。

2、提供赵某的视频两份,经质证,高某(原xxxxx部业主)对真实性不予认可,以赵某在庭审中的陈述为准。

3、赵某的证人证言一份,赵某陈述“其经人介绍给xx干活,后建立了xxxxx部,2012年3月其介绍王某到xxxxx干活,平时都是xx负责管理以及发放工资,其与陈某甲所做的工作是一样的,xx租赁部的牌子挂在仓库里面的一个房间里”,经质证,高某(原xx租赁部业主)认为赵某并非xx租赁部员工,而是xx的职工,王某认为证人证言证明了其系xx租赁部员工。

4、陈某乙的证人证言一份,陈某乙陈述“其本人、王某、赵某均为xx租赁部员工,平时由xx负责管理并发放工资,厂牌挂在租赁部里面的一个房间里”,经质证,高某(原xx租赁部业主)认为证人证言只能证明其为xx职工,王某认为其证言与赵某证言相互印证。

5、xx租赁部设立登记时,提供工商部门的租赁协议一份,证明xx所述的仓库实际是xx租赁部租赁的,经质证,高某(原xx租赁部业主)陈述,当时虽然是以xx租赁部名义租赁的,但是是由xx办理的,该租赁协议仅仅为了登记申请使用,实际租赁人以及使用人是xx,xx租赁部没有员工也没有实际经营场所。为证明王某与xx租赁部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高某(原xx租赁部业主)提供xx证人证言一份,xx陈述“王某、赵某、陈某乙、陈某甲均为其雇佣的工人,工作内容都是是搬运钢管以及对钢管进行维护。陈某甲出交通事故后碍于情面以xx租赁部名义给其出具了误工证明,陈某甲后来与xx租赁部的纠纷实际是由xx进行赔偿的。因为与高某系父子关系,所以xx租赁部的注册经营地使用了xx租赁的仓库的地址,但实际使用人是xx。高某的xx租赁部适用的建筑设备有时候用xx的,有时候去外面租别人的。xxxxx的牌子挂在xxxxx租赁的仓库的办公室里,是为了讨吉利用的。”

经质证,王某认为虽然平时由xx进行管理,但是其工作地点在xxxxx部,应为xxxxx部员工,高某使用的设备也是xxxxx存放在仓库里面的设备。经王某申请,本院依法调取了:

1、无锡市公安局xx派出所警情说明一份;

2、仲裁委仲裁员章若丹谈话笔录一份,章若丹陈述“陈某甲2011年7月20日来仲裁委申请确认与xx租赁部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后经仲裁委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于2012年12月24日终止……”;

3、陈某甲交通事故案件中原xx租赁部为其出具的误工证明一份。经质证,王某对上述证据无异议,高某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是王某上班地点虽与xxxxx部一致,但其实际是xxxxx的职工,仲裁调解的表态并不能代表陈某甲实际与xxxxx部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误工证明也是碍于情面出具的。上述事实,由仲裁裁决书、录音材料、交通事故认定书、误工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租赁协议、警情说明、证人证言及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王某工作的地点为原xxxxx部的注册经营地,该仓库内办公室中悬挂有原xxxxx部的名牌,工作的内容为建筑材料钢管的维护及搬运,曾在该处做同样工作的陈某甲经仲裁委调解与原xxxxx部就工伤赔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主张其与原xxxxx部于2012年12月20日存在劳动关系,本院予以采信。高某主张王某、陈某甲等人均为xxxxx的雇员、xx租赁xxxxx部并无员工及办公场所,与上述证据相悖,本院不予采信。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确认2012年12月20日王某与原xx租赁部存在劳动关系。

二、驳回高某(原xx租赁xxxxx部业主)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高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

