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土地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8:23:54 220 人看过

1。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用途的不同,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进行。招标转让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人的报价条件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报价为转让金额;拍卖转让的,以最高竞买人的报价为转让金额金额;协议转让的,转让金额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格和云南省规定的有关标准。企业难以一次性支付转让费用的,可以在转让合同中约定分期支付,或者缩短转让期限,减少转让金额。场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向中国政府缴纳场地使用费。

场地使用费包括场地开发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费、直接支持企业的基础设施)和土地使用费。企业可以根据土地使用合同,一次性缴纳场地开发费,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也可以综合计算,逐年缴纳场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场地开发费或者一次性自行开发的,设立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交土地使用费,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投资发展云南省鼓励类产业或者兴办教育、文化等非营利性项目,卫生、科研、一次性缴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免收土地使用费。

中国企业事业单位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为条件,与外商设立合资、合作企业的,必须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即中国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缴纳转让费,否则中国企事业单位应缴纳场地使用费。外商投资企业还可以通过国有土地租赁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每年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年租金(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费和耕地占用费在不同地方的差别是不同的。以上海市土地使用费为例,土地使用费是指土地资源的使用成本,不包括拆迁安置和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土地使用费按地理环境条件和土地用途分为五类十级。收费标准按平方米计算,最高170元/平方米,最低0.5元/平方米。

土地使用标准调整后,合营企业按新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但在合营企业开始使用土地后五年内不得调整,合营企业按营业额比例缴纳土地使用费的,不得调整。

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拍卖或者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即一次性买断土地使用权若干年;另一种是通过租赁或者按月交纳土地使用费取得土地使用权。通过这两种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核定土地使用费,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土地使用费。否则,土地使用权将丧失。

土地使用费每三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的最高幅度不超过原收费标准的30%。在调整范围内的,一律执行新标准。

外商投资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商品房等项目,按照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式收取土地使用费。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按照占用耕地面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以县为单位,以人均耕地面积为标准。

拍卖时支付土地使用费的方式有很多种。一般来说,一定数额的土地使用费可以以土地收入的形式支付给有关部门。当然,场地使用费的形式也是支付土地使用费的常见方式。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他们会替你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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