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60周岁但社保缴费年限不够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9:12:28 398 人看过

可以。

实际中,社保缴费已达15年,并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即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所以,员工已满60周岁,但是社保缴费年限不够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终止劳动合同的,双方仍然是劳动关系,需要依法购买社会保险。

并且,公司此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2、公司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时,已满60周岁还未退休的员工可以按以下处理:

1、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主张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的赔偿金。

当然,如果员工缴费年限已够15年,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意味着跟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并且,依法退休的员工继续工作的,不跟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公司解除劳务合同的,不用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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