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人损害抵押财产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6 12:00:14 73 人看过

抵押权人损害抵押财产的如果导致了抵押权价值损失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损失,侵犯了抵押人权利的还应该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一、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时如何处理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人并不实际占有抵押财产,抵押财产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和收益,在抵押期间,有可能由于抵押人的行为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抵押人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抵押人采取积极的行为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如拆除抵押的房屋、驾驶抵押的机动车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一是抵押人消极的不作为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如对抵押的危旧房屋不作修缮、有库房却任由抵押的机器设备在室外风吹雨淋。抵押权是为抵押权人的利益设定的,当抵押人的行为侵害抵押权人的利益时,法律应当给予抵押权人保全抵押财产价值、维护抵押担保效力的权利。

二、抵押财产受损怎么处理

1.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财产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依照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它是为了担保债务到期能够得到清偿而设定的。审判实践中,如果抵押物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期,而抵押物毁损灭失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人民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2.一般情况下,由于抵押权得以行使的条件是主债合同约定的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债务。在主合同约定的清偿期届满之前,债务人可以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时候,债权人才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合同,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而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并不能因为抵押物的毁损灭失而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也就是说,仅仅存在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不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法定理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未损害抵押权人利益抵押物转让合同有效
    [案情]20xx年1月20日,原告陈某与被告刘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刘某将其房屋一套转让于陈某,价款43万元。签约当日,陈某即交付定金3万元给刘某。因刘某是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该房屋尚未解除抵押,于是在合同中双方还补充约定,在3月16日前由陈某支付10万元给刘平还贷将房产解押,解押后即办理过户手续。后因房地产市场行情上涨,刘某反悔,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陈某为此诉至法院。刘某辩称,我国民法典及民法典均规定,在抵押期间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物的行为无效,因而主张合同无效。[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不论是民法典还是民法典都已经明确,抵押期间,未通知抵押权人,转让抵押物的行为无效。本案中,双方在抵押期间未通知抵押权人银行就签订房屋转让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转让合同无效。第二种意见认为,虽然本案买卖的是办理了银行按揭的房屋,但是原被告已经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特别
    2012-05-31
    147人看过
  • 拍卖抵押财产抵押权人的分配是怎样的
    一、拍卖抵押财产抵押权人的分配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相关内容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二、抵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的房地产:(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2023-06-08
    425人看过
  • 产权抵押人
    担保物权人是指第三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债务的履行,将自己财产设定担保,当债务不能履行的时候,享有该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的个人。想要成为担保物权人,必须要向债务人提供一定的资金帮助,同时债务人也提供了具有一定价值的担保物做担保。满足上述2个条件即可成为担保物权人。担保物权人和债权人有什么区别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物权优于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其担保物权从而获得债务的清偿。根据民法原理,物权优于债权。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其担保物权从而获得债务的清偿。比如有抵押物在手,物的所有人破产了,可以行使抵押权,变卖抵押物清偿债务,无需通过和解或者破产分配行使自己的债权。还要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则可以通过和解协议草案和通过破产财产
    2023-07-11
    468人看过
  • 抵押人的行为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要怎样应对
    根据法律的规定,抵押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应对抵押财产价值的减少:1、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2、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3、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民法典》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2024-04-13
    233人看过
  • 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侵害时有什么权利
    一、抵押权人在抵押权受侵害时有什么权利(一)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二)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三)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二、抵押权需具备哪些条件抵押权的实现一般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其一,抵押权合法有效存在。其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届清偿期。但依照规定,在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以及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比如抵押物因抵押人的原因造成价值减少而抵押人又不能恢复原状或增加担保的特殊情况下,即使债务并未届期,抵押权人也可以实现抵押权。其三,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抵押权的不可分
    2023-06-08
    248人看过
  • 抵押人为什么能够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原因如下:1、抵押期间抵押人如果与抵押权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后,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除非替抵押人向抵押权人偿还了债务消灭了抵押权。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有效吗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合同有效,但是前提是需要经过抵押权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
    2023-07-03
    239人看过
  • 抵押财产可以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吗
    抵押财产不能直接过户给抵押权人,否则有可能构成流押条款,流押条款是无效的。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对抵押财产进行清算通过优先受偿权的方式得以实现。一、什么是抵押权登记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债务担保方式,以抵押的方式为债务提供担保的,一般是需要办事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也是在登记之日起生效的。抵押登记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债务担保时,将可以抵押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并且到相应的机构办理登记的债务担保方式,而不同的抵押财产,登记的机关是不一样的。1、如果是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的,要向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2、以房屋、厂房等固定资产进行抵押的,以固定资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3、以林木作为抵押物的,由县级以上林木部门办理登记;4、以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抵押的,由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债权人与债务人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要提交贷款的主合同、抵押
