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非工伤待遇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09:23:16 222 人看过

发放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到24个月的医疗期,其中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规定

一、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

二、医疗期待遇

1、病假工资

职工患病休假在6个月内:(1)连续工龄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2)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3)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4)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5)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工资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职工患病休假在六6个月以上:(1)连续工龄<1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40%计发;(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3)连续工龄≥3年者,病假期间工资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2、疾病救济费:患病停工6个月以上的职工,如领取疾病救济费低于本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40%者,应按40%的标准计发,但不能高于该职工月工资。(1)连续工龄<1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日平均工资的40%计发;(2)连续工龄≥1年且<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50%计发;(3)连续工龄≥3年者,疾病救济费按职工月工资收入的60%计发。

三、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条件:

(1)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

2、伤残待遇:

(1)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2)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四、经济补偿金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3: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工伤待遇相关文章
  • 伤残待遇和工伤认定待遇的内容有哪些
    一、工伤认定医疗待遇内容工伤认定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二、伤残待遇内容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
    2023-03-31
    385人看过
  • 工伤的医疗待遇,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
    一、工伤的医疗待遇工伤的医疗待遇包括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负伤医疗,包括旧伤复发医疗,所需要的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和就医路费,全部由单位行政负担。住院期间按规定标准开支的伙食费,由本人负担1/3,单位负担2/3。医疗时间至医疗终结时止。企业职工的医疗待遇还包括因工负伤一般应在本单位诊疗所、职工医院或指定医院治疗;无法治疗时,所在单位行政应转送其他医院或外地治疗。职工经批准到外地治疗,仍享受免费医疗待遇,就医路费由单位报销。由于医院床位限制,不能及时住院时,所需食宿费用可按因公出差标准由单位报销。二、工伤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工伤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伤医疗待遇的部分法律规定主要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023-06-23
    246人看过
  • 工资标准和工伤待遇的法律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服刑人员工伤待遇可否主张服刑人员在劳动改造过程中遭受其他服刑人员侵害导致伤亡的,根据相关规定,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补偿待遇,但其能否再行请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实践中存在争议。罪犯工伤补偿给付不能免除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司法部出台的《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规定的工伤补偿具有“公法”性质,旨在保障服刑人员在劳动改造过程中遭受伤害时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济和经济补偿,人身损害赔偿则属于私法领域的赔偿,二者不能混用,也不能相互替代。服刑人员在劳动中遭受他人侵害致伤时,监狱方面承担的医疗救济等工伤补偿责任属于一种无过错责任;而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侵权行为人应当根
    2023-07-08
    363人看过
  • 工伤待遇证有哪些优惠政策都有哪些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根据住院期间医院开具正式票据为准,包括二次手术费、复查复诊的费用,以住院病历,出院证或是出院记录、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相佐证的。二、1-4级工伤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1-4级工伤没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3、单位不与受伤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按月向受伤员工支付伤残津贴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若伤残津贴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话,有单位补足差额。4、伤残津贴发放至年满六十周岁,六十周岁后受伤员工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上述本人工资是指受伤之前往前推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5-6级工伤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
    2023-06-23
    316人看过
  • 工伤员工有哪些待遇,工伤待遇如何计算
    一、职工受工伤享受什么待遇(一)医疗费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三)康复治疗费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四)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
    2023-03-16
    302人看过
  • 工伤的待遇有哪些,遭受工伤有什么待遇
    一、工伤的待遇有哪些工伤的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996)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30日。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亲属没有可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职工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劳动行政部门接到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不超过30日。工伤医疗待遇: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
    2023-03-02
    260人看过
  • 二级工伤退休有什么待遇,规定有哪些
    一、二级工伤退休有什么待遇,规定有哪些?二级工伤退休的待遇的规定是:(1)100%报销医疗费用,包括合理的补助费用(2)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标准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补助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最低标准为当地社平工资的60%。(3)可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需继续负责为之办理社保事务一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其实,这样的待遇已经等同与退休。(4)单位需要按月为员工办理社保,由用人单位和伤残者本人以伤残津贴为缴费基数,共同缴纳社保费用。(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退休计发养老金时,如果养老金标准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因病或非因公致残,经残联认定达到一至二级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1、可享受生活困难补贴、重度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以及伤残津贴因病或非因工致残,
    2023-05-20
    488人看过
  • 工伤待遇中本人工资如何定?有哪些规定?
    工伤待遇中本人工资如何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发生工伤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都是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来计算的。而本人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详述如下: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
    2023-05-01
    149人看过
  •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骗取工伤保险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律师补充:工伤保险是一种国家强制性的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员工工伤发生的费用,一部分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部分为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
    2023-05-06
    310人看过
  • 职工工伤待遇的法律法规概述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是什么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
    2023-07-11
    412人看过
  • 国家工伤管理规定福利待遇有哪些
    工伤规定的福待遇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一、工伤赔付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
    2023-02-24
    81人看过
  • 成都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规定
    近日,成都读者白某来电话咨询,问成都市关于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规定?就白某咨询的问题,相关律师回答如下:根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74号)规定:决定将成都市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老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一)伤残津贴:致残程度达到1至4级的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待遇低于伤残津贴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生活护理费: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生活自理障碍等级的,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规定的标准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三)工伤医疗费:致残程度达到1至4级的老工伤人员,经确认因旧伤复发所发生的符
    2023-05-05
    231人看过
  • 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一、工伤待遇是指什么待遇,工伤待遇包括哪些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
    2023-06-07
    380人看过
  • 工伤待遇有哪些,职工工伤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工伤待遇也就是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老工伤五项待遇对老工伤人员的待遇一般包括如下几项:(一)伤残津贴:14级在职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二)生活护理费:达到护理等级的老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三)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四)旧伤复发医疗费:因旧伤复发、工伤康复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五)劳动能力鉴定费:符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六)辅助器具配置费:符合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的辅助器具配置费。(七)丧葬补助金:经鉴定达14级的老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丧葬补
    2023-03-25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工伤不代表得不到补偿和赔偿,即使不是工伤,也会按照非工伤的标准进行医疗方面和生活方面的补偿的,确保受伤的人能够得到合理的待遇。 具体包括: (一)医疗费; (二)病伤假期工资; (三)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四)非因工残废救济费。... 更多>

    #非工伤待遇
    相关咨询
    • 涉及到非因工伤残待遇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3
      职工非因工伤残待遇有: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医疗期间连续超过6个月的,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为按月给付非因工负伤救济费;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假期工资。
    • 工伤事故的界定及待遇有哪些法律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9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
    • 哪些规定有6级工伤待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4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
    • 无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工伤待遇,有哪些法律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4
      无工伤认定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主要就是因为只有进行工伤认定,才能够由工伤保险基金进行赔付。如果说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用人单位也是需要对此进行赔偿,但是不管怎么样都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
    • 中山工伤待遇包括哪些项目,法律有哪些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1
      在中山工伤待遇包含的项目主要是治疗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但是中山市政府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各项工伤待遇的具体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