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吴某平偶然认识后开启同居生活,并生下一子一女但没领结婚证。而在经营的工厂倒闭后,这位“老公”却离家出走,并给杨某留下80万元外债。杨某称外债都是自己帮“老公”从亲戚那里借的。
这些外债该怎么偿还?
同居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产生的债务,一般来说都是由一方承担,如果一方无力承担,另一方如果愿意为其承担,债主也是可以找其清偿的。不过如果对方不愿意承担同时又不属于共同债务的话,那么作为债主此时就应该及时找相应的债务人清偿。但是如果当同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的债务,属于是共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双方主张债权。
本案件中,杨某帮吴某借的外债,吴某需要返还,如果吴某不还,杨某是可以起诉的。
解除同居关系会有什么影响?
1、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自行解除即可,无须经任何部门办理手续;
2、有配偶者之间或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之间形成同居关系并要求解除的,由人民法院予以解除;
3、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形成了共同财产,因分割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析产纠纷做出处理;
4、同居者在同居期间生育子女,因子女抚养问题发生纠纷并诉至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按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做出处理;
5、无配偶者之间同居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无须向人民法院起诉;
6、因同居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
7、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为解除同居关系,双方以借款等形式确定赔偿金,一方起诉主张另一方支付该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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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偿还分居期间债务呢?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5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抚养义务、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而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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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夫妻债务由谁偿还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30同居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在实践中,大多数人不明白如何分担共同生产和生活形成的共同债务。一般来说,共同债务按平均分担偿还。如有下列情形,可由个人偿还,如:1、男女双方约定由各人承担的债务。一方以各人名义承担的债务,无论第三方是否知道双方同居。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但收入不用于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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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债务纠纷如何解决?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1同居期间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可以按共同债务处理。双方对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应当达成协议。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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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付债务人的讨债失联案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1讨债时对于失联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