    2023-03-24
    299人看过
  • 抵押权人对抵押财产的处理方式解析
    抵押权人抵押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1、折价方式,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与抵押人达成协议,实现抵押权。折扣的方式是抵押权人与抵押人达成协议,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一定价格,将抵押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抵押权人,以实现债权;2、拍卖方式,拍卖是实现抵押权最常见的方式。拍卖又称竞卖,是指以公开竞争的方式向出价最高的买家出售标的物。拍卖分为自愿拍卖和强制拍卖。自愿拍卖是指出卖人和拍卖机构一般为拍卖行签订委托合同,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强制拍卖是指债务人的财产由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因某些法律原因强制拍卖。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的协议是第一种通过拍卖抵押财产来实现债权的方式。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选择拍卖机构进行拍卖。通过拍卖实现抵押有很大的优势,因为拍卖是通过公开竞价出售标的物,拍卖价格可以最大限度地反映拍卖财产的价值,从而充分发挥抵押财产对债权的担保作用;3、变卖方式,双方还可以协议通过出售实现抵押权。以拍卖以外生活中的一般
    2023-07-03
    476人看过
  • 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房屋保险的,抵押人应如何办理?
    根据建设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建住房[2000]108号印发的《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房屋保险的,抵押人应当在抵押合同订立前办理保险手续,并在保证合同订立后将保险单正本移交抵押权人保管。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者撤销保险。抵押的房屋因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损失致使其价值不足作为履行债务担保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重新提供或者增加担保以弥补不足。
    2023-06-08
    410人看过
  • 抵押人去世,抵押权怎么处理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和主债权同时存在,所以抵押权人去世后,债权未消灭的,抵押权还存在,由继承人继承抵押权,如果继承人放弃抵押权的,可以到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抵押权就会解除。一、抵押权人死亡如何实现债权抵押权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按照抵押合同实现债权。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格出售抵押物;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后,价格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人可以是担保人吗抵押担保人不是保证人,担保人的范围更广些,不仅包括抵押人,还包括保证人、质押人等。另外,如果是债务人自己提供抵押的,没有抵押人。如果是债务人之外的人提供抵押的,抵押人为担保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
    2023-03-30
    68人看过
  • 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办
    土地抵押房产未抵押怎么处理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即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后,当事人还可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设定抵押。土地、房产在银行押着,叫抵押。如果要办理土地抵押的话,大部分银行是需要你事先找一家有资格的土地价格评估所对要抵押的土地进行价格评估。然后将土地证与评估报告、连同银行和你签定的抵押合同、抵押申请及贷款合同一同拿去当地国土资源局登记备案。然后持国土资源局给你出具的已经办理好抵押手续一同交给银行,抵押事宜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特征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
    2023-04-30
    400人看过
  • 房产抵押,抵押物查封怎么办
    已经抵押的房产仍然可以查封,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行使权利。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者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权的效力”。因此,有一些已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果担保的债权数额较大,在拍卖该房产后可能无剩余的,人民法院就不再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已经查封的房屋不应再设定抵押。因为查封某一房产,就应当禁止对该房产进行处分。人民法院也只承认该房产在被采取查封、扣押之前已经设定的抵押权的效力。一、先抵押后查封的房产怎么处理先抵押后查封的,不影响抵押效力。律师应当提示债权人,对于事先设定抵押担保的房屋,政府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或对抵押担保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的,不影响抵押担保的效力,抵押权人仍对该商品房已抵押部分或全部享有优先受偿权。二、被保全的房产可以抵押吗保全的房产不能抵押。《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
    2023-03-19
    53人看过
  • 抵押财产变价款都归抵押人吗
    一、民法典的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有什么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权的效力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2、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3、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4、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
    2023-02-21
    140人看过
  • 抵押权人能否申请抵押人破产
    抵押人破产的可以行使抵押权。抵押担保是物的担保,债权人尤其是金融机构大多倾向于采用抵押方式设置担保。但抵押担保也并非万无一失,尤其是债务企业濒临破产时,更应谨慎抵押担保的风险,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抵押债权人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抵押权,否则就会因为疏于行使权利而丧失优先受偿的抵押权。《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一、民法典中借钱房产证抵押怎么处理民法典规定,借钱时用房屋进行抵押的,抵押人和债权人要签订抵押合同,签订抵押合同的,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
    2023-03-14
    12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物灭失、毁损,抵押权人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条规定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未届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对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
    • 抵押权使抵押的房产遭受抵押并被侵害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31
      房地产抵押是以房地产的价值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的,因此抵押房地产遭受侵害,导致抵押房地产的价值降低,致使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不能完全获得清偿。因此,在抵押房地产的价值降低的情况下,法律赋予抵押权人以一定的权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一)有权请求停止侵害。(二)有权请求恢复原状或设定与抵押房地产价值降低额相当的担保。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
    • 抵押物是否有权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7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如果当事人对此有特殊约定的,则要遵循约定。抵押人在转让了抵押财产后,应当及时同时抵押权人。 如果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财产在抵押权人保管期间抵押人灭失怎么办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5
      第一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是由于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提供与抵押物价值相应的担保。 第二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抵押人的行为所致,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因抵押物灭失、毁损所得的赔偿金、保险金等代位物,抵押权人有权以赔偿金、保险金作为实现债权的担保。 第三种情况,抵押物的灭失、毁损非因抵押人的行为所致,又没有得到赔偿金、保险金的,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毁损而消灭。 第四种情况,抵
    • 破产企业财产抵押抵押人是否有权设定抵押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3条规定: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以有争议的财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限制移转的财产作抵押的,亦应认定抵押无效,国有企业以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者重要建筑物作抵押物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15条的规定认定抵押无效,但主管部门事后认可的例外;抵押人对已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