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复议期间,原始的特定管理操作仍然有效,并且不会停止执行原始的特定管理操作。
根据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一条在行政复议的期间,具体的行政行为是不需要停止执行的;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需要停止执行:
(一)答辩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暂停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暂停执行,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其请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其他法律条文或者法规中说明可以中止执行的。
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律工作,应当对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经集体讨论批准,依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判决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的,应当继续往下作出决定;
(二)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应当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范围内作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时间段:
1、主要事实不清,确认证据不足的;
2、在申请基于错误的基础的情况下的;
3、违反法律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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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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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实行为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8行政事实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 而行政事实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职权实施的不能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行政法律关系的行为。两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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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行政行为中的具体行政行为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29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特定事项作出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相关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如下:1。具体行政行为反映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其目的是实现国家行政目标,因此不同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法律行为,以其行政职权为前提。2、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特定对象,可以是某个相对人,特定的东西,特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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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实施主体可以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6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的,可以同时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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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具体是不是行政行为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091、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是不属于行政行为的。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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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行为与民事行为的区别具体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11、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民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民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4、事实行为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民事行为以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生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