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受人不收取标的物有什么风险负担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4 16:40:45 349 人看过

买受人不收取标的物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订立后,买受人应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受领出卖人按照约定交付的标的物。

一、违约责任怎么认定

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的认定:

1、在出卖人已经为现实交付的情况下,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承担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2、在出卖人逾期尚未交付标的物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

在出卖人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可以不再适用继续履行,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

3、出卖人迟延交付的,由此而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4、标的物的市场价格在签订合同后有较大变化的。

二、一车多卖哪方可获得车辆所有权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都没有受领交付的,先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购车合同要强制收回怎么办

购车合同要强制收回,购买人可以拒绝,出卖人以此为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买受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商品未交付风险就由买受人负担的有哪些情况
    一、商品未交付风险就由买受人负担的有哪些情况1、商品未交付风险就由买受人负担的情况有:买受人延迟受领,出卖人按照约定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在途货物买卖,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延迟提货,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二、货物风险转移的条件是什么货物风险移转的基本条件是货物的交付。值得注意和具有研究价值的是货物风险转移基本条件之上的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问题。(1)货物的特定化条件。卖方交付货物的前提条件之一
    2023-06-16
    75人看过
  •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对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负担有何不同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之前,对于工作过程中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要由自己负担,而且因工作标的物给他人造成侵害的,承揽人一般也要承担责任而在买卖合同中,虽然一般说也是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在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由出卖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之前,对于工作过程中标的物的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要由自己负担,而且因工作标的物给他人造成侵害的,承揽人一般也要承担责任而在买卖合同中,虽然一般说也是标的物的风险和责任在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但是,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标的物所发生的风险负担和责任由买受人负担,这一点在买卖合同采指示交付等方式时,更是较为常见的。
    2023-06-09
    449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约定风险负担有效吗
    买卖合同约定风险负担有效。只要双方自愿,并且该约定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约定有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六百零五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一、分批交付的货物不合格怎么办?分批交付的货物不合格,当事人可以拒绝接收不合格的产品,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
    2023-03-13
    258人看过
  • 买受人迟延受领货物造成货物变质的,风险谁来承担
    一、买受人迟延受领货物造成货物变质的,风险谁来承担1、如果是买受人延迟受领货物造成货物变质的,风险与买受人承担。2、法律规定:《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迟延交付标的物的风险负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二、出卖人违约怎么承担责任1、继续实际履行合同。因买卖合同标的的权利瑕疵致使买受人取得的标的被第三人依法取得后,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重新提供出卖物,因此而引起的合同履行期限延误的,出卖人应当依照合同及法律的规定承担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2、解除合同。当出卖人实际不能履行或者买受人认为没有必要履行合同时,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3、赔偿损失。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给买受人造成损失时,出卖人应当赔偿。4、支付违约金。需要指出的是,此处所指违约金仅限于有关权利瑕疵的违约金,如果买卖合同中没有关于
    2023-06-14
    497人看过
  • 违约与买受人风险承担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本条是参考美国统一商法典作出的规定,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了出卖人违约与买受人风险承担的关系。首先,如果出卖人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足以使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时,则在出卖人消除了货物的缺陷,或者在买受人接受货物以前,货物的风险仍由出卖人承担。这里的接受指的是买受人对货物的认可。其次,如果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拒绝对货物的接受,则他可以在保险合同所不包括的限度内,认为出卖人自始就承担了货物的风险。
    2023-06-09
    214人看过
  • 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
    一、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买卖合同的条款中的主要条款有:1.合同当事人信息;2.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3.履行方式、时间、地点;4.违约条款;5.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有以下规则:1.在正常情况下,一般标的物有损毁如在交付前,则为卖方承担责任,标的物有损毁如在交付之后,则为买方承担责任。2.卖方在交给承运人的在途标的物,除非当事人另外有约定以外,毁坏、灭失的风险从合同成立开始以后起由买方承担责任。3.如果卖方将标的物交付至规定地点,买方没有按照规定收取标的物,如在这
    2023-05-03
    302人看过
  • 存款标物受损后,风险由谁承担?
    标的物提取存款后,损坏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在提款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债权人应当承担费用。因此,货物合法存款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除,合同终止。债务人提取存款后,所有权因提款被认定为债权人所有。因此,提货期间损坏货物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后出卖人仍承担风险需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标的物交付后,出卖人仍承担风险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2、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不符合质量要求是严重不符已构成根本违约;3、买受人及时通知出卖人拒收标的物或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2023-07-03
    393人看过
  • 企业负责人承担的风险
    风险是不可预料的,所以公司法人是有风险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一、公司股东变更原合同有效吗公司股东变更原合同有效。公司法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其法定代表人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更换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公告,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应当承担责任,对原法定代表人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相关规定,公
    2023-04-11
    87人看过
  • 买受人拒收标的物要怎么办
