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结果犯,“行为犯”的对称。又称“实质犯”。是指犯罪行为必须造成犯罪构成要件所预定的危害结果的犯罪。即以发生法定的有形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的犯罪。依行为与结果的关系所划分的犯罪类型。如果只有一定的危害行为而无法定的危害结果,那么,对于故意犯罪来说是犯罪未遂,对于过失犯罪来说则不构成犯罪。
结果犯的成立,要求在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在杀人罪中,必须是杀人的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杀人罪既遂,反之,如果基于杀人的目的,但却未将被害人杀死,则为杀人罪未遂。在过失犯罪中,如果行为与法定危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既遂结果说,是指主张以犯罪行为发生了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作为犯罪既遂成立标准。既主张行为人着手实行犯罪以后,产生法定犯罪结果的是犯罪既遂,未产生法定犯罪结果的是犯罪未遂。
既遂结果说对于结果犯来说,作为区分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对于法律不要求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来说则不适用。因而既遂结果说不能适用于一切犯罪,作为区分犯罪既遂与未遂标准的学说,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一、结果犯是什么意思
结果犯中“结果”的含义结果犯中“结果”的含义决定了结果犯范围的大小。大致说来,主要有以下三种代表性的观点:
(1)危害社会的结果,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损害。
(2)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所造成的具体侵害事实。
(3)犯罪结果是指犯罪行为通过影响犯罪对象而对犯罪客体造成的法定现实损害及具体危险的事实。
二、如何判断和理解《刑法》中的结果加重犯
所谓结果加重犯,又称加重结果犯,是指法律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基本犯罪),由于发生了严重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我国《刑法》中规定了大量结果加重犯的情形,由于对结果加重犯需要适用升格的法定刑,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严格把握对结果加重犯的认定。
成立结果加重犯,要求行为人实施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对加重结果的主观心态是故意或者过失。
-
基本犯未遂,结果加重犯既遂
469人看过
-
结果加重犯基本犯一定既遂吗
164人看过
-
杀人未遂还是结果犯吗
85人看过
-
犯罪既遂与犯罪结果的概念是什么
216人看过
-
犯罪人员发生了既遂结果是什么?
211人看过
-
结果犯的成立和既遂犯是怎样的意思
53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
结果加重犯属于犯罪既遂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2结果加重犯属于犯罪既遂。 这个已经发生犯罪结果并且还因为情况需要加重处理当然是既遂。 所谓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发生了犯罪结果,同时又造成了法定的重结果,因而刑法对其规定了较重法定刑的犯罪。如果没有发生法定的加重结果,就不成立结果加重犯,当然也就谈不上结果加重犯的未遂,而只能以基本犯罪的即遂犯论处。 【辟谣】 结果加重犯一定是过失犯罪? 真相:不是 解析: 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的
-
犯罪结果是犯罪既遂的构成要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5不是的,犯罪结果,是犯罪造成的结果,即危害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就是危害结果。犯罪结果只是犯罪构成的一部分,即客观方面,而犯罪既遂要符合犯罪的所有构成要件,缺一不可。犯罪既遂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可使
-
故意以结果犯立既遂标准新疆在线咨询 2021-12-05既遂犯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犯罪:1。行为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的;2、行为人必须已经开始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某种犯罪基本构成的所有要求。对于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犯罪,在考虑刑法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处罚。
-
犯罪既遂罪是犯罪结果的什么情形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26不是的,犯罪结果,是犯罪造成的结果,即危害行为所造成的结果,就是危害结果。犯罪结果只是犯罪构成的一部分,即客观方面,而犯罪既遂要符合犯罪的所有构成要件,缺一不可。 犯罪既遂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不应将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称之为犯罪既遂。我们将犯罪既遂视为与犯罪未完成形态相对应的概念而使用。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也就不应使用犯罪既遂这一概念,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