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报告要记载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4 12:50:55 223 人看过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检验、鉴定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委托人;

2、委托事项;

3、提交的相关材料;

4、检验、鉴定的时间;

5、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公安部门会根据亲属的请求对死者做尸检,这样做的目的也是弄清死亡原因,确定交通事故责任

鉴定书会在一个星期内出具。

如果死者家属对鉴定书有异议的,还可以委托上级部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8: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汇票/本票/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与相对记载事项有哪些
    (1)表明“汇票”的字样。这是指在票据上必须记载足以表明该票据是汇票的文字。如果没有该等文字,“汇票”则为无效。(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这是汇票的支付文句,即须表明出票人委托付款人支付汇票金额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换言之,如果汇票附有条件(如收货后付款),则汇票无效。(3)确定的金额。这是指汇票上记载的金额必须是固定的数额。如果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如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等,汇票将无效。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的委托支付汇票金额的人。(5)收款人名称。收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6)出票日期。这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签发汇票的日期。(7)出票人签章。这是指出票人在票据上亲自书写自己的姓名或盖章。这一问题在前述有关内容已作说明。如果汇票出票人不在汇票上签章,汇
    2023-04-21
    60人看过
  • 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
    一、公司债券发行批文要记载哪些事项?1、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公司债券。2、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4、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二、公司债务发行方式有哪些?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债券面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票面利率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2023-06-02
    495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要记载哪些事项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要记载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一、土房子被强拆怎么赔偿房屋被强拆根据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方面的内容确认赔偿数额。(一)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三)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广州黄浦区动迁补偿标准(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
    2023-03-31
    50人看过
  • 票据记载具体包括哪些事项
    票据记载事项具体包括:(1)必须记载事项如不记载,票据行为即为无效(各类票据有具体的必须记载事项)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②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③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2)相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应该记载而未记载,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使得票据失效的事项。如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等属于相对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由法律另做相应规定予以明确,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未约定,按法定)例如:背书日期、承兑日期、保证日期等。(3)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2023-05-31
    413人看过
  • 记名股票上需载明哪些事项?
    记名股票要求不仅在股票上需注明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及住址,还需要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也登记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事项。记名股票转让过户时,必须到公司改换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并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上,股东凭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记载事项行使股东权。因此,公司发行记名股票,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各股东取得其股份的日期,以便于公司股票发行、转让时的立户、建户手续,也便于公司了解和掌握股东人数、股票流向等情况。
    2023-06-09
    223人看过
  • 任意记载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
    任意记载事项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记载也可以不记载的事项。公司法主要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任意记载事项:(一)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是否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二)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是否实行累积投票制;(三)监事会中公司职工代表的具体比例;(四)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除《公司法》第142条前两款规定之外的限制性规定;(六)对于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方式之外的方式进行分配;(七)公司的营业期限;(八)公司解散的各种事由;(九)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必备记载事项核心内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内容包括必备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其中必备记载事项也是公司章程制作的合法性的体现。公
    2023-08-10
    302人看过
  • 银行汇票绝对记载事项和相对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为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事项,如不记载,则票据无效。相对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使票据失效的事项。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有七项,缺一不可。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如附条件,则汇票无效);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有三项。1、付款日期(如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2、付款地(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3、出票地(营业场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
    2023-06-06
    418人看过
  • 出票行为中支票上需要记载哪些事项
    签发支票由作成和支票的交付两部分构成。票据的作成是指在原始票据上记载法定事项并签章,票据的交付指以成立票据关系为目的而将票据交予他人占有。作成和交付是出票行为有效成立及票据有效成立的两个必备条件,缺一不可。出票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签发支票应使用炭素墨水或墨汁填写,支票上必须记载以下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支票"字样是支票文句,是区别于汇票和本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的重要标志。在实务中,已经印刷在空白支票上面,如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等,出票人无须另行记载。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一种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已经印刷在空白支票正面,例如"上列款项请从我帐户内支付"等,出票人无须另行记载。确定的金额是指支票上记载票据金额应该是确定的,并且其标的只能是金钱。出票人
    2023-08-17
    420人看过
  • 佛山狗证电子档案需要记载哪些事项?
