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在什么机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5 11:45:51 350 人看过

一、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在什么机构

办理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068号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7、8、9、10号综合受理窗口

二、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2、职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在还的公积金贷款。

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办理异地贷款冻结或被司法冻结。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5、申请材料齐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贷相关文章
  • 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程序是什么1、申请。2、受理。3、审核。4、决定。5、办结。二、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2023-05-13
    203人看过
  • 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是什么程序
    公积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公积金是由工作单位为员工缴纳的,但是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如果员工死亡,公积金是可以领取和继承的,家属继承人持有相关材料和证明就可以依法继承,那么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是什么程序呢?一、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是什么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查4.决定5.送达二、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条件1、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2、职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在还的公积金贷款。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办理异地贷款冻结或被司法冻结。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5、申请材料齐全。三、办理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068号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7、8、9、10号窗口四、办理材料1.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3.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或公证部门出具的遗产4.继承人与死者合法亲属关系证明5.继承权人或受遗赠权人银行活
    2023-05-13
    284人看过
  • 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要求是什么
    一、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要求是什么1、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2、职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在还的公积金贷款。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办理异地贷款冻结或被司法冻结。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5、申请材料齐全。二、抚顺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办理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
    2023-05-25
    222人看过
  • 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前提是什么
    一、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前提是什么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2、职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在还的公积金贷款。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办理异地贷款冻结或被司法冻结。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5、申请材料齐全。二、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三、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
    2023-05-25
    388人看过
  • 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怎么申请
    一、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怎么申请1、申请。2、受理。3、审核。4、决定。5、办结。二、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三、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条件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1、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2、职工在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在还的公积金贷款。3、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办理异地贷款冻结或被司法冻结。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5、申请材料齐全。
    2023-05-13
    431人看过
  • 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怎么投诉
    一、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怎么投诉监督投诉电话:0731-58577223二、湘潭公积金死亡继承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2023-05-13
    296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贷
    词条

    房贷是指购房者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购房为目的的借款合同,通常包括贷款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条款。 购房者通过与银行签订房贷合同,获得一定期限的贷款额度,用于支付购房款。在贷款期限内,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同时可能... 更多>

    #房贷
    相关咨询
    • 湘潭市湘潭市继承公证的办理电话是多少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31
      您想了解的湘潭市公证处程序如下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注:法
    • 湘潭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30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询: 1、登陆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2、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3、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查询。以上是湘潭住房公积金查询的方法
    • 湘潭车祸死亡赔偿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2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怎么领住房公积金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3
      被继承人死后领取方法如下: 1、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到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由派出所开具老人的。老人的公积金继承权公证一定要征得所有继承人的同意,如有一方对继承的公积金款项有异议,就只能去打解决。 2、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证明其合法继承人身份。如果老人有住房公积金尚未还清的,其账户余额应首选用于偿还剩余贷款。偿还后仍有余额的,合法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办理提取手续。《》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
    • 湘潭的住房公积金能在长沙买房子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30
      3、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5.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6.建造,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4、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可以啊,这种属于公积金异地贷款。住房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