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保险合同履行地为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09:44:16 166 人看过

保证保险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是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何确定财产保险合同履行地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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