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么调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7:50:56 103 人看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么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事故双方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赔偿,不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解决的必经程序,是否亲切调解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职权行为。

2、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指定。在调解过程中,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标准、赔偿总额等进行协商,从而达成协议。

3、调解达成的协议容易履行。

调解赔偿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愿,更易于各方当事人接受,履行调解协议时相对顺利。能促进各方当事人间的团结。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只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赔偿调解不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知识:交通事故调解如何处理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5: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是多久呢,共调解几次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在此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调解2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一、拿车刮了,私了怎么处理交通事故私了不需要交警签字的,交通事故后双方协商一致,到交通部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二、事故鉴定书需要双方都到场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
    2023-03-20
    440人看过
  • 人民调解开辟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新途径
    公安部司法部在吕梁召开全国现场会9月17日,公安部、司法部在我省吕梁召开现场会,来自全国20个省(市、区)的相关负责人就进一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交流探讨。副省长张建欣出席并致辞。交通事故引发上访,主要原因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得不到妥善解决。需要调解的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大、调解警力不足,群众对调解的期望较高都是发生矛盾的重要原因。2009年,公安部、司法部在部分城市试点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并于今年正式发出通知在全国推行。新推行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制度,不受调解次数限制,不收任何费用,调解员多数是从政法机关退休干部中选出,他们以平等的身份,灵活运用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积极引导交通事故处理朝着良性的方向运行,容易找到双方利益的最佳契合点,开辟了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的新途径。2009年11月,我省正式启动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工作。截至今
    2023-06-06
    25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方法】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计算方法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北京市统计局公布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一)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
    2023-06-14
    38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范围及计算标准
    序号项目计算标准1误工费收入状况×误工时间。①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②无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③无法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标准计算。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雇用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受害人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4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湖北省的标准:住院时间×15元/天。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2023-06-08
    486人看过
  • 2023年交通损害赔偿如何调解
    交通损害赔偿如何调解?交警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时,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四)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六)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交通事故调解赔偿的标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和标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进行调解。具体如下:(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2023-05-04
    34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当事人何时要求交通部门调解损害赔偿争议
    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应何时提出要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争议?(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2)道路交通事故中,有人员死亡的损害赔偿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3)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4)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此条明确了当事人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期限,并规定了在何期限内提出,这有利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张权利、维护利益。
    2023-04-26
    195人看过
  • 调解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
    调解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有哪些程序?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介绍交通事故的基本情况;(二)宣读交通事故认定书;(三)分析当事人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客观事实,对其进行教育;(四)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责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五)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划分各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计算,当事人对实际价值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委托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财产损失评估;(六)确定赔偿方式。对交通意外事故造成损害的,按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
    2023-06-13
    21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由谁进行赔偿,交通事故损害如何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损害由谁进行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损害如何进行赔偿1、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
    2023-03-16
    271人看过
  • 2023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
    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参加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第六十三条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二)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调解时当事人一方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肇事案件赔偿如何调解公安机关的调解在诉讼前,一般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损害赔偿进
    2023-05-31
    124人看过
  • 事故调解后的损害赔偿怎样要求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一、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能否再起诉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公安交
    2023-06-23
    263人看过
  •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什么程序实施
    交通警察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按照下列程序实施:(一)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二)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请求及理由;(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一、电动车全责撞了汽车怎么赔机动车撞电瓶车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依据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大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道路交通
    2023-06-27
    317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多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多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像医疗费、住院费等,而且会有限额。其他的比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一般都是由致害人的商业保险进行赔付。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如果是财产损害赔偿的,为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具体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以及其他医用费用。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3.误工
    2023-05-03
    141人看过
  • 怎么计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的,受害人治疗结束后是否构成伤残,然后根据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双方的责任,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向对方进行索赔。交通事故的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管辖1、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级别管辖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的案件是由那一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级别管辖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2、就案件的级别管辖而言,一般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2023-07-04
    319人看过
  •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一款(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根据该条规定,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不以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一方有过错为要件,所有人或驾驶人一方也不能通过证明自己无过错而获免责。但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并不排除过失相抵原则的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受害人无需证明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也不得以自己无过错作为免责和减轻责任的抗辩事由,但并非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在审理机动车致非机动车一方人员伤亡的案件时,应当贯彻以人为本,尊重人的生
    2023-06-08
    38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中怎样调解损失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比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中怎样调解损失赔偿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调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交通损害赔偿如何调解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或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时,应告知各方当事人有申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并向当事人发送空白调解申请书。同一宗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为2人以上,由于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各不相同,伤者治疗终结或者定残的时间与死者丧葬事宜结束的时间也不相同,造成各受害人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的起始时间各
    • 交通事故调解中的损害赔偿调解程序是怎样的,人身损害赔偿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一)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
    • 交通事故民事调解过程中有损害赔偿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29
      交警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期限。具体如下: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多久交通事故调解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6
      公安机关在查明事故真相、认清事故责任、确定事故损失后,可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调解过程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代理人因不可抗拒力或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