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的赔偿款能债权转让,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合同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法院管辖
确定合同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关于合同履行地管辖权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合同履行地管辖权的规定是:
1、因合同纠纷引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约定由牵连地法院管辖的,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2、牵连地一般是指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3、其他规定。
三、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政策变化及其新修改的主要内容
确定民事诉讼管辖的政策变化及其新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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