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上班就失业,我还有经济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14:38 454 人看过

对于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那么对于这个经济补偿是否会有要求上班多少,如果是刚上班就失业的有没有经济补偿呢?

一、案例导入:

小李与一家食品生产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从事食品包装,月薪3000元。如有超产,则按照公司的规定按月给予绩效奖金。可小李仅仅上了一天班,次日公司就因为存在卫生隐患,且经有关部门一再整顿仍不符合要求,而被责令关闭。由此也导致公司不得不提出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小李虽然同意离去,但要求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司却一口拒绝,理由是小李只是工作了一天,甚至还处于适应岗位阶段,自然无权索要经济补偿。

二、案例分析:公司不予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理由成立吗?

1、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他有权要求其给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一方面,公司不能规避自身的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本法第三十六条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就是说,只要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与劳动者协商,劳动者同意解除,用人单位便必须无条件地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而不受劳动合同已经履行时间的长短、劳动者是否处于适应岗位阶段限制。

本案中,他虽然只在公司上了一天班,但并不能否认他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公司主动与他协商解除合同,他表示同意,表明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即他已经具备获取经济补偿的要件。更何况公司被有关部门责令关闭,是由于自身原因所致,与他这一天的工作没有任何牵连。

(2)另一方面,公司必须对他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该规定进一步表明劳动合同履行时间的长短,只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的多少有关,不是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依据。