代理审判员:xxx

xx年xx月xx日

书记员:xxx

《》第五十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8日 0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确认劳动关系还要申请仲裁吗
    当事人要对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单位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多少单位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是几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
    2023-06-22
    98人看过
  • 仲裁规定仲裁后劳动关系可以确认吗
    有仲裁时效限制,超过仲裁时效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劳动关系确认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调解范围,应当适用第27条有关仲裁时效的规定,将仲裁时效的起点规定为当事人应当知道或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劳动仲裁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吗仲裁请求可以确认解除劳动关系,因解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
    2023-08-07
    421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于是又产生了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相对立的各种关系。《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也就是说,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行以后,对用人单位已不存在什么劳务关系以及临时工的情况。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无论劳动者工作的时间长短,判断双方是否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就要看双方是否已经建立了用工关系,而进一步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用工关系,则必须具备的三个要素;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
    2023-08-17
    342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是仲裁还是诉讼?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适用于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一、50岁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管理岗位的女职工超过50岁,劳动仲裁不能不受理。只要属于劳动纠纷,劳动仲裁机构就应当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
    2023-03-20
    282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是诉讼还是仲裁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时效时间怎么确认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
    2023-08-09
    278人看过
  • 仲裁劳动关系要多久才能确认?
    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搜集。简言之就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凭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就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
    2023-06-25
    421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及维权途径:劳动仲裁全攻略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合同,工资银行账单;身份证复印件(1份)。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3、法律依据
    2023-07-19
    370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中最长时间的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之日起,在仲裁期限内重新计算。事实劳动关系怎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大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虽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类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没签订书面合同为由,否认双方之间在存在劳动关系,不承担其义务。但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中,一般来说都会根据证据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上文中所描述的这几种辅助证据,会在这个确认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023-08-08
    252人看过
  • 劳务派遣确认劳动关系是仲裁前置吗
    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的,是劳动仲裁程序前置,需要申请劳动仲裁,以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务派遣员工工伤应该找谁赔偿首
    2023-03-22
    397人看过
  • 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法院不认可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对合肥某装饰公司与范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2008年5月8日,徐某与程某签订一份《住宅装饰合同书》约定,徐某将其位于合肥市政务区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交给程某承做。范某等人由程某安排具体从事该装饰工程的装修工作。2008年9月3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范某在该室从事装修工程工作时,被磨光机锯芯片割伤右前臂,住院治疗15天。此后范某于2008年10月20日就装修人工费用与程某进行了结算。2009年4月,范某向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仲裁裁决其与某装饰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09年6月25日,该仲裁委作出合劳仲裁字[2009]183号仲裁裁决,确认范某与合肥某装饰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合肥某装饰公司对此裁决不服,于2009年7月9日向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其与范某之
    2023-06-10
    267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吗,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多久
    一、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吗确认劳动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必须先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多久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时效是一年。因为确认劳动关系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怎么收集认定劳动关系的证据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在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证据。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劳动关系
    2023-06-22
    305人看过
  • 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有时效吗?
    申请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是有时效的。确认劳动关系适用仲裁时效,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继续计算。一、劳动纠纷的申诉期有多长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损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二、工伤认定后的仲裁时效是多长时间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三、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时效限制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是有时效限制的
    2023-04-10
    495人看过
  • 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有哪些规定?
    确定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有哪些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
    2023-04-28
    301人看过
  • 劳动关系确定需要多久的劳动仲裁?
    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不超过45日。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法院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法院确定劳动关系从以下方面:(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
    2023-07-04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劳动仲裁需要多久能确定劳动关系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1-05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 重新确认劳动关系是否要申请劳动仲裁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25
      劳动关系确认之后不需要仲裁或诉讼程序,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有的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况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主体资格的,例如;年满18周岁的公民从事一般的劳动;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
    •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可以起诉劳动纠纷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24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后,公司可以起诉,起诉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根据被告人数提交复印件。写起诉状确实很困难,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记录,通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
    • 仲裁规定仲裁后劳动关系可以确认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24
      有仲裁时效限制,超过仲裁时效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
    • 仲裁机构对劳动关系确认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10
      劳动关系确认的程序是职工先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机构受理,受理之后开庭审理,仲裁的过程当中进行调解,最终作出仲裁裁决。仲裁裁决结果并不是最终的结果,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的还能够在15天之内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所以确认劳动关系不是一步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