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地管辖仲裁机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8:41:07 290 人看过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到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仲裁机构或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争议,可以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的在市、县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一、劳动仲裁双倍工资差额要交税吗

双倍工资差额是按一次行缴税的《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支付两倍的工资,仍属于工资所得,不属赔偿性质的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双倍工资不是工资,是法律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一种惩罚性赔偿,不用纳税。

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争议提出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根据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向相应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级别管劳动仲裁辖是指不同级别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分工。县、市、直辖市普遍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部分省、自治区也相应地设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在现阶段,劳动争议案件大部分都由当地县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同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方面的分工。如果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即向职工发放工资的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

二、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程序是怎样的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标准

补偿费用包括:

①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

②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标准规定。

按照上述标准支付,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③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争议的处理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三、区劳动仲裁和市劳动仲裁有何不同

1、在机构设置方面,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其常设办事机构设于各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内。

2、在受案范围方面,仲裁涵盖民事、经济的绝大多数领域,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而劳动争议仲裁仅限于劳动争议。

3、在管辖方式方面,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诉讼或者仲裁,也可自主选定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当事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必须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且当事人之间无需订有仲裁协议。

4、在裁决效力方面,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是非终局性的,当事人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分公司签的合同约定仲裁管辖地是哪里
    按照法律规定,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以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辖。申请仲裁必须具备一定条件:1、申诉人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生产经济组织及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专业经营户、因经济合同未履行致使权益受到侵害的,均可向仲裁机关提出请求;2、有明确的被诉人,就是要确定谁侵犯了申诉人的权益,谁来履行合同而给其造成经济损失等等;3、属于仲裁机关收案范围和受诉仲裁机关管辖的;4、不能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二、合同仲裁的原则有哪些?1、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的原则。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无权主动提起案件,提案是由经济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仲裁机关申请。申请仲裁的期限是以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仲裁机关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在7日内立案;反之,在7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
    2023-04-10
    95人看过
  • 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合同签订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以及第一百一十九条。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法院管辖地点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法院。一、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的法律依据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合同签订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我国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
    2023-06-04
    179人看过
  • 加工承揽合同管辖的签订地
    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依据上述两项法律规定,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一、发生合同纠纷诉讼去哪儿起诉?发生合同纠纷诉讼去双方合同当中所约定的法院来进行起诉,或者是被告的所在地管辖的法院来进行起诉。(一)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三)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1)在合同
    2023-02-04
    174人看过
  • 合同约定法院管辖 仲裁
    合同条款约定仲裁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不可同时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否则仲裁条款无效;(2)有仲裁的事项,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或者只有合同效力、履行、违约责任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3)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机构的名称准确,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只需约定一个仲裁机构即可。一、著作权侵权怎么申请仲裁?(1)著作权侵权纠纷仲裁主要用于处理著作权合同纠纷。在履行著作权合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向著作权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申请仲裁必须自愿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不予仲裁。(3)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4)仲裁裁决具有法律强制力,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23-03-07
    201人看过
  • 对合同签订地管辖法院的约定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可见,协议管辖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3)必须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包括书面协议可以采取合同书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采取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意思表示的形
    2023-03-09
    93人看过
  • 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权怎么确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其他特殊说明或者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具有合同纠纷的管辖权,也就是说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
    2023-04-19
    99人看过
