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第12条规定:“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党章》对代表会议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作具体规定:按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做法,代表会议的代表主要由三个方面的人员组成: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不是上述委员会成员的同级党政部门、群众团体和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主要负责人;各条战线的优秀党员代表。前面两个方面的人员可不经选举,由党的委员会确定为党代表会议代表即可。各条战线上的优秀党员代表,名额由召开代表会议的党的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为党代表会议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并分配给所属党组织,采取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等方式选举产生。在优秀党员代表中,少数民族党员、妇女党员要有适当的比例。出席党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都有表决权、选举权。
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什么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宪法法律规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党员应当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
公司法定代表人产生的程序
300人看过
-
破产程序职工代表怎么产生
233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
160人看过
-
成为法人代表的程序
95人看过
-
谁拥有制定人大代表名额的权力?
328人看过
-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程序
130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更多>
-
居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是怎样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6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依照《选举法》确定:(一)区、县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一百二十名,每五千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一百六十五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四百五十名;(二)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不足二千的乡、民族乡、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按照前款规定的代表名额基数与按人口数增加的代表数
-
股东代表代表诉讼程序是什么?股东代表诉讼程序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27股东代理诉讼一般是指公司在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的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持公司的利益,追究这些成员的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的目的,根据法定手续代理公司的诉讼。为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义务后被追究,更有力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股东代表诉讼程序有两种: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诉讼程序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
党代表名额一般为多少名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2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由召开代表大会的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按照有利于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400至800名。设区的市、自治州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300至500名。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200至400名。党员和所辖党组织较多或较少的,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代表名额。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各省市有具体的数额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9全国人大代表各省名额的确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相关规定执行的: 第十五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名额的分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情况决定。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另行规定。
-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名额是怎么确定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2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名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职工人数在一百人至三千人的,职工代表名额以三十名为基数,职工人数每增加一百人,职工代表名额增加不得少于五名;(二)职工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一百七十五名;(三)职工人数不足一百人,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职工代表名额不得少于三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