    1、养犬人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2、犬只的品种、年龄、主要体貌特征3、养犬登记证号码、发放时间4、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时间5、养犬人的违法养犬行为6、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办证期限:1、区公安机关应当在收齐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许养犬的决定,符合养犬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申请人颁发《养犬登记证和犬牌2、不符合养犬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登记费用和有效期:严格管理区内领取《养犬登记证的单位和个人,免收犬只管理费。《养犬登记证的有效期为两年。登记续期: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上注明的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携犬只并持犬只免疫证明到住所地的区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养犬登记续期手续。狗证办理地点:佛山市各公安机关分局网地址电话号码薄:禅城区公安分局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清水一街1号(邮编:528000)联系电话:(0757)82715919禅城区看守所地址:佛山市
    2023-12-10
    151人看过
  • 认罪认罚书中都记载哪些事项?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签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及《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认罪认罚具结书》应载明: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认罪认罚情况、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拟提出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认罪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及其需要听取意见的情形。一、认罪认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
    2023-06-21
    108人看过
  • 工程招标公告应该载明哪些事项
    工程招标公告应载明的事项有:1、工程项目招标人名称、地址;2、招标项目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与工程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5、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所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一、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是什么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具体如下:1、进入中心交易的招标项目,主要由中心统一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2、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足额存入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依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需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等缴纳方式,不直接收取现金、个人存折;4、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对查实。二、招标代理机构是什么意思招标代理是指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或授权办理招标事宜的行为。招标代理机
    2023-06-20
    428人看过
  • 房地产广告内容需载明哪些事项
    (一)开发企业名称;(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三)预售或者销售证可证书号。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损社会良好风尚。房地产广告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表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房地产中表现项目位置,应以从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现有交通干道的实际距离表示,不得以所需时间来表示距离。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它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应当在广告中注明。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预售、预租商品房
    2023-06-12
    96人看过
  •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一)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二)确定的金额;(三)付款人名称及帐号;(四)收款人名称及帐号;(五)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六)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七)托收附寄单证张数或册数;(八)合同名称、号码;(九)委托日期;(十)收款人签章。委托收款的办理流程委托收款1、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填写邮划委托收款凭证或电划委托收款凭证并签章。将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一起提交收款人开户行。2、审查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是否符合有关规定。3、将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寄交付款人开户行办理委托收款。付款1、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3日内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同意付款,银行应于付款人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第4日上午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2、银行在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项通知书。按照有关办法规定,债务证明留存付款
    2023-08-17
    311人看过
  • 挂失止付通知书应记载哪些事项
    《票据法》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失票人通知票据的付敦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时.应当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签章。挂失止付通知书应当记载如下事项:1、票据丧失的时间和事由;2、票据种类、号码、金额、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3、挂失止付人的名称,营业场所或者住所以及联系方法。挂失止付适用的条件从法律规定看,票据丧失是挂失止付的唯一条件。所谓票据丧失,是指票据因被盗、遗失等违背票据权利人的主观意愿的原因造成票据脱离权利人保管的状态。显然,如果没有票据丧失的情况出现,也不会产生挂失止付的法律关系。明确这一条件的意义在于使我们注意到实践中出现的以挂失止付的形式限制票据合法持有人的票据权利的情形。挂失止付的一般程序在票据丧失后,首先应当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然后按照票据付款人的要求填写挂失止付通知书并鉴章;最后经票据的付款人审
    2023-06-14
    5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有哪些必要记载事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31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必要记载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保险合同有哪些法定记载事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保险合同的记载事项就是保险合同的内容。由于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法律对其记载事项作出了规定,主要内容有:1、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保险人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对其名称和住所应当加以记载,以便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险人都是由保险公司担任的,保险公司作为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2、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为自然人
    • 催告情况应载明哪些事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2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 汇票背书的方式有哪些,要记载哪些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5
      汇票背书的方式如下: 1、限定背书; 2、空白背书; 3、记名背书。 背书要记载的事项如下: 1、应记载事项:背书人签章、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 2、可记载事项:可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票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第三十四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 出具产品质量鉴定报告应注意哪些事项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3
      专家组负责出具质量鉴定报告。质量鉴定报告包括以下有关事项和内容:(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和受理质量鉴定的日期;(2)质量鉴定的目的、要求;(3)鉴定产品情况的必要描述;(4)现场勘验情况;(5)质量鉴定检验、试验报告;(6)分析说明;(7)质量鉴定结论;(8)鉴定专家组成员签名表;(9)鉴定报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