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管辖地的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9:03:37 314 人看过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管辖地规定如下:

1、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要调查什么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调查取证

(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的,必须由法院调取的证据材料。比如公安机关的案件处理档案等;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比如公司章程、股东持股情况等。

常见的调查查询内容:

(1)查询股票交易对账单以及股票资金对账单;

(2)查询公安报警记录;

(3)查询房地产资料的详细档案;

(4)查询案件当事人的工资薪金发放情况;

(5)查询医院涉案当事人的病历(如家庭暴力、性病治疗等);

(6)其他需要法院出具调查令才给予配合的情况。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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