根据该规定明确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他上一天班,当属不满六个月的情形。因此,公司必须按照其与他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3000元的月工资标准,向他支付半个月的工资,即15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0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补偿相关文章
  • 职工失业经济补偿金会不会有?
    一、职工失业经济补偿金会不会有?只要符和条件就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或者提前终止与劳动者的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就是所谓的失业赔偿金。失业赔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二、怎么样领取失业经济补偿金(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1、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是非因
    2023-06-05
    430人看过
  • 刚结婚就农转非有补偿吗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一、农村户口能在城市办结婚证吗不可以,只需要到当地的县一级民政局领取就可以了。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如果对方是城市户口,则可以到相关市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因为,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
    2023-02-27
    103人看过
  • 办失业金必须有经济补信吗
    办失业金的经济补信是没有强制性要求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2023-04-21
    128人看过
  • 上班一天就被辞退,我能拿到补偿金吗?
    某IT企业从国外进口了两台专用设备,沈某、马某被招聘进来,每人操作一台。上班第一天,马某却发现分给自己的这台设备,由于缺少部件和存在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总经理得知此事后,将这台坏设备做退货处理。随后,对马某说:你看,公司只剩下一台设备了,因此,你跟沈某现在只需留下一人。因为分给你的那台设备是坏的,已经退了货,所以,公司只有让你走,而留用沈某了。可是,我跟公司刚签完劳动合同,你现在让我走,算不算是公司违约呀?马某质问道。不能算违约,因为今天是你上班第一天,实际上,劳动合同并没有真正开始履行,所以,现在让你走,不存在违约问题。不过,如果你要是真不愿意走的话,公司也可以考虑再给你安排点儿别的工作做,只是不能做这个岗位的工作了。那不行。我就是冲这个岗位来的。那只能请你另谋高就了。我就是走,也不能白走了,公司该给我一个月工资做经济补偿吧?不可能。你只上了一天班,凭什么要一个月工资做补偿金?案例分
    2023-06-10
    335人看过
  • 刚上班就怀孕可以辞退吗
    刚上班就怀孕不可以辞退。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
    2023-03-22
    330人看过
  • 不得因职工领取了失业金就拒发经济补偿
    2011年7月,张某被高唐某针织公司录用。经协商一致,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张某月工资3000元。2014年6月19日,针织公司以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为由,书面告知张某,劳动合同期满后,将不再与他续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出具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双方办理了工作交接。在张某是否符合领取经济补偿的条件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公司认为,单位已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终止劳动合同后,按规定张某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因此公司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面对公司的答复,张某也不知对错,带着疑惑,来到当地人社部门进行咨询。工作人员答复:像他这种情况,符合领取经济补偿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第46条第5款的规定,因单位原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
    2023-06-10
    459人看过
  • 获得经济补偿金后还能领取失业保险吗
    【案例描述】李某是新疆某石油公司的职工。今年8月,企业为减员增效,号召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李某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就响应公司号召,解除了劳动合同(还有一部分职工也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合同)。根据国务院258号令“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保险部门应给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新疆某石油公司按时按规定向失业保险部门缴纳失业保险金)。但当地失业保险部门不予发放,理由是: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已经支付了生活费,失业保险部门不再发放失业保险金了。那么企业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失业保险部门是否发给失业保险金?该失业保险部门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我们职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案例评析】《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用人单位依据该规定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的,依据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2023-06-09
    109人看过
  • 我国的征地补偿有就业吗
    一、我国的征地补偿有就业安置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6、房屋补偿标准为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
    2023-03-28
    193人看过
  • 经济补偿金是否有上限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权益造成了损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劳动者进行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赔偿标准如何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2023-06-23
    128人看过
  • 刚毕业就业失业证有什么用
    一、刚毕业就业失业证有什么用刚毕业就业失业证作用如下:1.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2.进城求职农民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符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3.就业援助对象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4.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5.用人单位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劳动者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等事务以及社会保险参保手续。6.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二、就业失业登记证在哪办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
    2023-06-14
    486人看过
  • 只上一天班也要支付经济补偿费吗
    我是一个石材个体经营户,今年1月与闽南的一石材商达成交易意向,由他长期供应我石材。我因此紧急招用了家在闽南且有一定石材知识的大学毕业生孙某。但在我与孙某签完劳动合同,孙某上班才一天的情况下,闽南石材商告诉我他因故不能供应石材给我了,我于是提出与孙某解除劳动合同,他也同意,但要求我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每月工资1600元的一半支付他800元的经济补偿费。请问,只上了一天班我也要支付经济补偿费吗?读者林玉刚林玉刚读者:根据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孙某要求你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费的要求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你与孙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订立,孙某虽然只上了一天班,但你们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建立。由于是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你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经济补偿的标准,依照该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
    2023-04-23
    193人看过
  • 必须有经济补充信来处理失业救济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按照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年限确定失业前保险,每年可领取2个月,最长期限为24个月失业保险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和10年以下的平均缴费基数确定×40%;已满10年但不满20年者的平均缴费基数×45%;20多年来,平均缴费基数×50%,核定的失业保险金应当在失业保险金的上下限以内。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目前最高不超过1820元/月,最低不低于975元/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一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应当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一般按照原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原单位所在地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失业前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在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3个月2年以上3年以下的累计缴费时间为6个月3年以上5年以下的累计缴费时间为12个月5年以上8年以下
    2023-05-07
    454人看过
  • 因企业上班地点搬迁劳动者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1、企业因上班地点搬迁,劳动者不愿意到新地点上班的,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者可以主经一个月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一、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计算经济补偿一般情况下,员工要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是如果员工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某些违法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那就仍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如下几种情况中: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几种情形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
    2023-03-16
    106人看过
  • 领取了失业救济金还能够再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根据《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合同解除以后,对于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劳动者也可以获得失业救济金。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劳动者领取了失业救济金就拒付或者克扣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机构也不得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为由,停发或者减发失业救济金。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规定积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暂时丧失工作和劳动收入后,在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一、辞退补偿平均工资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
    2023-06-26
    67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经济补偿
    相关咨询
    • 失业经济补偿金怎么补领取了经济补偿的人员还能领取失业金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2
      对于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用人单位除应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外,只要具备失业人员条件,还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不能混同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给予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种经济补偿
    • 军队到企业,上班后有经济补偿金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7
      如果是自愿辞职是没有补偿的,因为军转时已经按规定发给转业费了。
    • 离职后原公司补偿我两年后在同一行业上班了,我还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7
      如果原公司给了你这方面补偿,两年内不得从事同一行业。(法律规定最多不得超过两年)不过这个仅限于管理以上阶层和中高级技术人员,普通技术工作人员不受限制。以下是劳动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规定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
    • 所以刚上班就受了工伤,公司的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个税?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8
      1.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
    • 有失业金?方面有经济补偿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
      每工作一年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公司未给你交社保,保要求公司赔偿。如满意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