  • 签订仓储合同时能否约定管辖地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确定管辖。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时需注意以下问题:有效协议管辖约定优先于法定管辖适用。这也就是说,在确定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时,首先应当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无协议管辖的约定以及该协议管辖的约定是否有效。协议管辖有效需符合以下条件:1、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纠纷案件,而且特殊地域管辖中的因保险合同引起的纠纷与因运输合同引起的纠纷不适用协议管辖。2、只适用于一审的地域管辖。3、协议管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协议有三种形式,即合同中的条款、独立的协议书及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形式
    2023-08-18
    233人看过
  • 合同纠纷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吗
    合同纠纷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法律规定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合同签订地是可以作为管辖法院的,但需要当事人事先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事先约定合同签订地为管辖法院的,则发生纠纷合同签订地的法院没有管辖权,只能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运输合同纠纷管辖权的原则(1)如果是采用单一运输工具,则按运输工具不同来确定管辖法院,比如采用水运,则由海事法院管辖,采用铁路运输,则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2)如果是采取联合运输,根据具体情况,凡是与海事有关的,由海事法院管辖,与铁路运输有关的,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3)在联合运输中,如果同时存在水运和铁路运输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律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在这处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选择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
    2023-07-31
    90人看过
  • 经济合同纠纷仲裁管辖地是哪里?
    仲裁一般管辖是“仲裁特殊地域管辖”的对称。也称“仲裁一般地域管辖”。即按当事人所在地确定仲裁管辖机关。实行申诉人就被诉人的原则,即要求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原告,要到被告所在地的仲裁机关在提出申诉。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关管辖,执行中有困难的也可由被诉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管辖。这样规定便于传唤当事人到仲裁庭参加审理·,也便于仲裁机关在审理中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更有利于仲裁机关生效调解书、裁定书的执行。一、如何确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法院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管辖,应该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首先,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2023-03-14
    222人看过
  • 合同的仲裁与诉讼管辖权
    一般认为,凡是当事人有处分权的民事、经济合同争议,争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可以提交仲裁的纠纷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因此,合同仲裁的受案范围具体包括:各类合同纠纷。包括买卖、赠予、借款、租赁、委托、行纪、加工承揽、技术、建筑、房地产、产品质量、运输、仓储保管、金融、证券、保险、期货、投资、著作权、专利、商标、涉外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各类合同纠纷。另外,我国法律也明示规定了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确定的制度提交仲裁的合同纠纷内容:②关公民人身关系的民事合同纠纷,具体指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③有关特殊领域的经济纠纷,国家目前安排了特殊的争议解决机制,具体指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
    2023-03-08
    176人看过
  •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管辖机构是哪里的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根据本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立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管辖区域与各级行政区划不完全一致。有时,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能同时管辖好几个市辖区,有时一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能只管辖一个县或者市辖区内的劳动争议案件。这就需要省级人民政府在依法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时候,必须同时划定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区域。在这一前提下,本
    2023-03-02
    248人看过
  • 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该怎么管辖
    协议仲裁的仲裁机构不存在,相当于没有约定仲裁机构。因此,既可以重新约定仲裁机构,又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的适用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均可以申请仲裁。涉及:货物买卖及商品房买卖、建筑工程及安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及供用水、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纠纷、保险、国际贸易、银行借贷及民间借款、联营及合伙、承包、土地使用权转让及抵押、广告发布、相邻关系、房屋拆迁、技术合同纠纷案、产品责任、合资、合作等纠纷以及其他民事财产权益纠纷。
    2023-06-12
    195人看过
  • 仲裁机构对案件怎样规定管辖权的
    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由仲裁协议决定,如果仲裁协议没有约定管辖权的,应该补充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第十九条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第二十条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2023-04-27
    244人看过
  • 合同签订地能否作为唯一管辖权
    一、合同签订地能否作为唯一管辖权合同签订地不是唯一管辖权。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2)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3、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
    2023-04-14
    52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合同中约定合同签订地机构仲裁是否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5
      合同约定有关合同纠纷由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仲裁的。合同签订地明确的,该约定即为有效,仲裁机构取得管辖权。
    • 合同签订地公安机关是否可以管辖合同签订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合同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2
      1、我国法律对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是属地原则。 2、“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所谓犯罪地是指实施构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为的地点,包括犯罪预备地、实施地、结果地和销赃地。 4、对于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5、综上,合
    • 我国现有的仲裁机构都设立了哪些仲裁机构,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如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9
      仲裁机构是指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双方民事争议,作出仲裁裁决的机构。分为国内仲裁机构和国际仲裁机构,后者又分为全国性的仲裁机构和国际性或地域性的仲裁机构。此外,按仲裁机构的设置情况,国际上进行仲裁的机构有三种:一种是常设仲裁机构,一种是临时仲裁机构,还有一种是专业性仲裁机构。目前我国现有的仲裁机构很多,其管辖的业务范围各有不同。仲裁机构都是根据仲裁条例、仲裁规则和仲载程序受理仲裁申请的,根据国家有关法
    • 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19
      1、劳动人事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2、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 约定合同签署地仲裁机构仲裁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7
      1、尽管本案运输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没有对具体的仲裁机构予以明确约定,但不能据此就认为仲裁条款无效。 2、根据我国《海商法》第252条的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