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特点是: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一、非法集资主要有哪几种?
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二、怎样识别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2.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这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非法集资特点是什么?有哪些危害?
384人看过
-
借钱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有哪些,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
332人看过
-
山西证监局非法集资的特点有哪些
437人看过
-
非法集资特点与手法
198人看过
-
怎样理解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征有哪些
335人看过
-
一般的非法集资犯罪伎俩有哪些
469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一般非法集资特征有哪些,如何认定非法集资?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30一、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
-
保险举报非法集资有哪些途径?非法集资有哪些特点?青海在线咨询 2023-04-08保险举报非法集资途径目前可以分为三种。一是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报案。二是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例如涉及银行业的可以向银监局反映,涉及证券行业的可以向证监局反映,涉及保险的可以向保监局反映,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办或省工商局反映等。三是向“大连防控经济违法犯罪宣传平台”举报。
-
借钱炒股非法集资的方式有哪些,非法集资有什么特点?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231、融资融券借钱炒股。 2、股票配资借钱炒股。 3、信用卡取现借钱炒股。 4、银行贷款借钱炒股。特点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
如何理解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的特征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7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 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 【法律依据】
-
怎样判断政府官员非法集资?都有哪些特点?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6非法集资:具体规定非法集资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 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