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诉讼时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09:15:03 491 人看过

侵犯商业秘密罪追诉期为十年。诉讼时效是民事诉讼中的概念。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

由于我国刑法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规定过于概括,在本罪的主观构成要件究竟是故意还是故意、过失均可构成的问题上,产生了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亦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过失侵害商业秘密或者在受到暴力胁迫为紧急避险或因客观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侵害他人商业秘密,不能作为犯罪处理。”“侵犯商业秘密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均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侵犯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态。”有的人认为,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只能由故意构成,“以侵犯商业秘密论”的行为主观方面可以是故意或者过失,还有的人认为刑法列举的四种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中,除第一种只能由故意构成外,其余的均可以由故意或过失构成。

行为人在实施第(1)至第(3)项行为时,其主观方面显然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会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关于这一点没有太大的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法律所列举的第(4)种行为,即“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的行为的主观方面。对于第三人过失是否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人们有不同的评价。有的人认为,“这在理论上十分重要,商业秘密虽然是一种信息,但它是一种未进入公知领域的信息。商业秘密权利人通过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已经表明依法行使权利的意图。其专有权不能对抗的仅仅是他人独立开发、反向工程或其他善意行为的结果。其专有权决定了未经允许,其他任何人都不得故意使用不正当手段或者因疏忽未尽合理注意而从权利人那里获取商业秘密。仅仅禁止故意获取是不够的,行为人对权利人保护商业秘密的意愿或措施,还必须有尽合理注意的责任。”但也有人认为“将‘应知’这种过失状态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规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极为严厉的”,“将过失也作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状态,本身已非常严厉,再不将其限定于重大过失,就更为严厉。因此,将此种‘应知’解释为重大过失,更为妥当。”还有人认为“尽管关于第三人责任的规定亦有过于严厉之嫌,但总的来说,这种规定有利于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笔者认为,对于第三人在过失状态下实施的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如果作为犯罪处理,确实太过严厉,理由如下:

第一,在这种情况下,商业秘密的性质等同于赃物,而我国刑法第312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窝藏、转移、收购、销售罪中主观方面明确规定为“明知”。两种性质相同的行为,在主观方面的要求却相差甚远,难以实现罪与罪之间的平衡,也违反了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

第二,这样的规定造成逻辑上的混乱。从我国刑法219条所规定的四种行为来看,第三人无论是故意还过失皆构成侵权,而第一种行为即直接获取商业秘密的人,却只有在故意的情况下才构成侵权,是否有违逻辑?

第三,这样的法律规定其实是向第三人提出了程度更高的注意义务。第三人并非商业秘密的直接获取人,在正常的市场流转中要谨慎地注意他人是否是商业秘密的合法持有人,其负担显然高于第二人对明知非自己所有的商业秘密而不去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负担。

第四,这样的法律规定并不利于全面保证市场安全。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固然是保证市场安全的一部分,但是第三人在市场活动中的交易安全也是证市场安全的一部分,不可保此废彼。

第五,从其它国家关于商业秘密犯罪的立法来看,都严格限制过失形态的侵犯商业秘密罪。

综上所述,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侵犯商业秘密罪时效期是多久
    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最高刑期是7年有期徒刑;2、根据刑法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追诉时效期限是10年;3、政法机关立案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以及被害人提出控告而政法机关应当立案未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4、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行为连续或者继续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相关法律知识《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2023-06-12
    172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加的罪名。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前提的,它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行为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因此,必须注意区分犯罪与侵权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又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所侵犯的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是指侵犯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专有权,使权利人丧失在竞争中的优势,经济利益遭受严重损害。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同时,国家为了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必然要对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的管理。而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这是本罪的间接客体
    2023-02-21
    285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象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象为了准确地理解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还需要搞清楚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对象-----商业秘密。对于什么是商业秘密,其内涵和外延如何界定,目前世界各国立法、理论研究及相关的国际组织均未取得统一的认识。在我国,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最早出现在1991年4月9日修改施行的《民事诉讼法》,但该法未揭示商业秘密的内涵。后来,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中,对商业秘密做了司法解释,将商业秘密界定为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包括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秘密。这一司法解释只是明确了商业秘密的范围,尚未揭示这一术语的完整内涵。首次将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明确的是1993年9月2日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该法第10条将商业秘密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
    2023-06-08
    339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商业秘密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被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而根据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不同层次,可以把犯罪客体划分为不同的种类,即直接客体、同类客体和一般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这一点没有什么疑义。但是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存在着不同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商业秘密的专用权。①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②第二种观点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第二层次是知识产权,第三层次是商业秘密权。③第三种观点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商业秘密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对商业秘密
    2023-06-08
    321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违反国家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商业秘密罪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新增加的罪名。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为前提的,它与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行为有某些共同的特征。因此,必须注意区分犯罪与侵权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19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商业秘密权利人享有的合法权益,又包括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人所侵犯的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是指侵犯权利人对商业秘密的专有权,使权利人丧失在竞争中的优势,经济利益遭受严重损害。这是本罪的直接客体。同时,国家为了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必然要对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的管理。而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侵犯了国家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这是本罪的间接客体
    2023-06-08
    399人看过
  • 【侵犯商业秘密罪客体】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在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是两类主体:1、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竞争对手。获取、使用、披露或许可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既可削弱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竞争优势,又可能增强行为人本身的实力,因此这样的案例在实践中大量发生。2、负有保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对于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中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行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才能构成。目前,就我国的实践来看,此种行为的主体还有一个显著特征,即主要发生在跳槽、从事第二职业的技术人员身上。
    2023-06-08
    15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侵犯商业秘密罪诉讼时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3
      侵犯商业秘密罪追诉期为十年。诉讼时效是民事诉讼中的概念。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
    • 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时效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4
      追诉侵犯商业秘密罪十年。诉讼时效是民事诉讼的概念。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在下列期限后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的处罚。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必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
    •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诉讼时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7
      侵犯商业秘密罪追诉期为十年。诉讼时效是民事诉讼中的概念。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
    • 侵犯商业秘密的诉讼时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7
      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自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起诉的被控侵权行为侵害其商业秘密权利之时向后计算3年,超过3年的,原告可能会丧失其商业秘密侵权之诉的胜诉权,将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
    • 2022年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时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13
      侵犯商业秘密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是自原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起诉的被控侵权行为侵害其商业秘密权利之时向后计算3年,超过3年的,原告可能会丧失其商业秘密侵权之诉的胜诉权,将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