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司法机关属于羁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8 14:21:53 302 人看过

一、移交司法机关属于羁押吗?

移交司法机关属于羁押,司法机关对羁押期限的规定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长时间

1、一般情况下,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

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如: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逮捕期限的重新计算

对于羁押期限起算的时间,有三种特殊情况: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清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那些在法院或者是检察院最终进行审判之前,都是会暂时将那些对社会危害性比较大的违法者进行羁押的。对于司法机关没有掌握足够证据,但是却羁押他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必须要在法定的期限届满之前,就释放此我为违法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15: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逮捕属于先行羁押吗
    法律综合知识
    逮捕并非羁押的同义词。实际上,逮捕乃是由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经审查批捕或者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执行的一项强制措施,其目的在于对那些已有确凿证据证实存在犯罪行为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全面剥夺其人身自由。而羁押则是在逮捕、拘留决定作出之后所采取的一种附随于拘留、逮捕的必然状态,它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2024-05-13
    173人看过
  • 司法机关宣布拘留是否就是羁押?
    一、根据法律规定宣布拘留是否就是羁押?根据法律规定宣布拘留不是就是羁押,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执行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逮捕的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刑事诉讼法》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拘留和羁押的区别是什么?1、刑事
    2023-06-18
    332人看过
  • 司法机关超期羁押超的是什么期
    一、司法机关超期羁押超的是什么期?1、期羁押超的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羁押期限,在拘留期间羁押,最长期限37天,拘留37天了还没有被检察机关批捕,就得释放,否则就叫超期羁押;如果检察机关批捕后,加上拘留的37天即8个月零7天,检察机关还没有起诉,就得释放,否则叫超期羁押;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一般是两个半月宣判,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办案期限,还没有结案的,构成超期羁押。2、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3、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二、刑事拘留的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
    2023-04-28
    287人看过
  • 收容教育所属于羁押吗
    收容教育是一种行政强制教育措施,不属于羁押。一、传唤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行政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传唤只是调查的一种手段,目的是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讯问。对于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机关可以对违法嫌疑人进行传唤的,传唤当事人后,当事人要按时到案接受调查,如果不到,案可以强制传唤。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1、限制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城管扣押物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扣押财物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2023-03-19
    206人看过
  • 临时羁押属于索赔日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不属于,临时羁押不属于索赔日,临时寄押控制的强制程度与拘留等同。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是刑事拘留区别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的标志之一,异地侦查机关对在逃人员临时寄押控制使其人身自由被完全剥夺,所以与索赔没有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4-04-27
    85人看过
  • 司法部门属于什么机关
    解除取保候审
    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受党委与政府的领导。司法局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司法局的主要职责:(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
    2023-07-21
    305人看过
  • 司法机关超过羁押期不放人怎么办
    一、超过羁押期不放人怎么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5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果你们有案件属于超期羁押,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以维护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哪些情况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一)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二)犯罪嫌疑人不
    2023-04-28
    103人看过
  • 司法机关延长羁押期限的种种理由
    一、侦查期间延长羁押期限的理由《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被羁押超过3个月的现象很普遍。1.经人大批准的延长。《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什么情况属于特殊原因?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批准延期多长时间?刑事诉讼法也没有规定。人大是立法机关,有权修改法律,而法律不能约束人大。人大批准延期多长时间都是合法的。2.经市级检察院批准的延长。《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
    2022-11-10
    128人看过
  • 公安局属于事业单位吗,公安机关是司法机关吗?
    公安局不属于事业单位,公安局属于机关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保障大家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公安机关是司法机关,同时也是行政机关。一、公安局属于事业单位吗公安局不属于事业单位,公安局属于机关单位。公安局报警立案必须有一定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二、公安机关是司法机关吗?是的,公安机关既属于行政机关,也属于司法机关,我国的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其属于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也就是司法机关。三
    2023-07-24
    212人看过
  • 诈骗罪所属机关羁押是否可以出来
    若嫌疑人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是可以出来的,如果不构成诈骗罪查清真相之后就能出来,构成诈骗罪的需要等刑满之后才能出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欠钱怎么构成诈骗罪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构成诈骗罪,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但是行为人一开始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就是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而不还的行为。二、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有何区别呢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
    2023-06-20
    467人看过
  • 被派出所拘留是属于羁押吗
    一、被派出所拘留是属于羁押吗被派出所刑事拘留的,是属于羁押,如果是行政拘留的,不属于羁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二、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另外,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
    2023-04-21
    273人看过
  • 扣押别人手机属于犯法吗
    违法,可能侵犯了别人的物权,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涉及非法占有。一、扎轮胎犯法吗故意扎别人车胎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只是扎了车胎,车胎没气了,只能是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即可。如果扎车胎导致车辆毁损,则才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故意破坏轮胎使车辆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是破坏交通工具罪。二、在别人车上装跟踪器违法吗违法。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后果的,有可能构成犯罪。在车上装跟踪器,侵犯了个人隐私权,肯定属于违法行为。可根据情节,由公安机关给予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受侵害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三、知识产权类犯罪有哪些知识产权犯罪的种类有四大类型,具体如下:(一)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同一种商品使用注册商标要经过商标权人的同意才可,通常都要支付使用费。但是有些商家为了谋取暴利未经商标权人的同意就使用了注册的商
    2023-06-29
    59人看过
  • 关于异地羁押相关规定
    异地羁押在刑法上的规定是对于案件调查,几个同级的人民法院都有权利进行案件的调查,案件的调查受到有关地理区域的限制,但是一般是采取最初的受理地为主,以主要犯罪地为辅的原则,居住地与犯罪地都可以,案件当事人的拘押地是同法院地。异地羁押存在程序上繁琐,但是对于案件的处理较为有效。一、刑事自诉案件的管辖应该怎么确定当事人如提起刑事自诉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其中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二、网络诈骗受理地是哪里网络诈骗的受理地具体如下:1、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电信网络诈骗最初发现地公安机关侦办的案件,诈骗数额当时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
    2023-03-12
    389人看过
  • 关于换押和变更羁押期限
    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对于羁押期限是有规定的,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如果没有被批准逮捕或者提出诉讼的话,一般就需要将羁押的对象释放。但是,在特殊情况之下,执法机关也是可以依法变更羁押期限的。变更羁押期限也可以理解为依法延长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之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为37日,逮捕的最长时限为7个月,到了期限后,没有释放也没有变更强制措施,就叫做超期羁押。不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出现法定事由时,可以延长羁押期限,甚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一、公安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对公安侦查期限进行规定,但对侦查羁押期限有详细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
    2023-03-07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羁押后移交司法机关羁押是否有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4
      1、属于。 2、司法机关对羁押期限的规定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 3、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 刑事案件羁押期间可以移交司法机关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15
      属于。司法机关对羁押期限的规定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
    • 行政羁押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几天是否可以完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1-05
      属于。司法机关对拘留期限的规定是司法机关在最终判决前对嫌疑人的暂时拘留。逾期拘留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拘留。拘留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后果。《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以延长一天至四天。 对于流逃犯罪、多次犯罪、结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天。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
    • 司法机关羁押是否免责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30
      属于。司法机关对羁押期限的规定羁押是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在终审判决前的暂时关押。超期羁押是指超过法定期限的羁押。羁押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而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带性后果。《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
    • 关于司法机关超期羁押如何救济的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6
      对于逾期拘留的案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等辩护人,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已经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依法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因此,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可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