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法和下位法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04:07:45 297 人看过

法的位阶系指源于立法体制所规定的、各国各类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渊源体系中的实际有效地位及等级。

其中,"上位法"乃相对其他类别规范性文件而言,在法的位阶系统中占有更高层次效能的规范性文件。

而"下位法"则反之,是相对于其他同类规范性文件,其在法的位阶体系中呈现出更为次要影响的各项规范性文件。

"上位法优越于下位法"作为处理法学规范冲突的基本原则,实质意义为在效力较高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与效力较低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相互抵触之际,应当优先被适用以效力较高者为准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九十八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九十九条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一百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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