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收回闲置土地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1:12:00 215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未经原批准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开始开发的建设用地。土地闲置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后,一年以上未开始开发建设。二是自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开工之日起超过一年(含一年)未开始开发建设的。三是已开始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投资不足25%,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闲置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收取闲置费;闲置两年以上的,无偿收回。闲置土地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正确认定闲置土地是土地无偿收回的基本前提。因此,根据闲置土地的规定,提供充分、有力、合理的事实依据,是确保闲置土地合法、顺利收回的关键。一是转让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时间确定土地闲置时间。转让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政府批准文件的时间确定。笔者认为,闲置土地的起始时间不能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发证时间来确定,否则将导致故意囤积土地的开发企业迟迟不能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第二,投资额不应由国土资源部门决定。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聘请具有价格评估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三分之一以下开发区的认定,由国土资源部门和规划部门联合进行。根据土地出让时规划部门发布的详细规划,通过现场测算进行比较,然后由规划和国土部门共同出具报告,确定投资建设面积。第三,正确界定非土地使用单位本身造成的违约责任非常重要,对决定是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起着重要作用。

从实际情况来看,闲置土地主要有两种,一种不是土地使用者自己造成的,一种是政府规划造成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后,政府改变了片区规划,导致用地单位不能按期开工建设。另一种情况是政府的配套建设未能如期完成。收回闲置土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是立案,调查取证,认定事实。根据上述闲置土地认定的基本要求,国土资源部门立案后应当进行现场调查,并向当事人、规划部门、市政电力等公用事业单位收集证据,确定是否构成闲置土地。第二,应当告知当事人他们有权“请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当事人不要求听证的,应当出具放弃听证证明。三是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当事人下达收回闲置土地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依法对收回的土地设定抵押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四是撤销建设用地审批或者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五是通知规划、规划、建设等部门取消相关审批文件。最后是公示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情况,从而完成土地使用权的收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5: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闲置土地相关文章
  • 土地闲置费的征收程序是什么?
    土地闲置费按下列程序征收:1、市、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认定闲置土地后,向用地单位送达《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2、征收单位从认定土地闲置之日起,按计征办法、土地闲置期间和相应的征收标准确定应征数额,向用地单位开具《缴纳土地闲置费通知书》和《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3、用地单位持《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网点办理缴款手续。一、怎么界定征收方是否少批多占,未批先占?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土地进行征收是需要制订征收方案的,如果征收的土地超出征收立案的范围就是少批多占,而方案未公布就征收的,就是未批先占。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第二十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分批次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
    2023-03-13
    383人看过
  • 收回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
    收回土地使用权通常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运用行政权力将他人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消灭,从而使国家所有权恢复到令人满意的状态,并在特定情况下对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目前,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按补偿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偿收回,属于为公共利益和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的需要而进行的有偿收回;一种是无偿收回,指期限届满时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到期,因土地闲置两年以上、擅自改变用途等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根据2012年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所谓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规定的开工开发之日起或者划拨之日起一年以上未开始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决定。主要有: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取得开工许可证。在合同约定或约定的建设和开发开始日期或者分配决定书结束后一年内,业主不能进行基坑开挖,或者基坑开挖不符合规定的
    2023-05-08
    53人看过
  • 什么是闲置土地?
    闲置土地的法律定义是:超过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面积占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及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一、土地被征收后没有使用怎样处理土地被征收后没有使用,时间超过两年的,经原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
    2023-03-20
    487人看过
  • 什么是“闲置土地”?
    什么是“闲置土地”?据了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将被认定为闲置的国有建设用地。征求意见稿提出,土地使用权人在收到《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应按要求如实提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相关审批和抵押材料等。如果认为所调查宗地不属于闲置土地或者造成闲置的原因非土地使用权人引起,还应说明理由并提供必要证据。如果土地闲置确实是由土地使用权人原因造成的,根据超时情况有两种处置方式。对于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土地使用权人将收到《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并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缴纳土地闲置费。对于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送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关权利义务随土地使用权收回而灭失。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在7日内进
    2023-04-16
    411人看过
  •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7条第2款:“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
    2023-03-30
    299人看过
  •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闲置几年被收回的规定是《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1款:“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9条:“……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5条:“……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7条第2款:“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
    2023-04-03
    30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 更多>

    #闲置土地
    相关咨询
    • 闲置土地收回的程序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1
      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那么,闲置土地收回程序步骤有哪些?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闲置土地收回程序分以下六步骤进行: 一、案调查核实 国土资源局对闲置土地进行现场核实调查,查实用地批供手续情况、核实闲置土地定性、面积和闲置时间,并对被调查人进行询问、了解情况。 二、闲置土地认定告知 闲置土地认定后
    • 闲置土地收回程序与法律规定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7
      一、关于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法律依据和当前闲置收回土地使用权存在的问题,《从实践的角度看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已表达清楚,不再重复。需要指出的是当前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法律不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就闲置土地也没有作出具体的约定,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难度很大。需要强调是在处理闲置土地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需要说明的是文中提到的行政处理,是因法律没有明确定义,对尚
    • 收回闲置土地的程序是怎样的,收回闲置土地应遵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1
      土地收回涉及的情况很多,例如征收、无偿收回等等,这些是由土地性质、年限、国家政策等影响的,必须谨慎处理,不然容易引起土地纠纷。以收回闲置土地为例:收回闲置土地是涉及当事人重大利益的行政处罚,除应遵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至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外,还应遵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特别要求,避免程序违法。 收回闲置土地应遵循以下步骤: 一、立案。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 二、对土地闲置情况进行调
    • 闲置土地收回法律依据有哪些, 闲置土地收回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关于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法律依据和当前闲置收回土地使用权存在的问题,《从实践的角度看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已表达清楚,不再重复。需要指出的是当前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法律不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就闲置土地也没有作出具体的约定,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难度很大。需要强调是在处理闲置土地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需要说明的是文中提到的行政处理,是因法律没有明确定义,对尚
    • 家里有一些闲置土地,想问闲置土地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25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的建设用地。构成土地闲置主要有三种情形:一是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后,连续满一年或者超过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二是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1年以上(含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三是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的或者已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终止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