    如果买方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收货物的,卖方可申请提存。根据法律规定,提存应在合同履行地的提存机关进行,且卖方将标的物提存后,应当及时通知买方。一、合同提存有什么法律后果?合同提存的法律后果: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合同虽然终止,但债务人还负有后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二、合同终止后和义务怎样才算终止合同终止后的义务,通常有以下几方面:1、通知的义务合同终止后,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比如,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的,应当通知债权人标的物提存的地点和领取方式。2、协助的义务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协助对方处理与合同有关的事务。比如,合同解除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对于恢复原状给予必要的协助;合同终止后,对于需要保管的标的物
    2023-04-02
    142人看过
  • 民法典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特殊情况作了什么规定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合同确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方还是买受方承担的约定,一般的说,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民法典》还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一、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约定交付之日起承担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二、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三、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条);四、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六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
    2023-04-21
    352人看过
  • 替人担保的风险有什么?
    风险有:1.永久担保人的风险;2.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3.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1.永久担保人的风险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2.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3.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咨询文件,简称ILA。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
    2023-06-17
    153人看过
  • 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吗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卖人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的情况时有发生,例如所交付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提前交货、多交货或少交货等。对出卖人的这种违约行为,法律允许买受人采取多种补救措施,如退货、修理、更换、要求卖方实际履行、减少价款和报酬、赔偿损失甚至解除合同等,而这些补救措施的前期行为往往表现为买受人拒绝接收标的物,所以拒收货物是买受人实现违约救济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而在守约方(买受人)最终获得救济前的这段时间,控制标的物的买受人在一定程度负有对标的物保管的义务,这也是一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履行合同当中产生的一种附随义务,即防止损失扩大。一、买受人拒收后有哪些义务?买受人在拒收标的物并通知出卖人后,该标的物如何处置处于争议状态。为避免损失扩大,买受人除了应履行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等一般义务外,我们认为还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合理采取措施恰当履行保全货物的义务,在特殊情况下,保管人甚至可以处分标的物以避
    2023-02-26
    201人看过
  •  购买合同中关于标的物风险承担办法是什么?
    这段内容讲述的是在买卖合同中,双方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标的物交付前和交付后分别承担哪些风险。出卖人需要在合同成立时将风险转移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则需要在违反约定没有收取或违约导致未能按期交付时承担风险。如果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则由出卖人承担。在没有事先约定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没有达成任何协议,那么在标的物交付之前,出卖人将承担风险,而在标的物交付之后,买受人将承担风险。如果需要运输的话,风险将在合同成立时转移给买受人。2、出卖人按规定或者约定地点交付货物的,货物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或者买受人违约导致标的物没有按期交付的,从买受人违反约定之时风险转移给买受人。3、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此时,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
    2023-09-07
    232人看过
  •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受理费收取标准是什么
    目前司法实践中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收费五花八门,至少有三种做法:一、不收费;二、按件收费,但每件收费标准却不同三、按财产案件的标的额收费,或者通过各种申请、协调后按照正常财产案件收费的一并比例收费。不收费的观点,依据在于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下称“《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系特别程序案件,按照前述规定,当然无须收费。浙江省高院发布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意见》第六条即明确规定,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案件不收取诉讼费。按件收费的理由是参考各类申请类案件酌情收费,但如前所述具体收费标准不一。重庆高院发布的《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明确“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参照《办法》对特别程序的相关规定实行按件收取申请费,不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标的额收取。”按标的额
    2023-06-26
    52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买受人不履行接收标的物义务时风险怎么承担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般由买受人承担不履行接收标的物义务的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在指定地点交付标的物,如买受人不按约定接收的,该标的物的损毁风险转移至买受人。
    • 买受人要在什么情况下承担标的物毁损风险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28
      1、标的物交付之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5、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6、出卖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
    • 什么是标的物风险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由谁承担?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标的物风险承担风险承担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后标的物因不可归因于任何一方的事由发生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何方负担。根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依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即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二、标的物的风险由谁承担《合同法》还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一)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
    •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影响买受人主张违约责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具体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1
      1、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规则: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